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義王、劉陽與劉蒼等含著淚默默點頭。
就在這時,木石斛匆匆趕來,看到這樣的情景,心裏頓感不妙,頓了一下,繼而又堅定地向陰麗華走去,他忐忑不安地地給陰麗華診脈後,心情變得沉重起來。
木石斛的診斷讓愛著陰麗華的人都難展歡顏――陰麗華的確失憶了,她的記憶隻停留在閨閣之前,出閣之後的一切都遺忘了,也許陰麗華會在某一天突然都想起來,也許這一輩子都不會記起。據木石斛說,陰麗華這是選擇性忘記,出於自我保護意識,人通常都會在非常時刻選擇忘記痛苦。這讓愛著陰麗華的人聽了之後,心又是一痛。
劉秀對於這樣的結果,雖然很心痛,但還是十分溫柔與耐心把他知道的點點滴滴緩緩告知陰麗華。
陰麗華失憶了,劉輔從此便被幽禁起來,而對於郭聖通的幽禁,曾經可能的暫時如今變成了無望的長久。而劉義王、劉陽與劉蒼等人開始一反昔日的低調隱忍,才華畢露,卻依然進退有度,言行有禮。
夏季,邛王任貴派使者呈遞三年的計簿,報告人口、賦稅、治安等情況。劉秀任命任貴當越太守。
秋季,會稽郡瘟疫流行。與此同時,莎車王賢、鄯善王安都派使者進貢。而西域各國因被匈奴的大量征斂所苦,都願歸屬漢朝,願朝廷重新設置都護。劉秀考慮到中原剛剛平定,不肯應許。
這一年,有一件事情甚為蹊蹺。
太中大夫梁統上疏曰:“臣竊見元帝初元五年,輕殊死刑三十四事,哀帝建平元年,輕殊死刑八十一事;其四十二事手殺人者,減死一等。自是之後,著為常準,故人輕犯法,吏易殺人。臣聞立君之道,仁義為主,仁者愛人,義者正理。愛人以除殘為務,正理以去亂為心;刑罰在衷,無取於輕。高帝受命,約令定律,誠得其宜,文帝唯除省肉刑、相坐之法,自餘皆率由舊章。至哀、平繼體,即位日淺,聽斷尚寡。丞相王嘉輕為穿鑿,虧除先帝舊約成律,數年之間百有餘事,或不便於理,或不厭民心,謹表其尤害於體者,傅奏於左。願陛下宣詔有司,詳擇其善,定不易之典!”
劉秀把梁統的奏章交給公卿討論。
光祿勳杜林奏曰:“漢朝初興時,廢除苛政,四海之內歡欣鼓舞。其後,法令逐漸增多,連果桃、菜蔬之類的饋贈,都集中起來成為贓物。小的事不妨害大義,也要判處死刑。以至於發展到有法不禁,有令不止,上下互相掩護逃避,弊病愈加嚴重。臣認為應沿襲原有之法令條文,不宜於重新製訂修改。”
梁統卻說:“臣所奏請非是要有嚴刑峻法。《書經》有雲:‘治理百姓,刑法要適中。’適中之意乃是不輕也不重。從高祖至宣帝,天下被稱為治平,到元帝、哀帝時,盜賊漸多,皆因刑罰不適中,愚昧之人輕視犯法所致。由此看來,減輕刑罰之作法,反而釀成大禍。對奸詐不軌之人施恩,便是傷害善良之人。”
此事在朝堂上引起了頗為激烈的爭議。但是最後這件事情卻莫名的被擱置,沒有人再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