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後,夏丁丁就一直在這家名不見經傳的小公司工作著,拿著不高的工資,過著時常加班的生活。“沒辦法,誰讓自己隻是一個二流大學的二流學生呢。”夏丁丁在心裏默默的想著,手上卻在飛快的動著,做著自己的工作。“哎呀,終於下班了,又熬過一天嘍!哎,丁丁,走,帶你去一家新開的私家菜館,好吃又不貴。快快快!去晚了,別沒位子了。”同事小心像個小鳥一樣嘰嘰喳喳的說了一堆。夏丁丁頭也不抬的答道“等我五分鍾。”
拎著包下去,小心一下拽過了丁丁“哎呀,你家時間屬烏龜的啊,走這麼慢!”夏丁丁的收還在包裏掏唇膏,被這麼一拽,唇膏掉了出來,滾到馬路上,夏丁丁小跑著去撿,,,,嗬了個嗬,原來狗血劇在現實中是有的——夏丁丁被車撞了~~
漂浮在空中,夏丁丁的靈魂看著那血淋淋的自己被抬上救護車,歎了句“流年不利啊,流年不利”她想想自己的一生,喜歡或者說認為自己喜歡近二十年的男生李森,前不久和自己模仿了近二十年的女生結婚了,她這些年來好像從來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什麼樣的。從小學四年級看到那個幹淨溫暖的男生(不由得為自己的早熟臉紅),和他一起以優秀生的身份去老師家做客,被他幹淨的笑和禮貌打敗,就一直在追隨著他的腳步,他喜歡和自己的鄰居王以宣一起學習一起玩,自己就努力學習王以宣溫柔的講話可愛的笑,初中寫情書被以應該以學業為主拒絕,自己就拚命的學習,等著那不需要以學業為主的一天到來,可是初中沒有結束,李森就和王以宣在一起了.....高中和李森上了同一所學校,以王以宣的室友的身份模仿者我覺得吸引李森的地方....大學,畢竟我的高中的心思都在學習王以宣和追尋李森的身影上,最終以一分之差沒有考上一本,上了個二本,大學,經常獻殷勤的自己多次被李森和王以宣的朋友嘲笑.....畢業後李森和王以宣順利成章的結婚了,而自己卻要跟這個世界say
goodbye。下輩子自己一定要珍惜自己該珍惜的,例如那個講話少卻對自己極少的傻瓜。。。隻做自己,哪怕這個自己並不完美。
“好渴”夏丁丁迷迷糊糊感覺眼前很黑,幹幹的嗓子提醒著自己現在需要喝水。“哎呀,丁丁你醒了,快四十度的高燒可把我嚇壞了”慢慢睜開眼,丁丁看著這個年輕版的媽媽,掃視了一下有點擁擠的瓦房,夏丁丁掐了自己一下,很疼。。。她知道了,自己是祖墳冒青煙了,居然想小說裏寫的那樣重生了!!!記憶中夏丁丁隻有九歲四年級那年發過一次高燒,後來一直沒有發過超過三世九度的燒。抱著媽媽,夏丁丁想著自己一定要珍惜這仿若偷來的再來一次。
吃過藥,丁丁想著那個讓她忙了這麼多年的李森好像就是在自己發燒的這期間轉到自己班級的。。。這輩子就把他當作張三李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