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站在這個城市的柏油馬路上,我不知道該對這座城市說些什麼。曾經這片土地是那麼的熟悉,我在這裏長大,在這裏學習,在這裏等公交車,在這裏吃飯,在這裏看遠處的車水馬龍,在這裏戀愛……。現在,我回來了。
坐上了車,看著外麵晃過熟悉的街角與一晃而過的高大楊樹,和那些親切的卻不熟悉的人們。“陳東籬。”靠在我肩膀的黎茉突然發聲。
我側過臉去看她,用目光詢問她什麼事。
“想什麼呢?看你走神了。”黎茉眯著眼睛看我。
黎茉是我交往了一年的女朋友,家裏介紹的,我們對彼此很滿意,我想不出意外我們會結婚。她很漂亮,明眸皓齒,還有一頭烏黑的長發,很順滑,我很喜歡拿手穿過她的長發的感覺。這樣總使我想起那首歌——‘穿過你的黑發的我的手’。
“沒有,隻是看到以前很熟悉的地方。”我吻了下黎茉光潔的額頭,手裏擺弄著她一頭烏黑的長發。
“要不要讓方弼停一下車,我們下去走走?”黎茉做為女朋友是那麼的稱職,她很善解人意,總是比我自己還要了解我自己。
方弼回頭看了我一眼,目光裏有隻有我能看得懂的情緒,也僅僅是一秒的功夫,方弼又回過了頭,繼續往前開。方弼是我大學時最好的朋友,他知道我的過去,也知道我的現在。
我看著黎茉,臉上沒有波瀾,輕聲說了一個字,“好。”
方弼聽到我們的對話把車往路邊開去,找到合適的位置停下。回頭咧開大嘴,露出他兔子似的大門牙衝著我說:“東子,我就不去當燈泡了,你們自便吧。回頭給我電話,咱們約了再聚。”還想開口說些什麼,卻又打住了。
“行,晚上給你電話。”交代完我先下了車,很有紳士風度的給黎茉打開車門。
黎茉的手搭在我的臂彎裏,她總是喜歡這樣。好像這樣會讓她覺得幸福,是的,我所能給她的幸福。走在曾經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街頭,看著擦肩而過的人們,思考著和他們之間所牽連著的一點點緣分,和愛著的人一起靜靜的散步,聞著街道旁傳來熟悉的草木以及混雜著各色小吃的味道,心裏湧上一絲愉悅,這四年來從未有過的愉悅,我以為在傷過心的地方不可能會有這種感情,原來也不過是自以為。
耳邊聽到一個女孩的輕呼,“你個笨蛋,怎麼來那麼晚,害的我都要凍死了。”“我這不是來了嗎?”是男孩寵溺的回答。我回過頭看到一對小情侶,穿著兩色運動裝的男孩把穿著白色棉服帶著球球線帽的女孩的手捂在自己的大手裏,往裏哈著熱氣。女孩揚起再青春不過的臉,笑盈盈的看著男孩。這一幕很熟悉,他們在最美的年華,做著最美好的事情。
黎茉看我回頭,也順著我的視線看到了這一幕,“他們真是年輕而且很有愛啊!”
我嘴角翹了翹,“你羨慕了?”說著便把黎茉的雙手也緊緊握起,把她往我懷裏帶了帶。
黎茉輕輕掙紮了一下,嬌嗔道,“東籬,快放開,那麼多人呢。”
我不懷好意的笑了笑,放下她的右手,用右手攬過黎茉的肩膀,用我寬大的左手握著她軟弱無骨的左手,繼續往前走去。
看到曾經熟悉的奶茶店正在營業,那個招牌似乎都沒有更換過的樣子,我摸了摸黎茉有些涼的手,“要不要喝杯奶茶,可以暖和一點。”
“好啊。”黎茉總是響應我的提議,無論好壞,無論對錯,她總是會支持我。
“在這裏等我。”
我送開了手,去奶茶店排隊。排到了跟前,賣奶茶的老阿姨看到我愣了一下,然後很誇張的笑了起來,“你很長時間沒有來給夕露買奶茶了,還是老樣子吧?”
這句話讓不設防的我仿佛被人下了咒,整個人呆愣了起來,天沒有下雪,但是我能感覺到我的臉凜如霜雪。
過去的記憶排山倒海的出現在我的腦海裏,我以為我已經忘記了的過去又重新活在了我的生命裏……
年輕的不能再年輕的時候,總認為沒有什麼輸不起。把那段記憶塵封在心底最陰暗的角落,再也見不得天日。如今才明白,不去回想不能代表那些事情沒有存在過,它已經深深烙印在我的脈搏,隨著心髒的跳動一起呼吸。不是輸不起,而是已經輸掉了自己,才會逼著自己一逃再逃。
年輕的我們心髒都是比較小的。
一點苦難放進去,都顯得大。
長大了的人,心髒就變大了。
即使更大的悲傷裝進去,也照樣可以冷漠的離開,平靜的遺忘。
所以忍耐吧。
有一天我們的心髒會長的比悲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