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前這幾天一直覺得每天下班都有人跟蹤自己,不知道是不是前幾天夢魘留下了陰影,不管是不是多心,她覺得還是留心一下比較好。
這天下班,大前在公司食堂吃好晚飯就準備回家,她發現路口有一個熟悉的身影,是的,張桃花的老公!大前一下清楚了,這幾天自己覺得被跟蹤並不是錯覺,而是張桃花的老公一直尾隨自己,這就很顯然了,他不是來討個公道的,百分之百的是要報複自己了。因為前幾天張桃花的工傷鑒定結果下來了,赫然寫著張桃花手指被魚刺紮傷部分屬於工傷,而醫院鑒定的疑似腦炎部分與手指被魚刺紮傷不構成關聯性,故,疑似腦炎部分不屬於工傷。
也就是說,手指紮傷以後所有的有關消炎的部分花費均可以報銷,但是,其他的檢查和腦炎所花的費用完全不是工傷,就算花十萬也是自己付費。那麼,之前張桃花住院的時候,公司給墊付了兩萬,這兩萬,現在除掉張桃花手指紮傷後的所有消炎藥物的費用,剩下費用,必須由張桃花歸還公司。大前在得知此事之後,已經告知其具體情況,張桃花拒不歸還,並且揚言要告公司。每天幾個電話打到大前辦公桌的號碼來,翻來覆去的揣著明白裝糊塗要求大前再把她後續治療的費用給補上並且把她近兩個月沒上班的工錢結算給她。
大前因為之前看透了張桃花夫婦就是裝可憐裝糊塗的人設,所以這次,她知道,不論她怎麼樣鬧,堅決不妥協,並且委托了公司律師發了一份律師函,要求張桃花歸還公司墊付的一萬七千元。
這筆錢對於張桃花夫婦確實是筆大的開銷,甚至大到足以讓他們產生邪念了。
大前請律師發這個律師函純粹是為了喝住他們夫婦二人,其實她也知道,像他們這種情況是死活不會還錢了,但是可恨的是他們欠著公司的錢不還,還天天連裝帶忽悠外帶騷擾的影響到了大前的日常工作,準備是將厚臉皮進行到底了。根據公司之前發生的種種案例,大前覺得這件事情,是由她經手的,如果最後鬧到公司的錢追不回來,並且出於息事寧人的意思,再額外賠償張桃花一些錢,打發她走的話,那麼這筆賬,一定是算在大前頭上的,並且大前覺得這樣做的話,就是在助長這種不良風氣的囂張氣焰,公司大部分都是這個層麵的員工,一有例子,立馬就會前仆後繼。她必須殺一儆百!
於是,大前就經過了老板的同意,發了律師函,也許這封律師函徹底激怒了他們夫婦二人吧,第一,可能他們並不懂法,也從未按章辦事,所以他們見到律師函,應該不知道這裏麵的嚴重性,以為自己犯法了要被抓捕,也許會有一種通緝犯的心態,破罐子破摔;第二,他們也許真的因為後續花了不少錢看病(這裏需要解釋一下,張桃花因為被醫院鑒定為疑似腦炎,自己認為自己一輩子有後遺症了,一直在各地亂找偏方,花了一萬多的冤枉錢。)這些錢對於其他人來說,也許是可以賺回來,但是對於張桃花來說,這些錢可能是一年才可以攢下的錢,她還認為自己得了疑似腦炎就是絕症,自己可能也活夠了。二人不知道怎麼商量的,現在是準備綁架大前還是準備滅口。大前完全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