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我們曾經相愛過
寫前的感慨:
每個人都有過為了愛情不顧一切的時候,當心愛的她,或者他,抓著你的手和你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時,你會覺得所有的一切都不重要,全世界的人隻有對方是最愛你的。可是,在滿心陶醉的時候,卻忘記了最重要的因素--不是誓言,而是時間。說出自己當時所想的真心的話容易,但是用無數的時間去實踐,用真正的愛情每天演繹著相守相擁的生活,需要的是多麼大的堅守啊!在時隔20年還能在行動上遵守諾言的就是英雄,能做到心裏依舊想的是“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人就是絕種的好男人啊!
瓊是一個屠夫的女兒,父親殺豬,母親出攤賣肉。盡管他們每天早出晚歸,兢兢業業,但在那樣的時代裏,也不能保證讓日子過得更好,有個空閑的時間就是喝酒吃肉說粗話了。那時候的父母也大多的搜沒有想過什麼培養孩子,隻要你能夠健康的長大就是好的了。瓊從小就是這樣在一個寬鬆的環境下自由長大的,上學裏讀書,打架,放學後就到集市上幫忙,有時間還要去山上砍柴火。平時就是滿村裏野跑,摔跤·打架·說粗話,性格也和男孩子一樣,直截了當。到了11歲,覺得每天讀書沒什麼意思,被老師管著怎麼都不隨性,就索性不去上學了,在家幫父母出攤,父母也沒啥意見,就這樣忙忙活活的長大了。
大衛是在父母離婚後,和妹妹一起被送到爺爺奶奶這個小屋裏來的,分到和瓊同一個班級。大衛從小學習就很努力,到這裏以後,成績總是很優秀,每次考試後,他的名字都會活躍在老師們的口中。大衛尤其喜歡語文課,用或者低沉,或者高亢的語調,盡情的朗讀課文是他的一個愛好。剛開始父親還能夠及時把生活費給爺爺奶奶送來,他和妹妹生活的還過得去。後來,時間越長,父親的生活費送來的卻越少,越晚。尤其是父親再娶了一個女人,又生了一個小弟弟以後,就一月甚至幾個月都不露一次麵了。那時候,上學還要交學雜費的,還有書本費,有時父親的生活費不及時,他和妹妹的學習費就拿不出來,爺爺養活他和妹妹已經很吃力了,也實在是無能為力。老師們都可憐同情他們,可是微薄的工資養活他們自己尚且苦難,在幾次幫助之後也隻能是愛莫能助了。到6年級時,又一次交費,全班都交齊了,隻差他一個人不能完成任務,在老師的幾次暗示明示下,他就再也沒去上學。在家呆了幾天以後,大衛的父親聽說他不去念書了,回來一趟,把學雜費送來了,大衛堅持不去上學了,父親馬上把錢收起來,還無辜的說:“這可不怨我,是你自己說要不念的,我可沒說不供你啊。”大衛一把搶過來說:“我是不上學了,可妹妹要上學。這是我最後一次要你的錢,從今以後,我來養活我的妹妹。你就過你的好日子去吧!”父親揚起拳頭,又看看大衛稚嫩卻充滿憤怒的眼神,無力的放下手臂,低著頭走了。看著父親的背影,大衛從此在心裏發誓“將來我結婚,說什麼也不離婚,我一定要讓我的孩子好好上學,不讓我的孩子有一個後媽。”
就這樣,16歲的小夥子就到建築工地去當了一個工人。工地是一個沒有什麼同情的地方,完全靠力氣吃飯,工頭看他長得單薄,不願意用他,他就主動提出可以比別人少的價錢。別人用肩扛,他四肢著地用後背來扛。就這樣堅持著,每天回到家裏,炕上的沙粒都能把他的傷口鉻得出了血。當他用自己單薄的肩膀終於掙來第一份工資時,他自豪的給爺爺奶奶買回了一塊肉,給妹妹買了一隻書包,告訴爺爺:“從此以後,我來養活你們。”後來,他每次發工資時都會給家裏買點肉,然後把剩下的錢交給奶奶。家裏終於開始有了笑聲,妹妹也可以高興的上學。
有一次,瓊和母親在市場賣豬肉,當媽媽把一塊糜肉當做填稱放到大衛的肉裏,大衛看都沒看,就放心的拿走了。瓊還記得這個要強的男孩,知道他的家境不好。瞞著母親追上了他,把那塊糜肉扔掉,交給他一塊好肉。大衛卻不記得這個男孩子一樣的女同學了。瓊一邊拍著的的肩膀,一邊告訴他怎麼判斷豬肉的好壞,一路走回家,倆人從此就熟識起來。
大衛不太忙的時候,就會帶瓊和妹妹去山上設陷阱,打來些野兔野雞之類的解饞;有時,瓊會借故到到他家幫忙打掃衛生,和奶奶一起收拾家務,看他輔導妹妹學習時專注輕鬆的樣子簡直是崇拜極了。
一次,工地上的南方人因為他沒孝敬錢而罵他是野孩子,大衛用自己的拳頭叫他們哇哇大叫,從此再也不敢欺負這個看著單薄的男孩。後來,大衛就靠著自己的力氣有了一席之地,又因為自己的義氣有了一群追隨的哥們,漸漸的江湖上有了這一號人物。都知道他平時不愛說話,就是安靜幹活,手藝和力氣都沒說的。但要是誰想欺負他,或者欺負他的朋友,他用起來不顧後果的拳腳就會讓誰後悔招惹了他
每當看到大衛受傷而跟回家的瓊,看見他從肚子裏掏出的鋼板,看著他滿身青紫還哈哈笑著那幫人笨蛋的樣子,16歲的少女因為這少年的倔強和聰明徹底愛上了他,暗自在心裏決定要嫁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