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漸漸破曉,淡青色的天空鑲嵌著幾顆殘星,大地朦朦朧朧的,如同籠罩著銀灰色的輕紗。
黎明的曙光揭去夜幕的輕紗,旭日披著烈烈的酒氣上升,將一種無限的醉意朝田野遼闊的天空酣暢地播散開。
枝頭上的鳥兒吱吱喳喳的叫個不停,黑夜的霧氣被初生的陽光揮灑了一絲不剩,濕潤的土地還殘留著植物芬芳的氣息。新的一天開始了。
這本不關冰鬱任何事情,因為平時這個時候她還在床上睡著懶覺。小梅把她從床上挖起來之後就梳妝打扮,這時候的冰鬱眼睛還未睜開過。
“小姐,快點換衣服啦,三王子來提親了。”冰鬱迷糊的腦子被這句話震醒了,“你剛才說什麼?”“啊?沒什麼。”小梅好象被嚇到了驚慌道。
“你剛說什麼提親?”“哦,三王子來提親了。”“提親,象誰提親?”冰鬱驚慌失措,“象小姐你啊,外麵已經有好多人了,聽說聘禮都送來了。”
“什麼?”
冰鬱頓時頭暈目眩,手腳發冷,任誰知道自己突然要嫁人都是這樣的。
隨後想到結婚是有程序分為“六禮”分為“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六大程序。
納采,就是家長請人向女方家長作出意思表示。這要憑“父母之命”,首先是男方的家長看中女方,通常要門戶相對,就派個媒人到女方家提親,明確說明要為自己的兒了找個對象,是對方家的什麼人,這個就叫納采。這裏有個情節很多法製史的書上都沒有寫,一般要帶一個大雁去,因為大雁是個“信物”,是講信譽的,不是開開玩笑的,這個大雁不管女方同意不同意,都是白送的,不得取回。如果女方說不要,就結束,如果可以,就進入第二個程序。
問名。男方家長接到媒人的信息後,再派媒人去女方,問清楚姓名、生肖、生辰等等具體情況,這是一個技術性程序。
納吉。都問清楚後就到算命先生那裏去算,如果算命先生說不好,那麼就算了,如果說好,就進入第四步。
納征。這是最為關係的,送聘財,一旦女方收了,那麼這個婚姻實際上已經成立。有的書上說聘財要多一點,而唐律規定聘財多一點少一點沒有關係的,而且酒食不算,通常是綢緞這種東西。那麼為什麼說一旦收到後就算成立呢?要看法律,唐律明確說:如果聘財送到女家,男方悔婚,“不坐”,就是不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彩禮“不索”,就是白送了。但是如果女方悔婚的話,家長要被“杖六十”,就是構成犯罪了。因此從中可以看出,我們認為接受聘財就意味著婚姻的成立,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這個婚姻是買賣婚姻。這個程序與婚書的程序具有同等的效力。我們說古代婚姻是包辦婚姻、買賣婚姻,這是不錯的。我國古代寫劇本的人是懂得這個法律的,例如梁山伯與祝英台,祝英台本來是要嫁給梁山伯的,但是一回到家裏看到家裏已經收了聘禮了,所以她沒有辦法了,隻好對著梁山伯哭,她不願意因為自己悔婚而使父親構成犯罪,但又不願意與馬文才的兒子結婚,所以先上轎,再跑到梁山伯的墳上死,既不違法又不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