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的初戀是貨真價實的早戀。我很有幸地親臨現場圍觀了整部劇。這部劇的定性真的很困難。
當時看的時候以為是校園愛情劇;演著演著主角之間發生內訌,一個要演瓊瑤苦情戲,一個要演青春勵誌片;等到倆人上演全武行的時候我赫然發現竟然是出悲劇;多年後回憶起來才恍然大悟原來這兩個人是來搞笑的。。。
事情的起因其實賴他們高中校長。這個校長比較年輕,早年又出了兩年國,教育理念在當時頗為前衛,常想出些幺蛾子折騰學生嚇唬家長。比如:把高一的體育課用來教學生們跳交誼舞。
教完了不算,還在某個廣場找了個場地,選了個喜日子(周六傍晚),要求男生穿西裝,女生穿長裙,大家一起成雙配對去跳舞!說是為了鼓勵男女生的正常交往。
聚眾跳舞的前幾天,姐姐回家抱怨,說跟她跳舞的那個男生緊張得總是不停地出手汗,拉手的時候黏糊糊的,煩死她了。
嘮叨了半天,最後點題說不想去了,沒意思。
爸爸很不滿,說你怎麼總是這麼自由散漫,一遇到集體活動就溜,這次必須要參加。說完了看姐姐不高興了,拿了些紙巾給她。
“墊在手心不就沒事兒了。嬌氣!”
媽媽在一旁興致勃勃,說多好玩啊,去吧去吧。哪天跳啊?要不我陪你去吧,我還想跟著學學呢,你教我。
這樣看來,我姐早戀不光賴校長,還賴我爸媽。
到了周六,姐姐選了條紅色長裙,對著鏡子一通塗脂抹粉,媽媽站在鏡子旁邊嘮叨,“幾點結束啊?讓爸爸去接你吧?”
姐姐說不用,我和同學說好了一起回來。
媽媽說你們幾個別貪玩鑽小胡同,要走大路,走人多有燈的地方,別逞能送她們回家,就說你腿不好不能走遠路,讓她們先把你送回來,聽見沒有?
姐姐嗤之以鼻,走了。
到了廣場,姐姐滿心怨恨地拉起她舞伴的“鹹濕手”,隨著人群滿場子遛。遛了沒幾圈,開始跳集體舞,男男女女手拉手圍成一個圓轉圈圈。轉了幾圈,大家又回到兩人小團體接著跳。轉得暈頭轉向的姐姐這時候發現舞伴被她轉丟了,身邊拉的是另一個男生,壓根不認識。
姐姐甩開對方的手,問他看沒看見鹹濕手。那男生搖頭,說沒看見。姐姐於是抻著脖子四處找。找了半天沒找到,身邊都是成雙成對跳舞的,隻有他倆杵在中間。
姐姐扭頭問對方,“你的伴呢?”
男生老老實實地回答,“丟了。”
“那我們倆跳吧,這麼站著太丟人了。”
“好啊。”
男生的手幹幹淨淨的,既不出汗也不黏,姐姐心中大喜,立刻將鹹濕手丟到腦後。
因為是新手,倆個人都忙於低頭看自己的腳步走得對不對,擔心踩到對方,誰也沒空說話。於是整個過程就這麼沉默地低頭各數各的步子。
最後一曲快結束時,教導主任舍命爬到一個用桌子搭起來的晃晃悠悠的臨時台子上,對著喇叭聲嘶力竭地喊,“這個,同學們注意啦啊,現在由於時間已經很晚。。。啊?啊,對,都九點了,很不安全!啊!所以要求我們的男同學們發揚一下,負責把自己身邊的女同學,啊,就是舞伴,送回家。實在是,我強調一下,實在是有困難不能送回家的,至少要送到車站,啊。畢竟我們這個活動的目的就是讓大家發揚集體友愛的精神,啊。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