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寫在最後(1 / 1)

終於落下最後一個字。從最開始的第一章,到現在,竟是又鋪陳了十萬多字。一個隻知道我在寫文卻不知道我在寫什麼的朋友常常打趣我說:你的裹腳布怎麼樣了?嗬,其實,真是在寫完第一大章的時候就該結束的。那些過去的苦悶彷徨,那些年輕的茫然的歲月,在那樣一個夜晚,在輾轉的煙霧裏,在終於下定決心的安靜的回望裏,有些東西,在心底慢慢清晰,昭然若揭。

很早以前,小莫問我,這篇究竟要寫怎樣的一個故事。我說,我想寫一個關於成長的故事。

很多東西原來都是這樣吧,你經過,無知無覺,當時無法明白無法確定,隻有在很長一段時間以後,在轉了很大一個彎以後,你才會在忽然之間了解,原來,一切是那個樣子,原來,自己一直在愛和被愛。

嗬,可歎這“當時隻道是尋常”啊!

想用第三人稱的,到底沒能寫成。說到底,還是比較習慣散漫的寫法,而選擇第一人稱,會在筆下更多流淌自己的想法吧。像朋友說的,換了角度,換了人物,鋪寫它們的仍然是我。

選了鍾逸的角度來寫,便用了相對來說粗疏的筆法,整篇文可能會少一些溫婉和細膩。因為,在我的想像裏,鍾逸便是這樣一個人。其實不是缺少溫婉缺少細膩,而是,她在刻意隱藏和逃避,刻意用一種粗疏來保護自己對抗世界,或者,有的時候,是和自己對抗。

之前的第一章,會比較跳躍,因為,在短短的一夜去寫幾年的過往,由不得我不跳躍。之於我,其實也是第一次用這樣的行文方式。可能會感覺有些混亂,但是,在寫的當下,其實很清晰。那些文裏的畫麵,一個場景一個場景的浮現,交錯,重疊。以至於我在懷疑,那些人那些事,究竟有沒有真的存在過,發生過。

寫到第一章末,是想作結的。“想欲返去”,這個標題其實也是一個索引,其實已經標識了整篇文的基調,那就是:不知不覺,後知後覺。

第一章末已經是溫暖的轉向,但是,我還是不能免俗吧,不能免俗的想寫出一個實實在在的溫暖的結局,給自己,也給更多的人信心和安慰。所以,我續寫了。嗬,溫暖的東西,我一向不拒絕。

動筆寫這篇文的時候還是末冬,兩個多月過去,這個城市早已春暖花開。紅葉李繽紛散盡,梧桐花開得正好,香樟的葉在風裏散著隱隱的清香……,城市依然以它自己的腳步在行走,每一場花開花落,之於它,也是一種成長。在這幾乎不能查覺的成長裏,我生活在這裏,經曆著,也見證著,並且,也成長著。

這個春天,有人說,願意和我一起努力,一起堅持。真好。

有愛,有明天,有希望,真好。

貼一首很喜歡的歌。之前常常在晚間一邊聽它一邊敲文。有些淡淡的憂傷和惆悵,但,那是經曆之後的回望,有一種澄靜,而不是混亂的青春當下的惘然。

過去,可以被憑吊被懷念被遺憾,但,不可以被沉溺。人還是要往前走的吧。偶爾的回頭望去,那些年輕時走過的路,聽過的歌,愛過的人,像一場溫和的電影,提示著你曾經的存在曾經的美好。它不是要你遺忘,而是要你收藏和珍惜,告訴你,讓過去過去,讓未來到來,整理好自己,用更健康明亮的心情去走在當下。

明天,總是美好和希望的,不是麼?

想欲返去

/陳小霞

一直夢見黃昏的景致

將十六歲畫出笑容

照著阮站惦紅紅月台

彼個小站呼作快樂

已經罔見單純的快樂

被十六歲借去流浪

離開阮孤單休困小站

彼個所在呼作過去

想欲返去找尋鎖匙

打開鎖著的行李

想欲返去探聽過去

十六歲小站的模樣

一直夢見黑白的鐵路

一直通去通到過去

帶著阮來到彩色的月台

歡喜哪會流出珠淚

已經罔見人生的鑰匙

將阮的愛鎖置暗暝

快樂是不知罔見的叼位

想欲返去想欲離開

想欲返去走尋鎖匙

打開鎖著的行李

想欲返去探聽過去

十六歲小站的模樣

想欲返去告別傷悲

避開命運的弄治

想欲返去了解過去

到底快樂是什麼

十六歲的快樂是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