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德國的思想界群星璀璨,但因為有了法西斯的存在,絢爛中亦有鬼魅。最著名的如海德格爾,一直受到後世的垢難。較之海氏,另一位思想家與納粹的親密接觸和精誠合作,似乎更不能被容忍,也更耐人尋味,他就是施米特。
自由之於集權,本是水之於火。而施米特作為自由主義者,從反納粹政治開始,最終卻走向與納粹沆瀣一氣。自由主義者何以竟攜手強權?或許透過劉小楓的《現代人及其敵人:公法學家施米特引論》,透過對施米特這個個案的解讀,我們能對這個悖論性問題有所領悟,並能進而探知民主、憲政和自由的可能性命運。
一戰後帝製解體的德國麵臨“向何處去”的問題,建立什麼樣的共和國?可能的選擇有二:或通過列寧式的俄國革命建立蘇維埃國家;或建立資產階級的民主共和國。有趣的是,施米特被認為是“資產階級的列寧”。但他既沒有促使德國成為“蘇維埃國家”,也沒有支持德國成為“民主共和國”,反而是為德國納粹專製強權的統治推波助瀾。在他的身上,體現的是一個悖論。
一方麵,他是魏瑪憲法及其體製的堅決捍衛者,對納粹主義極其反感,這是其自由主義者的本質立場。“自由主義”源出西班牙語Li-berales,其本質特征和根本立場是崇尚以理性為基礎的個人自由,始於17世紀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所以其最初的意思就是政治自由主義(political liberalism),基本含義包括個人的政治權利、憲政政府和代議製民主。
另一方麵,施米特對魏瑪憲法的妥協性與脆弱性有清醒的認識,並憂心忡忡。有了憲法並非萬事大吉,因為它不能靠自身的規範係統自動運作和維護,“憲法的效力有賴於製定憲法的人的政治意誌”。所以,施米特私心裏一定期待著一個政治意誌強大的人站出來維護憲法和民主的效力。因此,當希特勒上台後,反對納粹的施米特卻改變了對納粹的態度。和多數暴君一樣,希特勒最初是以拯救和平、捍衛民主的姿態出現於曆史舞台的。隻是一旦“民主”勝利,暴君本人就自行代表全部的“民”來做一切事情的“主”。而自由主義者施米特,卻抱著對憲政改革的幻想,企圖挽救瀕臨解體的魏瑪民國,一步步與納粹政權親密接觸,直到萬劫不複。用劉小楓的話說,施米特是“站在自由主義的根本立場上來批判自由主義,或者說,為了自由主義而批判自由主義”的思想家。正是這一點最後導致了施米特的自我顛覆。以強力來保障民主,結果是走向反民主。,不幸讓施米特言中了,魏瑪民國最終斷送在自己脆弱的憲政體製中,而施米特本人也沒有逃脫“書生議政”和“書生參政”所難免的悲劇結局。
小學生都知道,民主的反義詞是專製,但民主與專製之間,卻似乎沒有嚴格的界限。而且,在一個曆史上極度缺乏民主因素的國家,建立民主製度,需要極其強悍的政治意誌。但這樣的力量誰能保證不暗度陳倉,變成集權呢?畢竟,對於統治者來說,集權總是比民主更具吸引力。這就是民主的自殺,這就是自由主義的悖論。一如意大利版《新世紀百科全書》的“自由主義”詞條所言:“自由主義一詞在以各種不同的含義使用著,這些含義除了描述它對新觀念的開放性之外,幾乎沒有任何相似之處。”所以,出現施米特這樣反自由和民主的自由主義者,似乎也就不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