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民俗禮儀與民間禁忌(上)(1 / 3)

一、民俗禮儀

(一)民俗禮儀概論

民俗,作為當今國際學術界通用術語,顧名思義,其含義主要是指民情風俗,即民眾的風俗習慣。民俗,作為一種文化現象存在已久,“俗”、“風俗”、“習俗”、“民風”等詞彙在我國古籍中早有記載。時至今日,民俗對人們的日常生活產生著或大或小的影響。

1.民俗禮儀的基本內容

民俗禮儀主要包括物質民俗禮儀、精神民俗禮儀和社會民俗禮儀三個方麵。對此細分,物質民俗禮儀又主要由居住(建築)禮儀、服飾禮儀、飲食禮儀、生產禮儀、技術禮儀等幾個部分構成,精神禮儀主要由宗教禮儀、信仰禮儀、禮儀禁忌,以及民間文學、民間藝術、體育活動中的禮儀等部分構成,而社會民俗禮儀則主要由家庭禮儀、節日禮儀、人生禮儀、組織禮儀、社會活動禮儀等部分構成。事實上,人們日常生活的方方麵麵都無不存在著民俗的影子,大到家族祭祀,小到家庭飲食。民俗,總是對人們的生活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

2.民俗禮儀的基本特征

民俗禮儀主要呈現出以下4個基本特征。

①民俗禮儀的多樣性。民俗既為民眾的風俗習慣,而各地民眾的曆史背景、生活環境有所不同,這就注定了民俗禮儀的多樣性。

②民俗禮儀的變異性。曆史上的民族遷徙與文化變遷,外部文化的流入及其所產生的潛移默化的影響,使得民族禮儀在某些方麵會產生甚微亦或巨大的變化,這就是民俗禮儀的變異性。

③民俗禮儀的傳承性。民俗禮儀作為社會文化的一種,有如文化具有傳承性一樣,民俗禮儀也是經民眾代代傳承、發展起來的,這就是民俗禮儀的傳承性。從古至今,民俗禮儀之所以得以保留,就源於它本身所具有的傳承性。

④民俗禮儀的群體性。個人的習慣稱不上是一種習俗,隻有當他的這種習慣成為某個群體所共同接受,成為小群體當中的一種“風尚”,一種潛規則,一種大家所恪守的東西,才形成了一種習俗,才有了我們所說的民俗禮儀。所以說,民俗禮儀具有群體性。

(二)誕生禮儀

1.祈子禮俗

俗話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傳統觀念以早生子為榮,婚後遲遲不孕往往即行祈子。祈子的方式多種多樣,民間多有押子、舍飯、拴娃娃等。為求得生育,早生貴子,民間一般祭祀的神靈是“送子張仙”、“送子觀音”。此外,能給人問祈求子嗣者帶來吉祥如意的還有“送子麒麟”。

2.生產禮俗

古時,嬰兒降生,俗稱添喜,又稱落草、臨盆、添孩子,簡稱添了、拾了。生男謂之大喜,生女謂之小喜。這種重男輕女思想,早在《詩經·小雅》中就有反映,“乃生男子,載弄之璋,乃生女子,載弄之瓦”。此後的書麵語遂有“弄璋之喜”和“弄瓦之喜”來代稱生男和生女。

從前,一般人家的婦女添喜,既無醫院可住,又無專科醫生助產,多在自己家中請個產婆來接生。特殊情況,例如家中有紅白喜事等,也可臨時在外借一產房,但許多地區絕不允許在娘家坐褥分娩。古時,人們以為在娘家生的孩子不易成人,容易夭折。萬一在娘家生了,丈夫要把自己的院子用牛耕一遍才能破解。

接近產期,娘家派人帶禮物來探望孕婦,謂之催生。禮物一般是雞蛋、糯米、紅糖、糕點之類食品,為孕婦補養身體。舊時有的地方,產前當婆婆的要去廟裏燒香,默求送生娘娘保佑早降麟兒,母子平安,這也是類似催生的一種習俗。

臨產前一般要請一產婆來接生。產婆,俗稱收生婆、老娘婆。多是以助產為職業的老婦,也可臨時請鄰裏或家中有經驗的老婦充當,但必須是夫妻同在,兒女雙全的。然而,有的產婆也類似巫醫,遇到難產時,往往念咒作法,求神拜佛,最終把產婦折騰得死去活來。如山東聊城一帶產婆來到主家後,先帶領孕婦給本宅灶王爺燒香禮拜,並焚化一張“催生符”(木刻彩印的催生娘娘神像),以求得嬰兒降生順利,然後才進入產房作產前的準備工作;而膠縣一帶則在臨產前由產婆直接給送生神燒香磕頭,祈求孩子平安降生。

舊時產房通常設在產婦的臥室,衛生條件一般不太講究,隻要安靜、暖和、不透風就可以。有些地區產房事先要用火烤一烤,產房裏不準隨便搬動東西。最普遍的是產房門窗要關嚴,無論冬夏都密不通風。產婦分娩時,產房內不能有閑雜人,男性、兒童、寡婦和沒出嫁的姑娘是絕對不許在場的,丈夫盡管急不可待,也要在門外聽候佳音。

舊時孕婦分娩,不準嬰兒在床上降生,據說是怕汙血衝了床神,對產婦和嬰兒不利。有些地方的民眾習慣在產婦炕前就地放一大盆,讓產婦坐在盆上,由妯娌或同輩已婚婦女抱著腰,老娘婆再來施行接生手術,謂之“臨盆”、“坐盆”。亦有些地區多在床前就地鋪上麥穰,或者在床前放塊土坯,再鋪麥穰或穀草,讓嬰兒生在草上,謂之“落草”。落草的嬰兒,一般是用剪刀鉸斷臍帶,剪刀和紮臍帶的棉線要用白酒消毒。有的地方用秫秸蔑割,也有的地方用手扯斷,所以舊時說婦女生一個孩子就是過一次鬼門關。收拾完後,再在床前燒幾張黃紙,把產婦和嬰兒搬上床,喝一劑生化湯。日照地方用糝子米熬湯供產婦飲用,名為“定心湯”。胎衣要找一個僻靜的地方埋掉,不能讓人踐踏,更不能叫狗吃了。男孩的胎衣一般埋在磨盤底下,女孩胎衣埋在欄圈裏。分娩時用過的草,帶有血汙,不能隨便亂扔,要在房內當場燒掉。

在過去,“辦雞蛋”是一件頗為隆重的儀式,但日子不一定選擇在嬰兒初生的時候,而是在嬰兒出生1月或1年以至5年期內。擇吉選日之後,即趕緊裁製小衣服,還有一些金銀飾器,諸如手鐲、項鏈、腳鐲之類,作嬰兒的禮物。禮物之中,雞蛋是必不可少的。當娘家把這些禮物送到女兒家時,產婦家必須煮甜糯米粥招待來客。有的地方是由娘家送來“烏豆酒”,烏豆酒的製法是將烏豆煮熟後加濃糖,然後和以白醅酒。

3.保育禮俗

俗話說,“可憐天下父母心”。為了孩子易長大,人們想盡辦法,或寄名寺廟或出寄認幹媽,至於打百家鎖、穿百家衣,那更是平常了。

①命名。若曾在某位神佛那裏求子,後來果然得子的,就以神佛名諱為根據給嬰孩起名,如“關保”(關帝保佑)、“媽賜”(媽祖所賜)之類。北方嚴寒,有的人家給男孩起個女孩名字,這是為了希望孩子好養活。最普通的就是起個吉祥長壽的名字,還有的給小孩算命排八字,看出五行之中缺哪一類,將所缺的那類作為嬰孩的名字。

②百家鎖和百家衣。古時祝賀生小孩的禮物最多的是長命鎖。而所謂“百家衣”就是用各色碎布拚製衣服給小兒穿,意思是這樣衣服和乞丐的百結鶉衣一樣,可以叫小孩像卑微的乞兒似的易長大。

③寄名寺廟。古時若小兒生得嬌貴或算出他命硬,就要把他送到寺院裏作寄名和尚或道士,拜在主持名下作徒弟,由師父給他起個法名,有的小孩也穿僧衣。華北地區兒童在寺院寄名,俗稱“跳牆和尚”。

④認幹親。認義父義母,北方叫作認“幹爹、幹媽”,江南稱為“認寄父、寄母”,俗稱“拜過房爺、過房娘”。嬰兒時期認幹親有兩個目的:一是嬰兒一降生,經陰陽先生算命,如斷定這個孩子的命相不好,長大必克父母,破解辦法是讓孩子認幹親以轉移命相,這樣自己家中才能和順。一是孩子嬌貴,怕不好養,或者以前有子夭亡,怕自己命中無子,借認幹親來保住孩子。前者必須找一命相與孩子相和的人來認幹親,後者必須找一多子的貧寒人家,最好是姓劉,以劉諧音留,取留下、留住的意思。拜幹親後,隨幹爹家的孩子排行起名,就算是該戶中的人了。

(三)成年禮儀

成年禮又稱“成丁禮”,即男女青年成年時的禮儀。其禮儀形式因民族不同而各具特點。民眾多借行禮向青年講敘曆史知識、生產技能和風俗習慣。以下著重介紹幾種成人禮。

①冠禮。古代漢族男子成年時的禮儀。男子加冠前稱“童子”,接近加冠年齡稱“弱冠”,至20歲方行加冠禮。加冠標誌其進入成年,社會對其予以承認,又予以管理和約束。男子行此禮後便可擇婚配。

②三加禮。舊時朝鮮族成年禮。因在舉行儀式時三次更冠而得名。

③上頭成年禮。舊時流行於藏族。姑娘的辮子兒時梳2條,十三四歲梳3條,十五六歲梳5條。17歲這年的藏曆初二,舉行“上頭”儀式。屆時,親友攜禮品祝賀,父母為其梳頭打扮,將發辮改梳幾十條,以示其進入成年。

④挽髻成年禮。舊時流行於藏族。貴族男子長至十三四歲,父母選擇吉日為其挽髻,將發辮梳到頭頂編成一個發髻。之後,即可根據自己世襲的地位改穿官服,參加社交活動。

⑤包頭帕瑤族成年禮。瑤族男女青年以帽子和頭帕表示自己是否成年。幼年時戴花帽,十五六歲後取下花帽改包頭帕。

⑥換裙禮。舊時涼山彝族成年禮。姑娘脫去童年的裙子,換上成年的裙子,儀式一般在15~19歲之間的單歲舉行。舉行換裙儀式時,不許男子在場,隻準婦女們向換裙者逗笑祝願。婦女為受禮者梳頭,帶哈帕、換百褶裙。

⑦及笄。漢族女子至15歲時,把頭發簪起,表示已成年。

(四)婚嫁禮儀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古今如此。過去的婚嫁禮俗比較繁瑣,其基本倫理觀點是儒家的“三綱五常”,突出“神權、父權、夫權”,夾雜著許多封建迷信的成份。古代的婚姻靠的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以門當戶對為基礎的門閥製度,以富貴貧賤論高低的等級製度,給千千萬萬個家庭帶來悲劇。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傳統的婚嫁雖被衝破,但有的地方仍保留著陋俗。

1.舊的婚嫁禮俗

主要講究“六禮告成”:

①納采。媒人向女家提親,女家應允,男家備禮前去求婚。

②問名。男家請媒人問女方的名字和生辰八字,女方具庚帖送男方,看家道。

③納吉。男方了解女方姓名、生辰後,相師將之占卜,合配的則男方向女方回“字號”,是為商婚。男家卜得吉日之後,備禮通知女家決定締結姻緣,掛鎖。

④納征。男家以聘禮送給女家。占卜得吉後通知女方,並以錢物定婚。

⑤請期。擇定婚期備禮通知女家,送二程。確定舉行過門儀式的日期,吉日先由男方約定後交女方,女方要推辭,如此往來三次之後,始定婚期。

⑥迎親。男方去女家迎娶。招親當晚,男方父母為兒子設“漸老宴”,兒坐在尊位。女方也設宴,並聚堂客唱鄉歌,謂之“歌堂”。此風俗到了明代逐漸被革除。次日女婿來迎娶,女方設宴款待,並贈新婿少許錢。明代上戶人家嫁女隨嫁丫鬟1人,男童1人;中戶人家隨嫁丫鬟1人,下戶人家無人隨嫁。

2.新式婚嫁禮俗

上述六項議程的進行,都要選擇吉利的日辰。在迎親前男女請陰陽先生開嫁娶單子兩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說明禁忌事宜。而後準備迎親的工具和人員。接新媳的用具過去多是花轎,民國時期乘馬、驢,現在用自行車、手扶拖拉機、大小汽車。娶親時男方去單回雙,就是說迎親時男方去五人或七人,回來時添上新娘便是雙數,女方送人的大客為雙數,同時雙方都要有個女的。民間過去清規戒律頗多,現分述於後。

①新房的設置。提前將洞房布置完備,新郎在正式成婚前三天就要住進去,謂之暖房。在新媳未進門之前,有服規的和女孩子都不能進新房,盡管貧富有別,但洞房的布置都強調充滿吉樣喜慶的氣氛。

②迎親的贐禮。男家要備一鬥麥(叫坐鬥麥)、帶半桌碟果、十雙饅頭、二斤肉綹子、兩瓶酒、伴女罐、紅布、上頭梳子、蓋頭布等,還要準備包裝嫁妝品的東西。迎親的人吃飯時,除酒席外,都要吃點攪團,象征一團和氣。起程時還要給新郎的祖父母或父母磕頭,新郎也要給前去迎親的人磕頭。並坐上迎親的車輛前行十餘步,預示將來女人順從男人。

③娶親的講究。迎親的人到女家後,忙吃三頓飯,先便飯,次麵條,最後是酒席。飯罷,由迎親的領頭人給女方長輩磕頭,後女方家主婦在院子裏支起案子擺陪房——衣服、鞋襪、化妝品、被毯等什物,讓來客看,常引起一片誇讚聲。此時男方主事人則付給女方折儀(陪物折價)、針黹錢(做針線的手工錢)。然後將陪房點清裝進箱子裏加鎖,帶到男方家。起程時還要向女方家長行禮,把年老的長輩請到桌子前遞杯、斟酒、磕頭。迎親人中的女客則去新娘房裏上頭,先前帶來的伴女罐滴上少許油攪上幾下,象征倆口子感情如蜜和油,這個伴女罐等新郎回門時帶回。上頭時先把預先用硬紙剪好的提撿放在頭發中心,把發挽起來用紅頭繩紮住,前後左右梳下,蓋上紅蓋頭。上完了頭就把伴女紅布剪成約五分的小條給新娘衣扣上拴一條,其餘分給娶送人員佩戴。

新娘出門時由娶親人背著上轎(車、馬),這時新娘要放聲哭訴,一直要哭到離開娘家好遠一段才停,哭訴感謝父母養育之恩及和父母離別之情,稱為“哭嫁”。“哭嫁”之俗,全國南北皆然,民俗學者認為此乃原始社會掠奪婚姻的遺俗。古時有說“臨嫁不哭,外家必敗”,不知是處於何種依據。

娶親隊伍起步後,娘家送人的有一位兄弟拿著鞭杆走在轎旁,叫幫轎,意為保障新娘安全。娶親人在離開女方家時,手拿一把筷子丟在門檻外,其含義是不帶走娘家的財運。新娘上馬時按陰陽先生開的嫁娶單子方位而坐,當年妨的“三相人”(如虎、馬、狗)還應回避。

啟程後男方先走一人——“打前站”,目的是讓男方做好迎親準備。“打前站”的人手裏拿著一束紅紙條,寫上“花紅蓋之”四字,遇到十字路口、廟宇、墳墓、崾峴、河溝、磨盤、碌碡等撒上一條,以壓煞鎮邪。娶親途中如遇到別的娶親人馬,新娘互送小禮品(手帕或發卡),不能照麵,以示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