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九章足跡(2 / 2)

那接下來的問題就難想通了,磨砂表麵,一灘鮮血,凶手究竟是怎樣在踩到了血液之後還能一點痕跡不留的離開現場呢?

到這裏我們就不得不想給廣大的讀者科普一下在現代刑偵之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的足跡學了。

所謂足跡學,言簡意賅來指的就是根據在作案現場現的足跡來進行分析,從而推斷出犯罪嫌疑人的身高、體重等各種各樣的訊息以協助案件的調查。

足跡學一直是刑偵領域舉足輕重的一門學科,他所能反映的,是在現場逗留過的人的身高、體重、年齡以及其他身體特征。當人行走或者站立,足接觸地麵或者其他的物體時,兩者之間會產生一定的作用力,在作用力的作用下,地麵或者其他物體的表麵必定會生一定的變化而留下痕跡(形變),既足跡。而足跡的形成必須具備造痕客體,承痕客體和作用力這三個要素。

在上麵對於足跡學的介紹裏麵出現了兩個大家都很陌生的專有名詞“造痕客體”、“承痕客體”吧,在這裏我在多囉嗦幾句,以方便大家了解周令戊究竟是怎樣根據現場現的足跡一點一點尋根問底最終現犯罪嫌疑人的吧。

造痕客體與承痕客體兩個詞語之中有一個共同點,那便是客體,客體一詞源於犯罪客體犯罪客體,是指我國刑法所保護而為犯罪行為所侵犯的社會關係。社會關係就是人們在生產和共同生活活動過程中所形成的人與人之間的相互關係。而造痕客體指的便是留下足跡的犯罪嫌疑人,承痕客體指的便是犯罪嫌疑人的足接觸過的地麵或者其他食物的接觸麵。

在了解了這些之後,我們回到這起案件的第一現場,看看周令戊究竟會怎樣破解足跡上麵的謎題吧?

周令戊仔仔細細的在足跡出現的地方翻看了一番,隨後他現在磨砂的地板之上隱約的有著細的,肉眼難以看到的紅色顆粒。

周令戊大膽猜測,這些紅色的顆粒會不會是被擦去的鮮血呢?(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