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朱四本來自己就生活困難,又帶著個靈兒,行動更是不便,從開封到金華竟又花費了兩年的時間,因此才有劉喜一去八九年的說法。
麵對劉喜的詢問,朱四恭恭敬敬的回答道,“多謝老爺掛念,我一路追殺那丫頭和小少爺…”
“嗯?”劉喜把眼一瞪,朱四知道自己說錯話了。
“哦,不,是那小孽種,本來就要得手,不料卻半路殺出個程咬金,多次救了她二人。為完成老爺的吩咐,我隻有千裏追殺,兩年前一直追到開封才算得手!”
“好啊,那小孽畜的屍首呢?”
“不敢隱瞞老爺,正當我要殺他時,他卻自己先滾落下了懸崖,我勘察過,那懸崖又高又陡,是萬活不得命的!”
“嗯?朱老弟,你可不要怪我說你啊!拿人錢財是要與人消災的,我當日給你二人可是豐厚的酬金啊,可條件也講的很明,務必要見那丫頭和那小孽種的屍首,你現在這般說,誰看到了?你說他掉落懸崖就掉落懸崖,我當日還不是說他溺死水中了嗎?做人得誠信的,是不是?要拿酬金,簡單,我如今富甲一方,如何又能少得了你那份兒,連錢狗兒的一並給你都可以,但是活要見人死要見屍,你總不能這樣空口無憑的就來問我要錢吧!”
“是,劉老爺說的是。可是那小孽畜滾落下了萬丈懸崖,我又怎能拿的到他的屍首呢?想必早已跌的粉身碎骨了!”
“恩,說得到也有幾分道理。那丫頭靈兒呢?”
朱四本待說實話,可聽劉喜剛才那番言語,顯然就是在埋怨自己做事不力,不想支付酬金,如今即使說了他帶了那丫頭回來又能如何,劉喜最關心的是那個孩子,丫頭隻是讓他們順便殺的。想到這兒,朱四答到:“她倒是殺了,隻是屍首不便從開封運過來,太招人眼,便隻取了她件貼身的飾物。”說著,朱四從懷中掏出件衣服,上麵有一灘血跡。
這灘血其實是當時他受傷時流的,後來見靈兒的衣服也沾有了血跡,太引人注目,他便又給靈兒偷了套衣服,自己則用靈兒的衣服裏麵兒包裹了傷口,那血跡自是當時留下的。後來傷口慢慢愈合,朱四將衣服撤下,本想扔掉的,可靈兒的手卻總攢著衣服一角兒,朱四便把衣服又留了下來。不料今日竟派上了用場,當殺害靈兒的證據給劉喜看了。劉喜看後,留下了衣服,並吩咐賬房支付給了朱四一筆不小的費用,讓他以後不要再找他。朱四拿著錢,帶著靈兒,離開了金華。這日竟到了杭州。
有了靈兒的羈絆,反而朱四竟不再去賭了,十二年下來,照顧靈兒到成了他的一個習慣。有了劉喜給的那筆錢,朱四做起了小買賣。之前做殺人的勾當自是也不去做了,有錢了誰還做那等傷天害理的事啊!可為何要救靈兒,又為何要照顧靈兒十二載之久,朱四也說不清楚,隻是當時順手救了她,又一直沒有懸念的照顧了下來。共同在一起十二年了,雖說之間沒有過一次像樣的交流,但在朱四的生活裏,卻有些缺她不可了。
朱四對靈兒很好,吃喝拉撒睡一應全包,可唯一不肯為她做的就是帶她去治病。他怕靈兒突然哪天好了,再認出他就是之前的殺手,離他而去。
且說漫修這邊,就在看到母親熟悉的背影,又未能尋到,認為是自己眼花看錯而沮喪的獨自坐上了從杭州至洛陽的船,等下船後再從洛陽輾轉至開封時,卻在船上意外又遇到了另一個麵熟之人。開始也沒敢相認,在聽有人喊那人做“大海”時,漫修才上前施了一禮,問道,“這位大叔可是姓孫?”
對方很驚訝的看看眼前這個俊美的年輕男子,似也有些印象,但又確實不識得,“你,你是……?”
“大叔以前可是住在開封府馬行街?可還記得鄰居家有個孩童,喚作秦漫修的?”
“啊!你……你是秦兄弟的兒子?”對方顯然也想起了漫修,但驚訝的表情盡顯於外。
且說漫修在船上碰到的這人不是別人,正是兒時自己家的鄰居,孫老太的兒子,孫大海。漫修兒時隻知道他是跑船的,卻並不知他跑的是哪趟船。如今也是機緣巧合,竟在此相遇。漫修正要查詢當年父親被殺一事的真相,真是上天眷顧,竟將老鄰居賜予到他的麵前。闊別十二載,重遇故人的喜悅,讓漫修自是一掃之前的沮喪,興奮不止。
“孫大叔,孫奶奶可還健好?”漫修還隱約記得母親平日裏經常過去照顧的人便是孫老太。
“唉,別提了。自那日大火,我便急著搶救老娘出屋,等安頓好了老娘,再去尋你們時,誰知你一家三口卻都不見了蹤影。由於當日的大火把周圍幾所房屋都燒了個麵目全非,之後我們也隨眾人被各自安置到了別處。後來老娘幾次讓我去尋你們母子,可是卻無處尋去。過了沒幾年,老娘也過世。臨終前,還一直念叨著鄰家的靈兒呢?說‘怎麼這麼多年也沒見她來看我,等她回來,你記得一定在我墳頭上告訴一聲……’唉,東京城都大的很,又上哪裏去找分別多年的鄰居呢?我埋葬了老娘之後,便把屋子盤了出去,隻專心的出海跑船,想不到在船上竟還能遇到十多年未見的故人,真是緣分那!對了,你娘呢?她還好嗎?你們現在這是住在杭州啊,還是仍在開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