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二十三年夏天,人族首都長元城。
人群來來往往頗為熱鬧,大街小巷也擺滿了地攤,大多出售的是劣質武器,很少人賣日常用品。
作為整條街唯一的食品商鋪,少年最近幾天的收入也是頗為豐富。
平日裏砍慣價錢的他,換位置被砍那是不可能的,就算是大婆大媽也不行。
“三文錢倆個?太貴啦,一文錢一個。”
“那你去其他店裏問問咯!”
“……”
街上有客棧有酒樓,但是整條街就隻有他一家現賣食物的商鋪……
少年自然便是沐風,是這間無名店鋪的老板。下山前,沐風非常不可思議地發現了自己師父給他的包袱裏居然放了十幾錠黃金,不可思議的同時,他又覺得沒什麼驚訝的。這並不矛盾,因為他的師父一直以來都很神秘,甚至到現在為止,他都不知道自己的師父叫什麼。
從師父的口中得知,他是被師父在南海海灘上撿到的,自己身上唯一一件能夠證明身份的東西就是他此時脖子上帶著的玉佩。
想到此節,沐風下意識地掏出了埋藏在胸口處的火紅色玉佩。玉佩不知道是由什麼材質做成的,形狀很突兀,大體上像是一塊貝殼。與其說是雕刻而成的,不如說它天生就是這幅模樣的,沒有任何加工。若不是它是唯一一件能夠證明自己身份的信件,沐風還真覺得這就隻是一塊破殼而已。
“三文錢就三文錢了,給我來四個。喂,你還賣不賣啊!”
一句促狹的話把沐風拉回了現實,沐風有點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後腦勺,利索的把饅頭用草繩“包裝”好遞給這位買客。
沐風從南沙城來到長元城後,便在這條熱鬧的大街上買了一間鋪子。鋪子很大,店麵門口正是繁華的主街,鋪子後方有四間房屋,中間則是一個比較寬闊露天的院子。
若非前門還有一個店鋪,這構造還真像典型的四合院了。沐風一個人住,著實奢華。不過,沐風是一個絕對不虧待自己的人,曾經被師父扔到山穀裏獨自過上三個月的他深深體會到生活就該得享受,沒在生死邊緣徘徊過得人自然是無法體會的。
中午,自己煮了一頓飯,主廳裏偌大的桌子隻有他一個人坐著悶頭吃飯。四百兩白銀,四腚黃金的價格買下了這座大院還真是蠻賺的,誰叫這是某貪官的別院呢?
其實當初人家是要免費送給你的,不過這就不合道理了嘛,這樣豈不是跟他一樣貪咯。所以形式上的買還是要的。雖然到最後還是把人家給殺了,四腚黃金還是入了自己的兜中,不過這就是另一種方式了嘛!誰說剛做完買賣的買主就不能做強盜了呢?
房契都到手了,“遠方親戚”也認了,自己就名正言順的住下來咯。至於那些官府的人,沐風壓根兒沒上眼,他們也不能拿他怎樣,打架不夠打,人手又不夠。弄文的吧,又聽這宅院裏曾經的下人說這小子的確是那已經被殺掉的林侍郎的遠房侄子,作為唯一的血脈,這宅子又是私有物,所以人家就名正言順的“繼承家業”咯!
最近京都不太平,很多貪官汙吏陸續死去,這已經遭到了上頭的注意,在京都負責維持治安的孟鷹已然焦頭爛額了。這些貪官雖然腐敗了些,但大多數都是有一定的背景的,他們背後的那些大人物們要是連起手隨時可以撼動皇室的根基,在如今算不上太平的年代裏,內亂是絕對不允許發生的。
其實來到這人族的首都後,天地良心啊,沐風可以發誓,他就隻殺掉了那個姓林的。至於為什麼要殺他,除了因為一個小小的侍郎壓根兒買不起那麼大的宅子那他肯定是個貪官外,還有一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