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下麵由大家來點歌,你們想聽什麼歌?”協誌問。
“存在!”
“OK,那就把這首存在獻給大家。”
陌生的旋律在藍澄耳邊響起,半場演唱會下來,這是唯一一首慢歌。
“你說著,我聽著,像海浪打著,沙灘燒著……”
協誌的聲音一種攝人心魂的穿透力,藍澄從來不知道他可以唱出這麼深情的歌,仿佛在講著一個分離的故事,情節上不拐彎抹角、不複雜,簡簡單單幾句話就能打動人的心,也震撼著藍澄心底的某個角落。
“但是我存在著,我一直存在著,和你一起的照片仍在我的手機上貼著,起會永遠永遠,你說著……”
演唱會就在所有FANS意由未盡時結束,藍澄也離開了會場,她很想當麵和這個協誌接觸,但她知道那絕對不可能,想要接近一個當紅明星,並非易事,所以現在隻有先了解他們的大至情況,才有可能想到接近協誌的辦法。
可是現在這麼晚了,她該去哪裏?人在無助的時候最脆弱,她好想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她為什麼會出現在這裏?
果然5566的團長真是她所認識的孫協誌的話,那現在應該是未來世界吧,因為看那個協誌至少也有25歲了吧。
天呐!她居然……穿越時空?!這怎麼可能,這隻有小說中才會出現的事啊,怎麼會“如此幸運”正好被她遇上。
絕不可能!
藍澄閑逛在街上,看了路標才知道這裏是台北,想乘車回高雄,可是都這麼晚了,去高雄的最後一班車也在半小時前開走了,打的,她身上哪有帶那麼多錢。
她該怎麼辦?不會一個晚上都在街上逛吧?
“這裏好靜。”藍澄環顧四周,好象到了公寓區耶,這麼晚了,是人都睡了,還有誰會這麼白癡像孤魂野鬼似的在外麵逛。
她正想坐到花壇邊休息一下時,突然一道刺眼的光線正對她射過來,照得她睜不開眼。
哇,真的有孤魂野鬼,這麼晚了才開車回來。
跑車在藍澄不遠處停下,因為好奇,所以多瞟了幾眼。
協誌?!
借著明亮的路燈,藍澄可清晰地看清下車的人的臉,是穿著一身休閑服飾的協誌,原來,他住在這裏。
真是歪打正著。
“協誌!”
藍澄叫住他,然後快步跑上前,心裏還在慶幸,就算她真的穿越時空來到未來世界,協誌總應該記得她……這個兄弟吧,這次不用露宿街頭了。
協誌看著眼前一臉興奮的女孩,以為又是歌迷,眉頭微蹙,這麼晚了一個女孩子還在外麵遊蕩,她知不知道這樣很危險。
“協誌,我總算可以跟你說話了。”
“快回家吧,你爸媽會擔心的。”又是個不折不扣的FANS,哎……
“我也想啊,可是我根本回不去。對了,你怎麼會踏入娛樂圈,還成了亞洲第一天團的團長,不懶呀!”她習慣性地出拳輕捶他胸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