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人大代表履職與政治文明建設關係初探(3 / 3)

再次,發揮人大代表作用是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需要。立法及對法律貫徹情況實施監督是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兩項重要職責,也是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兩個基本點。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用對於實施依法治國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它能更好地促進依法製約公權,保障人民廣泛享有國家權利這一重要法治原則的實現。代表通過參加立法活動,把黨的意誌經過法定程序轉變為國家意誌和人民群眾的自覺行動,為人民群眾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提供依據;通過監督法律法規實施,保證憲法和法律得到遵守和執行,推進經濟社會生活法治化進程,使"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文明執法。

依法治國是政治文明建設的必然要求,而依法治國的前提條件是有法可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是我國的立法機關,當前麵臨著極其繁重的任務。由於我國在一些方麵的立法還不夠完善,導致人民的權利處於一種不穩定的狀態,容易受到各方麵的侵害,同時,公共權力也得不到有效的約束。同時,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要不斷提高立法的質量,使法律得到有效的實施,維護法律的尊嚴。

第四,人大代表對職務的忠實履行,有助於新型的社會主義政治文化的形成。政治文化是人們政治生活的主觀方麵,不僅指政治心理方麵,還包括政治思想和上層建築的觀念形態部分。因為任何人的政治行為都受其大腦的控製,是在一定的意識指導下作出的對外界的反應,所以它也是人心向背的體現,政治文化會直接影響政治行為的方式,影響政治過程的方向,影響政治變革的過程。而舊中國留給我們的則更多的是專製主義、權力本位、人治模式和臣民心理,這些思想觀念不符合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需要,更不符合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需要,必須得到更新。而要更新這些幾千年來存在於人們心中的思想,要靠我們一點一滴的不斷的努力。而作為我國根本政治製度的人民代表大會製度,是民主製度的代表,與這些落後的政治文化是不相容的,是一定要戰勝它們的。而人民代表大會製度同時也是反對這些落後政治文化最有力的武器。通過人民代表大會不斷的履行職權、權力不斷地得到保障,使人們認識到人民代表大會這一憲法規定的機構才是最高權力機關,而不是某個人。同時,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不斷製定法律的方式來履行職權,使人們心中的專製殘餘不斷地被淡化,而且隨著人民權利的不斷得到實現,人們才會意識到他們才是國家的主人,才會樹立起公民意識和主人翁意識,成為國家真正的主人。而這種積極、開放、獨立自主的政治文化恰恰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所需要的。

實踐中,我們隻有從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充分行使好國家權力機關職權的戰略高度去認識發揮人大代表作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去促進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三者有機的統一,人大代表的作用才能得到有效的發揮,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建設也才會有堅實的基礎。也隻有正確認識和處理好這個關係,才能從根本上回答在我國的現有製度和體製下,人大代表作用應該有一個定位和發展空間。應該說,隨著我國民主法製建設進程不斷深入推進,人大製度得到了進一步的堅持和完善,代表作用得到不斷的強化和發揮,但人大代表作用發揮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要求相比,與堅持和完善人大製度的現實需要相比,與社會主義民主法製的進程和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要求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我們要不斷加深人大代表地位作用的認識,正視目前代表工作方麵存在的問題,按照中央9號文件的要求,不斷總結先進經驗,把充分發揮代表作用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人大工作的突出重點,為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打下堅實的基礎。

(作者為北京聯合大學網通軟件職業技術學院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