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附錄:澳門回歸大事記(1972—1999)(1 / 1)

1972年3月,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致函聯合國非殖民化特別委員會主席指出澳門是被葡萄牙當局占領的中國領土,中國將在條件成熟時用適當方式和平解決澳門問題,在未解決前維持現狀。

1979年2月8日,中葡正式創建外交關係。雙方在達成的協議中指出:澳門是中國的領土,當前由葡萄牙政府管理,歸還的時間和細節,將在適當的時候由兩國政府談判解決。

1984年,鄧小平首次提出“澳門問題將全像香港一樣”,用“一國兩製”的方針解決。

1985年,隨著中英兩國簽署聯合聲明、和平解決香港問題,中葡兩國領導人認為談判解決澳門問題的時機已經成熟,同意於次年舉行正式談判。

1986年,中葡雙方組成強力陣容,於6月、9月、10月舉行了三輪會談。

1987年3月,中葡雙方在北京舉行關於澳門問題的第四輪會談,26日草簽中葡聯合聲明。

1987年4月13日,中葡兩國政府首腦在北京正式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及兩個附件。《聲明》向全世界宣告:中國政府將於1999年12月20日對澳門恢複行使主權。

1987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中葡聯合聲明》。

1987年9月,中國政府在澳門的派出機構——新華社澳門分社成立。

1988年1月15日,中葡雙方在北京互換兩國的批準書,中葡聯合聲明正式生效,澳門從此進入為期11年的過渡期。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土地小組同日成立。

1988年3月,中葡聯合聲明在聯合國登記並發表。

1988年9月5日,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名單,共48人。

1993年3月31日,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1995年10月16日,中國銀行舉行盛大儀式慶祝發行澳門幣新鈔。

1997年12月11日,中國外交部駐澳門特區機構大樓奠基。

1998年5月5日,全國人大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在北京成立,標誌著中國對澳門恢複行使主權、籌組澳門特區的準備工作進入實質性階段。

1998年9月18日,國務院副總理、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主任委員錢其琛在籌委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宣布,澳門回歸以後,中央政府將在澳門特區派駐適量、精幹的軍隊。消息傳出,澳門輿論反應熱烈,各界表示擁護和歡迎。

1998年12月20日,澳門回歸祖國倒計時一周年。

1999年4月10日,澳門特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在北京誕生。該委員會由二百名具有廣泛代表性的澳門永久性居民組成。

1999年5月15日,澳門特區首屆政府推選委員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何厚鏵為澳門特區首任行政長官人選。

1999年5月24日,朱鎔基總理在北京向何厚鏵頒發任職命令,何厚鏵正式成為澳門特區首任行政長官,負責籌組澳門特區政府。

1999年6月28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第十次會議高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駐軍法》。國家主席江澤民簽署主席令,公布駐軍法於1999年12月20日施行。

1999年10月下旬,國家主席江澤民訪問葡萄牙,與葡國領導人會晤。葡方最終同意中國在澳門回歸前向澳派遣軍事技術人員。

1999年12月19日午夜,世人矚目的澳門政權交接儀式在一座臨時場館內舉行。在鮮豔的五星紅旗於澳門冉冉升起的同時,解放軍駐澳部隊開進澳門,中國外交部駐澳特派員公署啟用。

1999年12月20日,澳門回歸祖國,從此邁進“一國兩製”、“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新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