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地質學家,注定要走遍地球的每一個地方。
那年,我從遙遠的原始森林裏帶回來一個女孩。後來,這個女孩成了我的妻子,她還為我生了一個女兒,小女兒聰明伶俐、活潑可愛。但我們沒有過共同語言,關於我的工作,她一概不問,即使問,她也不懂。
她愛過我,那一次是在原始森林裏,已經很遙遠了。我也愛過她,也是在原始森林裏,但我對她的同情一直大於對她的愛。
她沒受過學校教育,辯別事非能力一點沒有,有時,她做錯了也不知道。更讓我尷尬的是,她見到每個男人都像是見到她的老公表現得一樣熱情,多虧我及時糾正。有時也不聽我的話,憤怒起來,想把太陽砸爛。
有一次,我們小區裏的一個男孩把她迷住了,那個男孩很年輕,長得很帥,身材也挺拔,說話很甜,很逗。男孩經常牽著一條金黃色的牧羊犬在小區裏溜達,那條牧羊犬可愛極了。我老婆喜歡狗,凡是動物她都喜歡,她看見狗比看見我還要熱情。她經常把那個男孩的牧羊犬叫過來又是摸,又是抱,又是親,還從超市買來東西喂它吃,就這樣他們熟了,那條牧羊犬更懂人情,從我老婆的手上舔起,一直舔到臉上,最後嘴上,她們不停地接吻。無論那個男孩走到哪兒,我老婆就跟到哪兒,牧羊犬就舔到哪,把男孩的女朋友搞的滿臉醋意。我一看不對經,忙把她叫住,訓斥了一頓,帶她回家,想給她講講女人的三從四德。
好不容易才把她領回家,這下可完了,她把家裏的東西砸了個稀巴爛,還端起一盆洗腳水潑了我一身,三從四德沒講完,我反而成了一個落湯雞。
城市裏的男人多,女人也多,而在原始森林裏,男人就我一個,永遠不用擔心她會移心別戀。我沒生氣,也沒怪她,她就是這樣的脾氣,發泄完了,過一會就什麼事都沒了,我把身上的洗腳水搽幹淨,倒在床上看起書來。
從森林到城市需要有一個適應過程,尤其是我老婆,到了城市簡直就像是到了另一個星球。我開始慢慢地教給她城市裏的一些生活經驗,這是非常必要的。我每天都還要給她一些零花錢,在城市裏,身上不帶錢簡直寸步難行,她第一次見到錢,一點也不感到驚奇,反而,有點別扭。
我對她說:“這是錢,不是樹葉,要好好的裝好了,餓了買東西吃”。
“我知道了”她總是這句話。
但是,當她中午想要吃飯的時候,總是打電話給我說:“錢丟了,買飯沒錢”。
這時,我必須從單位趕回去,再給一些。她就是這樣,一點零用錢都裝不住。
她從來不跟我要錢,比如說,買名牌衣服啊,買高級化妝品啊,從來沒有。她也對那些東西不感興趣,即使我買給她,她也不要。
她從來不化妝,但她的那張臉總是那麼鮮豔動人。這可能跟她在原始森林裏的生活有關,在森林裏每天都吃到最新鮮的蔬菜、水果,日子輕鬆自然。城市裏的人們生活的壓力大,往往是未老先衰,二十歲的人看上去就像三十幾歲的,三十幾歲的看上去就像個老頭。我的老婆永遠是那麼年輕,她不會老。我同她走在一起,人們總是認為,我是她爸爸,這真讓我哭笑不得,其實我才大她七歲。
我對她說:“不要每天都樂嗬嗬的,在原始森林裏,你看到的敵人是鋼性的,而在城市裏,敵人是隱性的,說不定走在半路上就有人把刀架在你的脖子上來搶劫”。她困惑的眼睛看著我,感到十分迷茫。她總覺的,人都是好的,她從小在在森林裏長大從沒有見過壞人,看到人稀罕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