美國,紐約。

光彩繽紛的宴會廳裏,衣香鬢影,珠光寶氣。水晶燈折射出的柔和光芒,使這裏看來宛如一個夢幻國度。來者不是政商名流就是名門之後,更準確的說法即是人們常說的,非富既貴。

“安,這是埃蒙。還記得嗎?你們以前一起玩兒過的。”一位年輕的媽媽笑著對女兒說。

埃蒙?名叫做安的小女孩偏著頭,睜著一雙猶如小鹿般清澈純真的大眼睛,看著對麵的男孩,不大好意思的搖了搖頭。然後躲入媽媽的懷裏。但那雙眼睛的視線仍然停留在男孩那雖然稚氣,卻立挺好看的五官上。

埃蒙的臉上閃過一絲失望的神色。

“嗬嗬,斕,那時候安還小,怎麼會記得那麼清楚呢?沒關係、沒關係。”另一位年輕的媽媽笑著說:“我想埃蒙很願意和安一起玩,也想和安當好朋友對不對?”

埃蒙看著自己的媽媽,又看了看安。然後點頭。

“那媽媽和阿姨就將安交給你了,你要好好照顧妹妹。知道嗎?”

埃蒙更用力的點了點頭。

看著兩位媽媽走遠,安顯得有些局促不安,不停的絞著雙手。  “你長的可真胖啊,臉圓的像蘋果,應該要瘦一點才好看。”埃蒙忍不住伸手捏了捏小女孩粉嫩的臉頰突然說道。

“但我媽媽說我很可愛!”安不高興的噘起了紅潤的小嘴,微微皺了皺眉。

“笨,那不過是大人們用來騙小孩子的話而已。”埃蒙故意用同情的眼神看著她,學著大人樣的搖了搖頭。

“我媽媽才不會騙我呢!”安不明白,埃蒙為什麼對自己這麼無禮。

“那,這樣吧,等你將來長大後,變得很漂亮的時候,哥哥取你當新娘吧!”埃蒙捉弄的說道。

“你是笨蛋嗎?哪有人取老婆是看外表的,真是膚淺、沒大腦的人。而且我將來才不要嫁給你呢,我要嫁給一個勇敢的王子!”安頗為得意的挺胸說道,好似不遠的將來真的有個如夢幻般完美的王子來迎娶她。

埃蒙被安的話激得滿臉通紅,脫口道:“以你現在這樣子,別說王子,我想連青蛙都不會看你一眼的!”

安也生氣了,大聲罵道:“你這個笨蛋、笨蛋、大笨蛋!”  “醜女生、醜女生……”埃蒙邊說邊做著鬼臉。

“你……”安氣的說不出話來,淚水在紅紅的眼眶中打著轉,模樣煞是惹人憐愛。唯一可惜的就是埃蒙還小,不懂得憐香惜玉以及紳士風度為何。

“哈哈,你要哭了啊,樣子更醜了!”

“你這壞蛋、笨蛋、大蠢蛋、大惡魔!”安氣極,想都沒想,抬腳用力踹上了埃蒙的小腿部。原本對埃蒙的一些好感,頓時蕩然無存。轉身嗚咽著跑去找那個被埋在女人堆中的哥哥當靠山。而埃蒙愣在原處,半天回不了神。不敢相信有人舍得踹他,而且踹他的人還是一個女孩子!

這一年,埃蒙5歲,安4歲。

自從在宴會上的難忘相遇後,兩人的相處情形隻可用水火不融來形容。偶爾間的小惡作劇根本算不了什麼。興起時,還會拿著石子互砸對方家的玻璃。這也讓兩家的長輩看著打從心底的著急。由此,安被迫學習了鋼琴,而埃蒙也被迫學習了小提琴。但讓人覺得訝異和欣慰的是,他們在這方麵還頗有天賦。

“媽,我要去學空手道!”

優雅的貴婦差點將手上的古董骨瓷茶杯打翻,錯愕的看著女兒。隨後輕斥道:“你一個女孩子,學什麼空手道!女孩子要有女孩子的樣!還是你覺得你現在所兼的課業太少?”

“可是埃蒙就去學了啊,我也要去!”

“真是的,你們兩個到底在幹什麼啊!不論什麼事都要來拚一番。算了,我不管了,你愛怎麼樣就怎麼樣吧。”貴婦無奈的撫額歎了口氣,在心裏默默的祈禱著希望不要又惹出什麼事來。

“喲,沒想到你也跟著來了!迷上了當跟屁蟲的滋味了?”埃蒙揚起嘴角,帶著點嘲弄的口吻道。

“少在那臭屁了!怎麼,怕了?那倒也是,畢竟輸給女孩子是件很丟臉的事嘛。”安亦不落後的諷刺著。

“開玩笑,都還沒開始比,誰輸誰贏還說不定呢。”

“哼,你放馬過來呀!誰怕誰啊!我還正愁著沒借口和你真正幹一架呢。”安微微揚起下巴,還頗有幾分男孩子一般的帥氣。

埃蒙對安輕蔑的勾了勾手指,而安也非常給麵子,沉不住氣的一拳揮向了他的臉部。埃蒙靈巧的閃過,還故意做著鬼臉。也不知怎的,兩人最後紐到一團。好似出於本能一樣,安朝著對方的大腿張口一咬,留下了一個紅紅的牙齒印,非常醒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