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三頁 《鴉鴉》(1 / 3)

我沒有朋友。

抱歉,上邊句話隻是句謊話。因為覺得把這句寫出來感覺還挺帥的,不過還是要抱歉,為這點小小的一己之私而浪費一共個90字的位置,還有讀者們快的話兩秒,多的話十五秒的時間——吧。

不過記點東西,連自己想說的都說不能說,記錄者不是很可憐嗎,不是嗎?不過寫出自以為好,但又及其糟糕的東西,讀者大概也很可憐吧,我想。

啊,又來了,抱歉!

現在正式開始。

首先,提醒下讀者,這是對你們來說應該是個沒有意義的記錄,無聊的想象,自我意識過盛的體現。所以先告訴各位讀者要是相信我的眼光,就請不要繼續看下去。立刻關掉,罵一句腦殘,然後愉悅的去做別的有趣的事吧。

但是呢,但是呢,開始看這個的大部分人都會繼續看下去吧,然後這大部分人中的大部分人,看完也都會罵一句,腦殘!然後去做別的更有趣事吧。

啊——想想不知為何有點小興奮啊,我這樣好像很糟糕啊很糟糕,哈哈。

那麼,就如我之前說過一個事實一樣,這個記錄沒有意義,要是有,也勉勉強強的隻是對我來說。雖然說是記錄了發生在我身上的事,但其實,說實在的,我到現在也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

哦,對了,還記得開頭我撒了一個謊,我其實是有朋友的,雖然不多。

還有在這裏我必須承認,我喜歡去揣摩別人的行為和語言,把人以糟糕的方麵去想象,然後,再去鄙視別人。每當做這事的時候啊,心裏會有小小的愉悅。

後來發現,我所鄙視的糟糕的方麵,其實就是心底敢想不敢做的事之後,才有所收斂。

然後呢,關於我稱之為朋友的那幾個人,不是說不會那麼對他們,隻是相對的很少,所以,我稱他們為朋友。

而其中有一個,這裏不得不特地介紹下,因為發生在我身上這事,就是從他的一個邀請開始的。

說起他,我隻得說實在不明白為什麼會和他成為朋友,難道就因為大學時是一個宿舍的?相處的時間久了就成了朋友?還記得第一次和他見麵的時候明明覺得他就像一隻會說話的大綠頭蒼蠅,這點我要說明一下,並不是有意的侮辱,我隻是說出我心裏真正想說的。

不然我要怎麼辦?寫出一些違心,目的是給人覺得,哦,這個作者是這樣這樣的人啊。不用!至少在這個記錄裏不用。

那麼繼續,然後宿舍裏其他的兩隻分別是蝸牛和螺螄。

第一次覺得他算是我的朋友的時候,我迷惑了很久,然後我明白了,時間真是可怕的東西。

當然,理所當然的,我看不透他,他的思維模式和做的事,都讓我費解,不,也可以說給我帶來很多麻煩。

比如呢,有一次,我和他在一個烘培店的時候,我還在尋找不存在的,不會對我的蛀牙加大傷害的甜品時。他跟我說,他要追出納櫃台的小姐姐。

我一看,哇!是個美女。然後他就屁顛屁顛的跑上去,握住她的手,大聲說,我喜歡你!今天開始你就是我老婆了!很奇葩的言行是吧?但更奇葩的是,他居然真的做了。真敢啊他!雖然我承認我覺的他在生物層麵上一定比我低一層,但他的勇氣讓我欽佩。

然後,我們被一個大叔,也就是小姐姐的老爸兼店主,追了幾條街。至於我為什麼知道那個大叔的身份,那是因為三個月後他和那個小姐姐真的成了情侶。而現在,還不知道兩個人在哪裏滾床單呢,可惡!

羨慕是羨慕啊,可是我不是他,我很清楚。可就是清楚,所以才羨慕啊。

啊,抱歉。

回到關鍵的記錄裏,不過一直在說記錄外的事的人,好像是我。因為對於讀者,隻用知道我有個朋友,他邀請了我就可以了。可我還是忍不住,想要說些關於他的事,或者說,給你們灌輸我對他的看法。由此,你們或許會看到我所看到的他,就像它一樣。

那麼,繼續。

我的朋友給了我一個邀請,簡單來說是一次野外露營。我沒同意,隻是也沒能拒絕。不過還算有意思,因為我朋友的朋友,那些陌生人,帶了很多氣槍。

然後,我和他們一起,進行了一場不公平的狩獵。目標是我們所在的不知名山林裏的鳥類和其他小動物。

為什麼要說不公平呢,因為這個是我腦子裏冒出來的第一句話,當然,前提是這句話要在我腦子裏。

這裏,我要感謝一下我可愛的妹妹!

記得有一次,我和妹妹一起看電視,記不得叫什麼的電影裏,有這這麼一個情節:一大夥年輕人,跟著一個老獵人進山打獵。主要目標是鹿,老獵人的武器是一把老式雙管獵槍,而鏡頭一轉,那些群年輕人從包裏拿出來的,是一大堆全自動和半自動步槍,上麵還裝著花式各樣的瞄準鏡和激光瞄準器。

“我覺得這對鹿很不公平!”我妹妹看著那些年輕人武器的特寫鏡頭,這麼說道。然後我好像想對她灌輸一下這個世界本來就不公平的大道理。結果她理都不理我,還吃掉了我的草莓蛋糕。關於最後這點,讓我有些怨念,但我並不生氣,雖然我一直記著這事。

手裏的槍沉沉的,對我的獵物來說,這是有精度,有效率的致命武器。可惜,在我裏好像跟一根鐵拐杖沒太大區別。我花了一下午,打光了四盒子彈,什麼都沒命中。

但是呢,也就我不行而已,我的朋友和那些陌生人都收獲頗豐。

那群陌生人都開心的交談著,拔著獵物的皮和毛,清理內髒,我也幫了不少忙。當然,不是為了融入他們或者交幾個新朋友,我隻是想吃這群土撥鼠的戰利品而不留下壞印象而已。

不過恰恰相反,沒想到這群土撥鼠反倒是給我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真是可恥呢這群土撥鼠,他們以吃不完為理由,挑選了下好看的部位,割下來,拔下來,剪下來,其他的就丟棄了。既然是獵物,殺死了就該好好吃,不然隻為了娛樂?真是可悲!

我努力的吃啊,心裏鄙視著所有人,當然我朋友就少鄙視一些,不是因為偏袒,而是因為他收獲的那份獵物,我吃了大半,我認為這是合理的交換,雖然我吃得差點撐死。

啊…啊,我還記得那有些烤焦的碳灰味道和吃到最後又油又膩的感覺,真惡心!

吃完,我借著不甘心毫無收獲的理由帶著槍,離開了眾人。來到密林裏,扣扣嗓子眼,先爽快的吐了一番,然後坐在一個大石頭上,發著呆。

很寧靜,我覺得。

樹林中會永不停息的有著各種各樣的雜音,單論分貝,絕對比我的臥室裏能聽到的大,但無數次一個人在房間裏,卻從來沒有覺得過有寧靜的感覺呢。為什麼呢?是自然的力量吧,我想。

寧靜讓我開始思考,要是有跟我有一樣想法的人會怎麼看待我的?換句話說,我在我眼裏是什麼樣的?還有啊,很好奇,我這樣的人,會喜歡上什麼樣的人呢?當然更重要的是,什麼人會喜歡自己呢?不說是女人,就算是男人也——啊啊!不行!這點好像不能放棄啊,放棄了感覺會出大事!

越想,問題越多,而且越是自我回答或者說自我安慰,感覺就越不對。

於是,我打算離開,回到那群土撥鼠和我朋友那裏。回到不寧靜的地方,就不會去想這些問題。結果一轉頭,就看見離我不遠的一棵大樹上,有一隻黑色的,大鳥。黑黑的羽毛,是烏鴉嗎?我不知道,我又不是動物學家!

愣愣的看了它大概三秒,然後從肩膀上取下槍,迅速的裝彈,準備,瞄準,然後發射。

我一點也不餓,惡心的感覺也還在。

隨著一聲命中的悶響,那隻黑色的大鳥從樹上掉了下來,掉到了半人多高的灌木叢裏。我胸口像是有火在燒,發出一聲歡快且興奮的叫聲,朝著灌木叢跑去。

終於!打中了!哈哈哈!

撥開灌木叢,那隻大鳥卻不見蹤影,隻看到帶著血的羽毛。跑了嗎?我越過灌木叢,焦急的尋找著戰利品。

突然,我愣住了,呆呆的看著前方遠處。清風拂來,樹葉摩擦著,發出沙沙的聲響,一些落葉在空中隨風飄揚,於是,第一次,看見了它。

它站在很遠的地方,和人一樣的魁梧身體站的筆直,穿著黑色的長袍,之所以把它稱之為它,是因為它有著一個巨大的烏鴉頭顱。其實我也不能確定是不是烏鴉的頭,理由和前麵一樣,但第一次看見那個頭,烏鴉這詞就冒出來了,也就寫下來了。

它側著頭,用一隻大大的,圓圓的,水汪汪的眼睛看著我。我不喜歡它,而且覺得它很詭異。雖然很想用什麼比如莫名其妙的被定住了或者因為腿發軟之類的理由讓你們相信我沒有做出更有效的應對並不是我的錯。但事實是,也僅僅過了一小段時間,我就覺得我當時的應對蠢爆了。呆呆的站在原地跟它對視,大眼瞪小眼。

之後的話因為後邊突然有聲響,一回頭,就看見我那個朋友撥開灌木叢朝我走來,他問我沒啥事吧,一個人跑到這裏來幹嘛?

再看回它那邊,卻發現,它不見了。於是我說,沒事,隨便逛逛。

我可不會懷疑我自己的眼睛,那不是幻覺,這點我堅信。

而且我才不會害怕它…抱歉,這句是死要麵子的謊話。其實那天晚上露營帳篷裏我害怕的尿急得要死都不敢離開帳篷一步。

但第二天白天的時候我理解了一些情況,首先,它應該不會突然出現把我宰了,不然早就動手了。其次,它是什麼,鳥神?死神?還是什麼其他的,我哪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