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1 / 3)

教育的方向

教育作為人類關注自我延續和發展的一項實踐活動,涉及到兩個基本的問題——方向與方法。所謂方向,就是我們的教育究竟應該為一個怎樣的社會培養怎樣的人。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為幸福人生奠基,為自由社會培養人——為民主社會培養好公民。公民區別於臣民,自由平等和充分介入社會合作是公民的基本特征。而方法更多的是一些將理想和信念化做實際行動的實踐策略和操作程序。教育的方法包括用什麼內容和用什麼途徑、策略與手段去培養我們所希望培養的人。

教育的方法固然是重要的,可教育的方向才是第一位的。如果方向錯了,方法越好,越有效,就越有可能南轅北轍,越來越遠離真正的目標。教育的方向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我們對於教育的方法選擇、使用和創造。假如你要為專製社會培養奴才,那什麼樣的內容最好呢?一大堆的清規戒律、各種各樣的條條框框、沒有內在邏輯聯係、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沒有質疑與探索空間、脫離兒童生活經驗、枯燥乏味、陰森晦澀的內容最好;用呆讀死記、簡單重複、機械訓練、強製紀律,用輕蔑、無情打擊和嚴厲罰懲摧毀他的自尊心,泯滅他的自信心,你準能培養出一個俯首聽命、惟命是從、仰人鼻息、自輕自賤的奴才。假如你要培養一個幸福生活的創造者、自由社會的建設者,你就需要帶給他那些充滿自由、民主、人權和科學精神的內容,有巨大的質疑、探索、修正、豐富和補充空間的內容,與兒童的生活經驗密切相關的內容,有內在的意義(邏輯)聯係的內容,能激發起兒童學習的內在興趣與需要的內容,更多地用探索學習、發現學習、合作學習的方法,帶給他們更多的成功的體驗和發現的快樂,把所有的學習都提升到自主學習的高度——能夠自我導向、自我激勵和自我監控,我們才有望培養出具有“自尊自重之意識、是非判斷之智識、責任擔當之能力、獨立自主之品格”的幸福人生的創造者和民主社會的建設者。

教育的方法涉及到為學生提供高品質的教育和為教師創造高品質的教育人生所需要的方方麵麵的工作。從大的方麵來說,包括怎樣創設人性化的、生命化的、高品位的學校文化,怎樣有效利用和開發課程資源,怎樣實現有效教學、提高課堂教學的效率,怎樣有效地進行班級的組織與管理,怎樣轉變學習困難的學生,怎樣進行發展性評價以促使所有的學生成功,等等。而在這些背後,還包括怎樣創建高效率的學習型組織,怎樣提升教師校園生活的品質,怎樣有效地促進教師的專業成長——這其中又包括怎樣進行校本教研,怎樣組織集體備課、說課和教學觀摩,等等。

如果一個教師隻有別人告訴他應該怎麼做,他才會怎麼去做,而不會主動地探索一些有效的方法,那他的發展前景就很難令人樂觀。這並不是說我們不能向別人學習,向別人求教,而是不能過分依賴別人。其實,有關教育的方法已經有許多好的概括和總結,比如各種各樣的教學模式、各種各樣的評價方法、各種各樣的示範課。在各種各樣的《方法大全》《實用指南》中也早有收錄。但任何方法都不能簡單地搬用,而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創造性地運用。古人講的“運用之妙,存乎一心”,強調的是精神的修養,心性的修養。否則,任何好的方法,都可能變成照貓畫虎、鸚鵡學舌、邯鄲學步的笑柄。實踐證明,能否創造性地運用各種各樣的教育方法,能否創生有效的教育策略,能否形成自己行之有效的教學技藝,都取決於我們是否有深厚的文化底蘊,取決於我們的學識的積累、眼界和追求。所以任何急功近利的思想和做法都可能真正損害我們的事業,損耗我們成長的潛能,汙損我們職業的內在尊嚴。

我們的教育實踐工作者更關注方法,而存在著忽視方向的傾向。老師們更多地關注學生對於學科知識的掌握,而忽視學生學習策略和思考策略的發展,更談不上對於學生作為完整的人的成長的關照;老師們對具體的方法更感興趣,對於理論的學習比較輕視,這在很大程度上局限了我們教師的發展。如果我們總是隻顧埋頭趕路,我們怎麼可以欣賞到天空的廣袤和美麗?

為什麼教育實踐工作者會更關注方法,而存在著忽視方向的傾向呢?首先,我們要承認,方法的確是重要的。在方向正確的前提下,好的方法可以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也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其次,方向的正確與否,難以檢測出來,因而也就不容易凸現出來,使廣大教師對它有充分的意識。第三,我們的教師長期忙於事務性的工作,被大量的瑣事遮蔽了眼光,被俗務消磨了高遠的追求。

教育的方向不是由政府文件決定的,也不是由課程標準決定的,更不是由教科書和學生決定的,而是由教師決定的。作為教師,我們首先是一個教育者,其次才是一門課程的教師。每一門課程的最終目的都是要幫助我們的學生成為一個具有自主性、獨立性、創造性的人,一個具有積極、樂觀、正直、光明的心態的人,一個對人友善、寬容和積極介入社會合作的人。眼界決定境界,方向決定方法。方向對了,路就在腳下。因此,在今天喚醒和強化教育實踐工作者的方向意識就顯得尤為迫切和重要。

基礎教育是一個曆史性的概念。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進行新的創造所需要的基礎將愈加雄厚,基礎教育的年限也將逐漸延長。在今天的西方發達國家,就出現了大學本科教育也逐漸成為基礎教育的趨勢。在今日中國,基礎教育是指從幼兒園到高中的教育。我們說,基礎教育要為學生的終身發展奠定基礎,要為學生幸福的人生奠定基礎。那麼,這個基礎都應該包含些什麼?對於這個問題的回答,反映著我們的眼界、見識、胸襟與懷抱,反映著我們對於教育的價值追求。過去,我們將基礎教育中“基礎”的含義僅僅理解為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即所謂“雙基”,這種理解不僅是片麵的、狹隘的,在實踐中也是有害的,那就是不利於基礎教育為學生幸福的人生奠基,不利於使基礎教育服務於完整的人的造就。

在我看來,基礎教育要為學生幸福人生和終身發展所奠定的基礎,就至少應該包括以下幾個方麵:

首先,基礎教育應該在學生的內心世界中打下一個亮麗的底色,讓學生感受到生活的美好,人性的美好;讓學生學會過精神生活,珍視精神的價值,眷注內心,使學校生活成為整個人生美好回憶的巨大的源泉和寶庫,以便讓學生形成快樂、開朗、積極、樂觀的人生態度。快樂是心靈的陽光。一個不快樂的人,就有可能內心變得陰暗,就可能對人不信任,甚至充滿敵意,就有可能成為害群之馬,甚至是窮凶極惡之徒。

其次,基礎教育的基礎應該包括學生終身學習的願望、興趣和能力。學生終身學習的願望、興趣和能力的培養和發展是比他們學到了什麼更有意義的。“問題不在於教他各種學問,而在於培養他有愛好學問的興趣,而且在這種興趣充分增長起來的時候,教他以研究學問的方法。”(盧梭)當然,這離不開對具體學習內容的學習。但這個過程是不是能夠讓學生感受到智力勞動的快樂,是不是有一個精神充實的過程,是不是能經曆精神的曆險和理智的挑戰,決定著我們的基礎教育能不能發展出學生終身學習的願望、興趣和能力。《學記》中說:“善歌者,使人繼其聲;善教者,使人繼其誌。”“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而隻有當我們教師有不斷學習的願望和興趣,才可能為學生打下終身學習的基礎。

再次,基礎教育的基礎中應該包括發展學生獨立地、有尊嚴地麵對世界的品質和能力。這就需要學會質疑與獨立思考——不輕信、不盲從、不唯書、不唯上,一切都放在理性的天平上來考量,思考別人思考過的問題;就需要學會有效地自我表達——能夠充分地、體麵地表達自我,包括口頭語言、書麵語言、形體語言的表達,也包括我們的待人接物、穿著打扮,甚至一切的創造性的活動都是一種自我表達;就需要學會收集和處理信息——當你作出選擇和決定時,你知道從什麼地方可以獲得可靠的、足夠的信息。作為民主社會合格的公民,必須具有自主判斷、自主選擇、自主承擔的能力,這些能力的發展,是造就獨立的而不是仰人鼻息、依附於人的,有尊嚴而不是自輕自賤的人的重要方麵。

第四,基礎教育為學生幸福人生奠定的基礎中還應該包括人類千百年來積累的基本經驗和核心價值。如:“民主能夠防止最壞的事情發生”,“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兼聽則明,偏聽則暗”,“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勝人者有力,自勝者強”,“S(距離)是T(時間)和V(速度)的乘積”等等,這些都是人類的基本經驗。至於人類的核心價值,我比較推崇西方近代啟蒙思想家所提倡的“自由、民主、平等、博愛、人權”。教育是一種價值引導的工作,沒有明確的、代表人類文明進步方向的價值的追求,就談不上真正意義上的教育。這一點將教育區別於單純的規訓。特別值得指出的是,強調夯實學生的知識基礎仍然是必要的,隻是學生學習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過程應該成為完整的人的全副心身高度投入並充滿主動性、創造性和深層次情感體驗的過程,將發展學生的學習策略和思考策略作為教學的目標追求。

最後,基礎教育要幫助學生與他人、自我、自然建立積極的、建設性的關係。學會寬容,學會善待他人,學會珍惜親情、友情,學會與他人建立起真誠的、親密的關係;學會自我反省、自我檢視、自我超越和自我發展,形成積極的自我圖像,形成自我的同一感和統一的生活哲學;學會親近自然,聆聽天籟之音,珍愛萬物,珍惜我們生活的環境和自然資源,不暴殄天物,不人為物役。

一言以蔽之,基礎教育不僅要對學生的升學考試負責,更要對學生一生的幸福人生負責。基礎教育要帶給學生希望、力量,帶給學生內心的光明、人格的挺拔與偉岸,帶給學生對於自我、對於生活、對於未來和對於整個人類的自信,以便使每一個學生都能夠成為自由社會的建設者和幸福人生的創造者。

教育除具有使個人獲得發展——培養其生存、發展和享受的功能之外,教育還有其社會功能,即使社會安定、和諧並得以延續。但此社會不同於彼社會,有人道之社會,亦有非人道的社會;有民主社會,亦有專製社會;有自由社會,亦有缺乏人權保障的社會。我們的教育要服務於何種社會,這是教育的方向問題,亦即教育的根本問題。

自由社會,民主社會,多元社會,開放社會,法治社會,這些詞幾乎是同義詞,指這樣一種社會:人人享有廣泛的人權;人人享有平等之權利;人的尊嚴受到高度的尊重;隻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無人能剝奪其權利,亦不得損害其權利;政府隻能做那些法律所賦予它權力的事情;而對於公民而言,什麼都可以幹,隻要法律沒有禁止(法律禁止之事亦可以幹,但違法必究,且法律麵前人人平等);言論自由、思想自由、出版自由、信仰自由、結社自由、婚姻自由得到充分的尊重和履行……隻要你不危害國家安全,隻要你不侵犯他人的權利,隻要你遵守法律,你就不會遭到拘捕、拘禁,就不會受到法律的追究,更不會受到公權的威脅,你就是安全的。

老子說:“禍莫大於無敵。”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沒有約束是最大的禍患”。民主是人與人平等的政治權利(眾生平等),是人與人相互約束的政治運行機製(對立平衡)。

自由社會的核心價值之一,就是平等。平等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關係到人們的生活機會,即他們的幸福與自尊。平等之所以重要還在於:一個極度不平等的社會,由於未能使其公民最充分地發揮天才和能力,從而會損害社會自身;不平等還會威脅到社會的凝聚力,並能夠造成其他我們不願意看到的後果,例如犯罪率居高不下。過去,的確也存在過一些雖然包含著大量的不平等,但卻依然保持著穩定的社會——例如,傳統的印度世襲階層製度。而在一個日益民主化、信息化的時代情況就大不同了。一個製造出大範圍不平等的社會,會產生普遍的不滿與衝突。

我們不否認現實社會中存在的財富、身體、地位差異狀況,但是,每個人在人身、人格和尊嚴等權利方麵都必須受到平等保障,享有充分的自由,這是一個民主社會運轉的基石。如果我們的孩子,從小就習慣於區分等級和被區分,習慣於在一個公益的口號下犧牲少數無辜者的利益,習慣於漠視他人的尊嚴和權利,我不敢指望他們會成長為一個合格的現代公民。

自由社會也是多元社會和開放社會。所謂多元社會,即存在著相互衝突而同等重要的價值觀念、存在著不同利益共同體、存在著不同聲音的社會。在一元和封閉的社會中,過度的垂直控製是其重要特征。著名政治學者帕特曼對這種體製做過大量比較研究,他發現這種製度安排必然在解決集體行動困境中顯示出局限性。這種自上而下的垂直控製方式產生出一種以“庇護—附庸”為特點的社會網絡關係,使各項實際製度更多因人設事,更多行為短期化,更少公共精神,並必然降低國家行政的效率,阻礙經濟增長。垂直的網絡,無論多麼密集,無論對其參與者多麼重要,都難以有效地維係社會信任和合作。信息的垂直流動,常常不如水平流動可靠,其原因部分地在於,下屬為了自身利益而對信息有所保留。更為重要的是,那些支撐互惠規範的懲罰手段,不大可能向上實施,即使實施了,也不大可能被接受。這種控製方式有時候會動用極大的資源來做一件事情,並可做成功,但其結果是總體效率的低下。

經濟學家米爾頓·弗裏德曼認為不管是建築還是繪畫,科學還是文學,工業還是農業,文明的巨大進展從不是來自集權的政府,哥倫布、牛頓和萊布尼茲、愛因斯坦、愛迪生等諸多人,其發明創造沒有一個是出自政府的指令。他們的成就是個人天才的產物,是允許多樣化和差異的社會風氣的產物。

個人自由的保障必須以限製政府權力為前提,一個國家政府官員的權力越大,權力尋租、官商勾結的機會就越多,社會為之付出的交易成本就越大。

對自由最大的威脅是權力的集中。為了保護我們的自由,政府是必要的,通過政府這一工具我們可以行使我們的自由。然而,由於權力集中在當權者手中,它也是對個人自由產生威脅的主要原因。即便行使權力的人們開始是出於良好的動機,我們也不能因此便忘卻阿克頓勳爵那句名言:“任何權力都會產生腐敗,絕對的權力產生絕對的腐敗。”

自由社會當然也是法治社會,而不是“人治社會”。法治意味著社會公眾自己替自己做主,享有充分表達自己願望、期待和要求的權利。法治也表明了隻有人民(社會公眾)自己才有資格擁有對法律之好壞、良善與否予以最終判斷的權利,而其判斷的共同標準,乃是人本身的生存、發展和完善,即人的全麵自由發展。建設法治社會之所以必要,就在於“賢人政治”靠不住——這不僅在於“賢人”可能經不住聲色犬馬的誘惑而墮落,也在於貪官可以把自己偽裝成“滿口的仁義道德,一肚子男盜女娼”的“正人君子”。計劃經濟時代,政治和社會資源緊緊捆綁在一起,政治決定其分配和歸屬。當時實行“行政級別”體製,不同級別分配給不同層次的社會資源,例如,政治榮譽、工資、房子、車子等。這些都關乎個人切身利益,當改革要改變特權者的既得利益時,就遭遇到了最大的抵製。而這些抵製改革的人,也有著非常動聽的借口,他們總是假以“人民”的名義。

自由社會也是能最大程度地發揮人的主體精神和創造潛能的社會,一個能使人的個性最和諧、最健康發展的社會,也是一個最人道、最合乎人性、最有利於每一個人創造屬於自己的幸福生活的社會。自由社會否棄特權,拒斥一部分人對另一部分人的奴役和欺瞞,它禁絕強權,它公開、透明,它公正、公平,它能最大程度地集中全體國民的智慧,把少數人(甚至是個別人)可能的獨斷專行、利令智昏的危害降低到最小的程度。權錢交易、權色交易、買官賣官、欺上瞞下、欺軟怕硬……許多醜惡現象在眾目睽睽之下變得不可能,公權權力處於全民監督之下。“民主的思想是重要的,因為它不僅體現了自由、平等和公正等諸多價值中的一種價值,而且它是可以聯係和協調相互競爭的既有問題的一種價值……民主並不以不同價值的一致為先決條件,毋寧說,它隻是為把價值相互聯係起來以及把解決價值衝突放到公開參與公共過程之中提供一種方法……”([英]戴維·赫爾德著:《民主的模式》,中央編譯出版社1998年3月第一版)

在一個自由的社會中,個人最有可能去追求自我完善,去追求體現個人智慧的魅力、個性的魅力的機會,而不是靠仰人鼻息、人身依附、趨炎附勢去獲得現實的好處。“權利”是市場經濟以及與之相適應的法治社會的基石和最鮮明的旗幟。良好的市場經濟和法治社會的一切製度安排都是以民眾的自主權利為核心而邏輯地展開的。特權及其意識的強烈腐蝕作用不僅腐化公共權力,破壞經濟效率、秩序和社會公正,而且造成社會道德觀念的嚴重混亂乃至墮落,其危害性在市場經濟體製尚未完善的條件下尤為突出。事實上,這正是體製轉軌時期影響經濟與社會發展及穩定的諸多問題的一個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