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I中國地區銷售總部的一位官員曾說:“一名員工在一家企業的前程基本上可在第一個月看出端倪,而其中背後的依據就是他對工作的責任感。”事實上,國外已有大量研究證明,使用責任感測量可以較好地預測績效。在西方發達國家,大部分的企業都曾使用責任感測驗作為管理者甄選、錄用和安置員工的依據。這就說明,企業在用人時已不再將能力作為唯一標準,而更看重其對工作的責任感,因為能力是培養出來的,而責任感則是習慣養成的。換句話說,能力是技術技能問題,責任心是態度問題。做一個有責任感的下屬,不僅能夠更好地完成任務,也能讓領導放心下放權力。
工作找借口,領導炒你沒商量
在工作中,我們經常會聽到這樣或那樣的借口。它們聽起來好像有“合情合理”的解釋,例如:上班遲到了會有“起得晚了”、“路上堵車”、“手表沒電了”、“家裏事太多”等借口;業務拓展不開、工作無業績,會有“製度死板”、“行業蕭條”、“還有做得比我更不好的呢”或者“我已經盡力了”等借口……
可以說,尋找借口是世界上輕易便能辦到的事情之一,隻要我們心存逃避的想法,就總能找出足夠多的借口。一個人對待生活、工作的態度是決定他能否做好事情的關鍵。然而,很多人在工作中卻總是尋找各種各樣的借口來為遇到的問題開脫,推卸職責。久而久之,便會形成這樣的局麵:每個人都在努力尋找借口來掩蓋自己的過失,推卸自己本應承擔的責任。但是,推卸自己本應承擔的責任真的有用嗎?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李克是一家家具銷售公司的部門經理。有一次,他聽到一個消息,公司高層決定安排他們這個部門的人到外地去處理一項很麻煩的業務。他知道這項業務非常棘手、難度很大,所以便提前一天請了假。第二天,上麵安排任務時他恰好不在,便直接把任務交給他的助理,讓他的助理向他轉達。他的助手打他的手機彙報這件事時,他便以自己身體不適為借口,讓助理頂替自己去處理這件事情,同時,他也把處理這項事務的具體操作辦法在電話裏交代給了助理。半個月後,事情沒有辦成,他擔心公司追究他的責任,便以自己已經請假為借口,謊稱自己不知道這件事的具體情況,一切都是助理辦理的。他想,助理是總裁安排到自己身邊的人,出了事讓他頂著,在公司高層麵前還有一個回旋的餘地;倘若自己來承擔這件事的責任,恐怕有被降職罰薪的危險。但是,紙包不住火,當總裁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後,便毫不猶豫的辭退了他。
可以說,隻有敢於擔當起自己應盡責任的人,才能獲得成長;而那些總喜歡找借口的員工注定是失敗的員工,很難得到領導的信賴與尊重。尋找借口就是推卸責任。選擇承擔責任還是選擇借口,體現了一個人是否有職業精神。無論我們是誰,在人生中失敗了也罷,做錯了也罷,再妙的借口對於事情本身沒有絲毫的用處。許多人生中的失敗就是因為那些一直麻痹著我們的借口,借口讓我們失去的不僅僅是那份應盡的責任,更多的是自己成長的機會。
責任有限製,過量惹糾紛
一位旅客從西客站下車後打了一輛出租車,一上車就開始堵車,司機和旅客聊上了:“西客站這地方經常這樣,有時候一堵就是半個小時。你看看那些坐公交的,多辛苦,大冷的天兒。現在呀,下崗的越來越多了,也不知道這個市長是怎麼當的,還辦奧運呢,我看有點懸。哎,師傅您去哪兒?”
旅客說:“去茶葉一條街40號。”
“在哪兒呀?您要帶帶路。不好意思,北京這麼大,不可能我路路熟。”
“我也不知道,我從沒有去過那兒。”
“那……下車吧。”聽司機這麼說,旅客隻好下車重新打了一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