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0章 忌說“花邊話”(1 / 1)

英國有一位首席法官約翰·威爾斯的生活作風一直不夠檢點。

有一次,輿論界傳出他和家裏的一位女仆人有染。

“聽說您的一位女仆人懷孕了?”一位熱心的牧師問道。

“那和我有什麼關係?”大法官裝聾作啞。

“但傳聞說是閣下使她懷孕的。”牧師接著說。

“可那和你又有什麼關係呢?”大法官振振有辭地反問道。

牧師一片熱心,想通過交流溝通,希望法官幡然醒悟、立誌悔改,但法官裝聾作啞,又極力回避,顯然是不想讓牧師介入到他自己的隱私之處。法官之舉是不禮貌的,但牧師的說話方法同樣是不得體的。有好心並不見得就有好報,有時反而會把事情搞糟。

“說話秘籍”

遇到左右為難的事情,隻可采用委婉的話暗示你已經知道他的錯誤或隱私,讓他感到有壓力而不得不改正。會說話的人隻須“點到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