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業研究至今仍然還處在“前範式階段”,也就是說,在研究模式與研究主題方麵都還沒有形成主流觀點。在中國,特定的經濟與企業發展進程又進一步影響了家族企業研究的發展。在當前,國內家族企業研究出現熱點紛呈與多學科交融的局麵實際上有兩層含義:一方麵表明了家族企業研究“遲到的春天”剛剛來臨;另一方麵也表明了這一領域的研究尚不成熟。
在這樣的背景中,本書所研究的家族締約治理更進一步深入到原本不被重視的家族關係內部。可以說,在研究主題選擇方麵,本書走了一條較為新穎但又艱難的道路。但同時,本書在理論基礎、研究模型和數據處理等方麵也容易存在不足之處。在本書的最後一節中,將對這些問題作簡單扼要的分析。
本書對家族企業研究可能產生的幾個推動
本書在第一章第五節中對本研究的創新點和理論貢獻作過基本的設想,通過後續詳細的理論分析和模型研究,最初的預期基本上都得到了驗證,盡管在一些具體問題方麵也發現了一些當初的考慮不周之處。總體上,本書的創新點可歸結為以下三個。
1.在研究主題的選擇方麵有所創新
盡管家族企業的確有很多特殊性,但它仍然是企業形態中的一種。因此,大部分的家族企業研究在分析對象和研究主題的選擇方麵基本上都聚焦於企業層麵。一個比較明顯的矛盾是:盡管大家在談及家族企業的性質和基本定義時都認為家族企業有很多特殊性,但一旦進入具體的研究和模型分析時,這些特殊性就很少出現了。不管是由於理論分析的合理性還是數據獲取的便利性方麵出了什麼問題,至少這種缺失是明顯的,也是有待解決的。
因此,本書的第一創新點就是:把研究重點深入到家族關係內部,分析一些以往被無意或有意忽略的因素與所謂“正式”的企業問題之間的聯係。這個創新點在國際文獻中有一些觀點支撐,特別是Chrisman等(2003)在北美家族企業研究年會的白皮書中提到,家族已經成為最重要的考查變量。家族企業研究的核心問題就是要理解兩種影響:家族對企業、企業對家族。其他學者如Zahra(2003)、Habbershon等(2003)、Miller和Breton Miller(2006)也有此類觀點。
2.在理論分析的視角方麵有所創新
針對家族企業多個分析主題的文獻閱讀可以發現,家族企業研究在理論視角和邏輯出發點方麵一直存在著較大分歧,特別是國內研究中存在很多非此即彼式的對立觀點。有學者曾經指出過這一問題,比如Whiteside等(1996)就認為家族企業常常陷入“好壞之爭”。這種爭論有理論和現實的多種背景和原因,但作為學術研究需要更為客觀地看問題。實際上,“落後”的家族企業取得過很多巨大發展,而“治理結構完善”的公眾公司也犯過很多大錯誤。那種“妖魔化”家族企業的觀點主要在早期出現,且明顯不合理。但同時,一些對家族企業持較正麵態度的研究則顯得“矯枉過正”,對深層次的一些家族企業“硬傷”缺乏重視。
因此,本書的第二個創新點就體現在分析視角的客觀性方麵。把家族企業當作主題,對家族企業的重視實際上是本書的一個隱含前提。但是,對家族企業重視並不意味著對這種企業的治理模式持完全肯定的態度,而是客觀地看待家族治理所具有的正麵和負麵影響。在這種分析視角下,本書研究的家族締約治理實際上就是在肯定家族製會產生問題的前提下來研究如何降低代理成本;同時,在肯定家族製也存在獨特優勢的前提下來研究如何提高利他主義的正麵作用。
通俗地講,這種分析有助於把“家和萬事興”在家族企業研究中的體現進行具體分析。以往把這種說法引入家族企業的分析實際上存在很大的模糊:針對企業的“家和”、“事興”在內容上有什麼變化?“家和”到底是如何推動“事興”的?這些問題很關鍵,但顯然沒有被說清除。
3.在本領域的一些特定研究要素方麵有所創新
本書第三個創新點主要體現在一些具體要素的分析方麵,在傳統家族企業研究基礎上,本書結合研究視角對這些要素進行了一些創新性分析。包括以下三方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