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來到阿魯姆(1 / 2)

一條細細的小路,從瑪伊恩菲爾特這個安詳而古老的小鎮伸出,穿過長著樹叢的綠色大平原,一直蜿蜒到山腳下。登上這條陡峭的小路,一直走到最頂頭,就會看見阿爾卑斯牧場——阿魯姆。

一個身材高大結實的山村姑娘,牽著一個小女孩的手,正走在山坡的這條小路上。

這是六月的早晨,天氣晴朗,陽光燦爛。小女孩大概有五歲,臉熱得通紅。這也難怪,在六月炎熱的大太陽底下,她穿得卻像是冬天裏最冷的時候穿的那麼厚,而且還圍上了紅色的大棉布披肩。那身笨重的打扮,再加上腳上釘了掌的登山靴,使她不住地擦汗,氣喘籲籲地向上走。

就這樣,兩個人從山穀的平地向上走,大約一個鍾頭後,到了位於阿魯姆半山腰一個叫德爾芙裏的小村莊。

因為這裏是那個姑娘的家鄉,所以她們一進了村,從窗邊,從門口,從路旁,幾乎每一戶人家都衝她們打招呼。

這時,一個胖胖的看上去挺和善的婦女從房子裏出來,說是和她們同路,於是就一塊兒走。小女孩跟在兩個大人後麵。

“蒂提,你把這孩子帶到哪兒去呢?”那位婦女問道,“是你姐姐的孩子吧,聽說成了孤兒?”

“是呀。”蒂提回答說,“所以我要領她到山上的大叔那兒去。”

婦女一聽嚇了一跳:“啊?你是說要把這孩子送到大叔那兒去?怎麼能這樣呢?你到大叔那兒一提,肯定會被趕出來的。”

原來,這個大叔曾是托姆列休克一個大戶農家的主人,有一個弟弟。哥哥淨和些來路不明的怪人交往,又賭博又喝酒,把家業都敗光了。

爹娘被他氣得接連去世;弟弟成了孤兒,一氣之下離家出走,誰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兒;這個臭名遠揚的哥哥,不知什麼時候也不見了。

後來,過了十多年,也沒有他的消息,聽說他參了軍到那波裏去了。可是,有一天他突然回到托姆列休克,還帶著一個挺大了的男孩。

他想把孩子托付給親戚,可沒人答應,於是他大發脾氣,聲稱再不邁進托姆列休克一步,然後和孩子一起到德爾芙裏這兒生活。

老頭讓那個叫托比斯的男孩去麥爾斯學木匠活。他是個規規矩矩的孩子,德爾芙裏人都挺喜歡他。他學成後回到德爾芙裏,娶了蒂提的姐姐阿爾菲特。

不過那老頭兒可沒人信得過他,傳聞他是從那波裏的軍隊裏逃出來的,要不就是碰上了什麼倒黴事。

因為蒂提媽媽的奶奶和老頭兒的奶奶是表姐妹,所以蒂提他們都叫他“大叔”,村裏的人也都跟著叫。後來,他搬到阿魯姆上邊,就叫“阿魯姆大叔”了。而托比斯和阿爾菲特結婚才兩年,就被建房時從上麵掉下來的屋梁給砸死了。阿爾菲特因此悲傷不已,發了高燒,這樣過了兩周,也到上帝那裏報到了。

從那之後,到處都傳開了這兩個人的不幸故事,說是大叔背棄上帝的報應。牧師也勸說他現在正該懺悔,可大叔卻越發生氣,和誰都不說話了。之後,他忽然搬到了阿魯姆,一個人在上邊生活,和所有人都斷絕了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