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1章 後記(1 / 1)

整整十年前,我攜“發表小說若幹”之資,“考”上了素有“文學界的黃埔軍校”之稱的魯迅文學院第N期作家班。在魯院門廳裏“魯郭茅、巴老曹”的大幅照片前;在陳列室裏“黃埔一期”校友們的皇皇巨著前,我迅速而又清晰地有了自己的定位:以我的時代、我的經曆、還有我那要命的散淡,我充其量也就是個“發表小說若幹”的小作家。

大約三年前,在東航的飛機上,我拿到一份闊別多年的《人民日報》,便習慣性地翻到《大地》副刊,上麵的幾篇文章我並沒怎麼細看,卻注意到每篇文章的末尾都一律在括弧裏麵注明“作者為企業家”、“作者為IT人”,或者“作者為作家”。我這才意識到,我其實連作家也不是。如果我在《大地》發表文章,我想括弧裏的標簽得這麼寫:作者為閑人。

《大地》就算了,但是我的的確確是寫過一些東西的。為了寫那些東西,我曾經無數次地失眠;為了要不要將我寫的那些東西選一部分結集付梓,我糾結了十年,也扭捏了十年。我的朋友於秀明,幾次三番力促我做這件事,其拳拳之情令我感動。是另一個朋友的一聲斷喝,讓我決定了不再扭捏。

這個朋友叫薛南。她說:你這不是清高,是弱智!就在我決定出版此書的時候,一個剛剛離了婚的當紅女藝人進入了“全球有最多粉絲關注的微博前十名”。我突然想,現如今,隨手開個博客就能“發表”,作家還算個球!那麼,我鼓搗這書的意義何在?它與微博與網文的區別何在?它存在的價值何在?我希

望通過出這書來展示什麼、留下點什麼?或者說,我想要追求的是什麼?當然不是要證明我的非弱智。我得承認,我在很多事情上都相當的弱智。如果一定要說我對本書有什麼期許的話,我願意是——文字精神,對,文字精神!在寫這篇後記之前,我花了三天的時間把書稿又通看了一遍,像捉虱子似的從裏麵又捉

出幾個字,然後鄭重其事地一一改過。比如將“頓時化著了”改為“化作了”,將“床第”改為“床笫”,還將一個頓號改成了逗號。我不知道有幾個人在意我的這種改動。在那個女藝人的微博裏,嘻嘻哈哈地充斥著“總麼”“神馬”這樣的字詞,人家才不會在乎是用頓號還是用逗號呢。但是,我在乎。我想曾經編審過我的文字的那些編輯老師們也會在乎。他們是:《百花洲》的洪亮、《上海文學》的金宇澄、張重光,《電視·電影·文學》的孫建成、《小說選刊》的秦萬裏、《大家》的李巍、《山西文學》的韓石山、《當代》的常振家、《中國作家》的楊誌廣……他們當中的多數都已退休不再從事文字工作,有的則已經作古,但是他們傳承給我的文字精神永存。

我同意說什麼(恕我在這裏不用“神馬”)都是浮雲,但,文字不是,精神也不是。至少,我希望不是。

五十一周歲生日前月於上海陸家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