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五)對預備黨員進行教育和考察(2 / 2)

410.對預備黨員進行教育和考察的要求有哪些?

對預備黨員進行教育和考察的要求主要有:

(1)預備黨員每3個月應向黨小組(不分黨小組的黨支部)彙報一次思想、工作、學習等方麵的情況。如有重要情況,應隨時向黨組織彙報,以便黨組織對其進行教育和考察。

(2)黨小組(不分黨小組的黨支部)每3個月應在聽取預備黨員的彙報後,對其進行一次評議,肯定其成績和進步,指出其缺點與不足,促使其不斷進步。

(3)支委會每3個月要對預備黨員的表現情況分析研究一次,發現問題要及時同本人談話。不能采取平時不分析、不教育,到預備期滿時“算總賬”的不負責任的態度。

(4)黨小組和支委會每3個月應將對預備黨員的評議和分析的意見填入《預備黨員教育和考察登記表》,作為預備期滿時討論其轉正的依據。

411.如何做好長期在外工作的預備黨員的教育和考察工作?

對長期在外工作的預備黨員,黨組織更應重視做好教育和考察工作。預備黨員外出時間超過3個月,應開具黨員證明信;超過6個月,應開具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無固定地點、無法轉移黨員組織關係的,應領取《流動黨員活動證》。預備黨員可持上述信或證,在所在地方或單位黨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組織的教育和考察。原所在黨組織和現所在黨組織應加強聯係,做好對預備黨員教育考察的銜接工作,關心了解他們的思想和工作情況。對預備期滿的預備黨員,其黨的正式組織關係所在黨組織應根據本人的申請,按期討論其轉正問題。

412.預備黨員調動工作單位,調出、調入單位黨組織應做好哪些工作?

預備黨員調動工作單位,如預備期已滿,調出單位黨組織應抓緊討論他的轉正問題。若因某些情況不能按時辦理轉正手續,調出單位黨組織應向調入單位黨組織說明,並盡快辦理轉正手續。如預備期未滿,調出單位黨組織應把對預備黨員的教育和考察的情況,認真負責地介紹給調入單位黨組織,並將教育和考察的有關材料轉給調入單位黨組織。調入單位黨組織對調出單位黨組織轉來的有關材料和情況介紹,要認真對待,並落實具體措施,繼續對其進行教育和考察。

413.預備黨員的義務和權利與正式黨員有何區別?

預備黨員的義務同正式黨員一樣(即黨章規定的八項義務)。預備黨員的權利,除了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外,也同正式黨員一樣。

414.預備黨員能否擔任黨內職務?

預備黨員正處在黨組織的教育和考察過程中,對黨的基本知識和黨的生活還不夠熟悉,在黨內又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因此,不能擔任黨內領導職務,也不能擔任黨委部門負責人,但可在黨委各工作部門工作。

415.預備黨員能否做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係人?

預備黨員入黨時間較短,對黨的基本知識和黨內生活還不夠熟悉,並要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考察,所以不宜做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