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我們來說一說一個少年。
與大多數人一樣,他出生在普通的家庭,有著愛他的平凡父母。
平凡,也意味著在這個社會上,好運,才能,乃至是際遇都是與其絕緣的東西。
在他小的時候,他並不知道這裏的區別。
他隻知道,自己看見的世界,他隻知道自己走過的地方。
那名作陶李集的地方便是他的整片天地。
自三歲到六歲,那段時光是無憂無慮的。
在稍年長的時候單隻回憶便生起朦朧之感的幼年。
那幾年他與姥姥一起生活在村口的小屋裏。
記憶最深的是夏天,因為夏天裏有甜甜的紅糖水與熱鬧的小夥伴。
忙過農活的大人會在午間小歇,而同齡的夥伴則不甘寂寞的在村裏的泥土地裏蹦噠著。
他們會嚷嚷著叫著他的名,而他會在這個時候起來,從隻一拳頭寬的門縫裏鑽出去。
然後他會跟著年長的夥伴圍觀。
畢竟,他太小了不是。
然後,姥姥將他送到了他的爺爺奶奶家。
他記得那天他穿著嫩黃色的罩衣,裹在一身說不清楚是厚重還是暖和的小襖子裏。
牽著姥姥的手,從村口走出,走過平坦的泥土小道,來到馬路邊。
他握著姥姥的手,隻當是一次遠行,有些開心的四處張望著,自遠程呼嘯而來的鋼鐵巨獸,讓他即驚且奇。
然後他來到了陌生的地方,由姥姥轉交給了他的爺爺奶奶。
他在爺爺家無助的等待幾個小時,直到他的父母自外麵歸來。
從那時起,姥姥,就不親了。
因為她拋棄了他。
然後待他稍長幾歲,也跟著同齡人上了學。
學校裏的生活,就在黑板之下,老師書寫的白色粉筆裏,就在那各個老師的教誨裏。
在學校裏,他第一次意識到他覺醒了。
雖然沒有從天而降的爆丸,電腦裏也沒有迸出暴龍機,甚至於連變身器也沒有。
但他就是知道這一點。
他覺醒了。
他明悟了生死,頓悟了人生的真諦。
那就是他意識到了自我的存在。
這是怎麼樣一種體驗,從前沒有思考的東西開始蜂擁而來。
我閉上眼,世界便是一片漆黑。
我加快了手速,他便化作了殘影。
那麼我存在的意義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