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章 我們向賴寧學習什麼?(1 / 2)

賴寧的壯烈犧牲在他的家鄉激起了強烈的反響。人們尊敬他、懷念他,對他的獻身深感悲痛和惋惜。

縣廣播站的女播音員高翔說:

“賴寧死的時候,我還在石棉縣中學高三讀書,參加了他的追悼會。我是流著淚聽了他的事跡,後來又流著淚播他的事跡。他的事跡太感人了,很多聽眾都落了淚。可是,直到如今,我和許多人都為他惋惜。一般在初中成績不垮的男孩子,是很有發展希望的。像賴寧那麼好的成績,將來進大學深造後,會做出很大成就的,卻因為撲火犧牲了,太可惜!他已經4次參加撲火,盡到了責任。那天,他已被大人們拉上車,安全撤離多好啊,何必再衝入火海呢?”

在石棉縣中學,我邀請賴寧生前的一些好朋友來座談,大家在是否提倡少年兒童上山撲火問題上爭得麵紅耳赤。

參加過撲滅山火的楊旭接連三次發言,說:“80提代的中學生不應畏畏縮縮,火光就是命令,見火就應該衝上去!”

與賴寧一起撲火的周偉激動地說:

“我們應該去撲火!我也是鍛煉自己。如果不許撲火,賴寧不白白死了嗎?誰這樣說,我真想揍他!”

女同學陳巧不怕挨揍,反駁說:

“我不讚成初中生去撲火。再說賴寧身體弱,眼睛還近視!”

粗嗓子周玄也說:

“我也不讚成初中生去撲火。咱們沒什麼撲火經驗,也沒受過這方麵的訓練,上了山也起不了大作用。消防隊還要分出心來照顧我們,加重了人家的負擔。”

曾柯慢條斯理地說:

“初中生可以去撲火,但必須有組織,不能盲目蠻幹。”

然而,鄧元祿校長說:

“我們為了保護學生,是不會組織學生們去的,而且還規定:未經組織,不準上山撲火。為什麼?就因為他們是未成年人,體質弱,又缺乏撲火經驗。當然,賴寧英勇保護國家財產的精神是完全應當肯定的。他這樣做也是有思想基礎的,與他平時的一貫追求分不開,他是偶然犧牲的,但卻不是偶然成英雄的!”

在那些日子裏,盡管采訪任務極為繁重,身體十分疲倦,深夜躺在床上卻難以進入夢鄉。各種麵孔在我眼前晃動,各種聲音在我耳邊回響:賴寧是為撲滅山火英勇犧牲的,你難道能不提倡少年人上山撲火?你打算怎樣寫賴寧的事跡?讓少年兒童向他學習什麼呢?

17年從事少年兒童工作的經曆,尤其是10年的記者生涯,使我非常熟悉以賴寧為代表的成千上萬的少年代,他們是祖國母親最忠實的小兒女,像不懼虎狼的初生牛犢,為了保護祖國和人民的利益,獻出寶貴的生命也心甘情願。這是一種崇高而偉大的精神,是一個民族富有希望的象征。恰恰因為這一點,我們更應當異常精心地保護他們,使他們的精神與身體一道成長起來,成為祖國建設的棟梁之材。

基於這一考慮,我的確不提倡少年兒童上山撲火。國務院於1988年1月16日發布的《森林防火條例》中明確規定:“撲救森林火災不得動員殘疾人員、孕婦和兒童參加。”是啊,在祖國母親的眼睛裏,森林是珍貴的資源,少年兒童不是更珍貴的資源嗎?

當然,不提倡少年兒童上山救火,絕不等於說放棄了他們在森林防火中的責任。譬如,進行防火宣傳,人人自覺不玩火,一旦發現火災立即報告和做其他力所能及的事情,少年兒童如果能把這些事情做好了,將是對森林防火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