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的不歡而散之後,兩人就再也沒有聯係,在隨後而來的十一假期裏也沒有見麵。沒多久張蓓偶然從旁人口中得知,那幾天林培青帶著吳黎和妞妞去了香港。有些悵然,又有些莫名的安慰,林培青再打電話過來,張蓓就沒有接,隻是發了個短信,很正式的表明分手。
發過去很久很久之後,久到張蓓不禁懷疑他是不是沒有收到那條短信的時候,她才收到他的回信:“尊重你的決定。”自此,算是正式分手。
而諷刺的是,就是中秋那一晚,他們有了孩子。林培青一向體貼,不讓她吃藥,每次都是由他做保護措施,那一晚當然也是如此。就這樣,那不足百分之一的幾率也讓他們給中了,真是不知道該說是幸運還是不幸。
而現在,這個孩子,讓他們陷入了尷尬的境地。本來已經幹幹脆脆的分了手,現在要為了這個孩子,兩個人糾纏在一起麼?
她承認,她不夠愛他。她欣賞他,認同他,尊重他,把他當做一個可靠的朋友,卻沒有愛上他。她對他抱有的,勉強隻能算是比朋友再多一點的好感,卻不能說是愛,更不能為此而結婚。
婚姻一定要有愛,這大概是年近三十的張蓓僅存的天真。在這一點上,她不想退卻。
而林培青對她的感情,也談不上是愛吧。畢竟,當初是張蓓想借他走出鄧平川的陰影而勾引了他,所以兩人才在一起。現在她不禁感到後悔,如果不是她當初利用他,兩人就還能繼續做朋友,也不會落到今天這樣尷尬的境地。
他是那樣一個有責任感有擔當的人,出了這樣的事情,必定會負起責任,安頓好她還有沒出世的孩子。隻是,她不願意因此而結婚,也不想他因為自己,付出婚姻的代價。畢竟,他也有追求自己的幸福的權利。
可是,孩子該怎麼辦呢?因為她的自私,孩子的父親是她並不愛的人,這已經不能選擇了,她並不想孩子出生在一個不完全或者沒有愛的家庭裏。但是不管接受或者不接受,她都已經不能給它一個她原先設想中的美好家庭。想到這裏,張蓓就覺得很虧欠孩子。
似乎,可供她選擇的路隻有兩條,並沒有兩全其美的方法。張蓓很苦惱,但她的理智告訴了自己,怎麼做才是最好,隻要不要顧慮自己的感受的話。
隻是,她還是覺得不甘心呐。
隻不過才又過了一天,林培青就主動約張蓓見麵,她還沒有考慮好,所以並不想見麵,在電話裏也就難免有些敷衍。
林培青大約是察覺到她的不情願,說:“如果你不願意結婚,我也不勉強你,畢竟你以後還可能遇到其他人,還能追求你的幸福。但是對你和孩子,我會負起該負的責任,這個你放心。”
他都這麼說了,張蓓也就無話可說,隻是說自己還需要時間考慮。但當天快下班的時候,她又接到林培青的電話,說給她買了些東西,順便接她下班,在樓下等她。
想不到他竟然這麼主動,張蓓有些無奈,但還是依他所說的下樓去見了他,原來他給她買了些防輻射衣和葉酸鈣片維生素之類的東西。他一向是比較周到的人,雖然這些東西在最近幾天,她已經陸續買齊。謝過他的好意,張蓓帶他在附近找了個餐廳吃晚飯,也順便談談關於結婚和孩子的事情。
“我還是希望能夠結婚,這樣才是對你和孩子負責。”林培青的臉色有些疲倦,似乎這兩天也沒有休息好,他看向張蓓,目光炯炯的堅持自己的看法,“並且結婚的事是越快越好,因為至少還要見雙方家長。”
“可是為了孩子和我結婚,似乎對你不公平。”張蓓還是猶豫,說出自己有些在意的事情,“我不想被人看成是拿孩子逼你和我結婚。”
“沒人會這麼說,因為是我心甘情願的。而且,就目前來看,結婚是最好的解決方法。”林培青似乎並不覺得張蓓所說的問題是個值得困擾的問題,淡淡的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