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警官聞言也不再講述自己在追捕路上的插曲,直奔主題的道:“就在巷子的拐角,從你當時的所處的地方來看的話應該就是在你跳下窗子之後正對麵的那個巷子裏麵。”
周令戊聽到李警官的這句話他心中的奇怪之意更加濃鬱了,不對啊,我看的時候他已經到了巷子的入口了,怎麼可能在巷子裏麵就死了,要是這麼的話,那他進入巷子到被現也沒有過三分鍾的時間,一個正常人究竟是怎樣才能在這三分鍾的時間裏麵做到將劉洋的腦殼打的粉碎,然後還在這短短的三分鍾之內取走手機裏麵的內存卡和手機卡,還做了消除指紋的處理,別是凡人,就算是他都不可能在短短的三分鍾裏麵做到這麼多的事情!
“不可能!絕對不可能!短短的三分鍾,凶手要做的事情實在是太多了,絕對不可能!”周令戊將自己心中的疑惑了出來。
李警官聞言,像是遇到了知音一般的點了點頭,道:“對吧,我也是這麼認為的,可是現在的問題就是,你明知道這件事情是假的,可是你卻怎麼樣都想不到一個可能的結果讓這件事情的通順。”
“恩……”周令戊聞言開啟了自己的深思,他抱著膀,手指拖著腦袋,一邊看著手中的現場報告(報告裏麵包括了現場現的屍體的照片,現場的線索以及現場現的可疑事物)。
如果我是殺害劉洋的人的話,那麼我一定非常的痛恨劉洋,否則劉洋的腦袋絕對不會被人敲成碎沫。
我想要做到殺害劉洋就必須要具備兩個條件,第一,與劉洋相識,並且劉洋做了讓我氣急,必須要殺了他,並且是用這種殘忍的方式殺了他才能解氣釋懷的事情。
第二,一件趁手的武器,能夠做到將劉洋的腦袋打成碎沫的凶器並不多,入選的就隻有錘子,棍子,球棒這三種類型的物品,這其中,錘,短棍完全可以排除在外,因為如果想用錘或者短棍將人頭打碎的話,那可是一個長時間的功夫,沒有個十半個月可下不來,所以現在入選的就隻有大錘,棒球棒,就連長棍都難以入圍。
第三,知道劉洋的動向,也就隻有這樣才會及時的將劉洋給殺害在巷之中。
可是,這樣的人會是誰呢?劉洋在最近一段時間被警方所熟知的事情,而且是僅僅隻有李警官,我,七雄老三個人知曉的事情,那便是劉洋設計強奸並且殘忍殺害了劉可兒的這件事情,難不成,殺害劉洋的人是劉可兒的父親——劉某?!
想到這裏的周令戊感覺渾身都起了雞皮疙瘩,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麼事情可就嚴重的多了,劉可兒的父親殺害了劉某,這事情曝光了之後絕對會引起軒然大波,並且這起案子絕對會從一起有教育意義的案子演變成為一個今後社會展方向的決斷性的案子!(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