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回想,之所以覺得那段時光會成為沉澱下來的珍寶,隻是因為,它已經被時間打得粉碎,在也回不去了。
在遇到他們之前,我想我應該算是沒有深刻回憶可言的,原因,可以洋洋灑灑、詳詳細細、添油加醋,哦,不,是如實如據的來個個人專訪。歸納來講,可總結為兩點。
一是,前期智力發育不充分,還有待提高,所以對事物的記憶能力可歸檔為零。
二是,他們對我長期進行著殘絕人道、無與倫比、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的摧殘,在我幼稚卻青春不在的心靈上灑下了一碗熱騰騰的雞湯。
好吧,雖然時間可以帶走一切,但我依然不能把記憶中那個奸計得逞後又裝得一臉無辜的小P孩和眼前這個祖國山河一片紅,雙眸卻閃碩著狡黠的老狐狸聯係在一起。
老天!
他為什麼還沒被劈死!!!(佛曰:不可說不可說~~)
我對狐狸第一印象之深刻,可以算得上空前的。在我還可以稱得上一方霸女的幼兒園時代,馬厲就已經用下三濫,為國人所不恥的低劣手段大肆的踏入我的雷區。
令人煩躁的夏夜,人們總是不約的選擇集體到樓下乘涼。大人們一堆,小孩子一群,你聊你的,我瘋我的,大人們偶爾瞥來一道目光,尋找著飛奔在夜色中自家頑童的身影。每一個黑乎乎的門洞,每一個破舊的三輪車後,又或者白天裏發揮綠化作用的矮灌叢,都可以在夜色裏變為大家的根據地。
小時候的遊戲,永遠存在著童年的色彩,早上的皮筋兒,中午的沙包,再到晚上的躲貓貓。
而我,卻脫離群眾,進行著周期性的挖寶。不管什麼年齡的人,對免費的東西的激情,永遠都不會褪色,小孩子更是如此。我的活動地點就在院子裏的小賣部窗下,小賣部窗是由一個一樓的住戶改裝成的,窗台前是一個又老又破的可堪稱骨灰級的木製兩階梯,對於踩在它身上的人總是發出威脅般的警告,個字不高的小朋友,對這裏有諸多抱怨,比如我。
而我的寶藏就在這裏。
來小賣部買東西的人,經常會不小心掉下一兩角錢,而這些可愛的硬幣就會順著木梯,畫著優美的弧線,滾落在縫隙中,少有大人會為了一兩角錢趴在地上,臉貼著地上費勁八力的往外弄。久而久之,就便宜了向我這樣有明確目標的小鬼。這裏,是我的刨冰、小紅帽和汽水糖的來源。
這樣帶有商業機密的事情,是絕對不適合白天行動的,等到夜色彌漫,月黑風高,帶著白天悄悄藏起來的手電筒,彎著腰,漸漸減少存在感,躲在木梯邊上,伺機下手!
撿錢,這種機遇的事,如果變成一種長期飯票,那種心情,每每想起,真是令人熱血沸騰。這個簡直就是我樂觀派形象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