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先報價與後報價的博弈(2 / 2)

既然有“除法報價法”,是否也會有“加法報價法”?由此想去,有時,怕報高價會嚇跑客戶,就把價格分解成若幹層次漸進提出,使若幹次的報價,最後加起來仍等於當初想一次性報出的高價,這就是一個“加法報價法”。

假設一個文具商向畫家推銷一套筆墨紙硯。如果他一次報出一個高價,可能畫家根本不買。但文具商可以先報出一筆價,價很低;成交之後再談墨價,要價也不高;待筆、墨賣出之後,接著談紙價,再談硯價,抬高價格。畫家已經買了筆和墨,自然想“配套成龍”,不忍放棄紙和硯,在談判中就很難在價格方麵做出讓步了。

采用“加法報價法”,賣方依恃的多半是所出售的商品具有係列組合性和配套性。買方一旦買了組件1,就無法割舍組件2和3了。針對這一情況,作為買方,在談判前就要考慮商品的係列化特點,談判中及時發現賣方“加法報價”的企圖,挫敗這種“誘招”。

一個優秀的推銷員,當他見到顧客時很少直接逼問:“你想出什麼價?”他隻是會不動聲色地說:“我知道您是個行家,經驗豐富,根本不會出20元的價錢,但你也不可能以15元的價錢買到。”這些話似乎是順口說來,但實際上是在報價,片言隻語就把價格限製在15至20元的範圍之內。這種報價方法,既報高限,又報低限,“抓兩頭,議中間”,傳達出這樣的信息:討價還價是允許的,但必須在某個範圍之內。比如說上麵這個例子,在無形中就把討價還價的範圍規定在15至20元之間了。

另外,有時談判雙方都出於各自的打算,都不會先報價,這時,對於每方來說,就有必要采取“激將法”讓對方先報價。激將的辦法有很多,比如故意說錯話,以此來套出對方的消息情報。

如果繞來繞去雙方都不肯先報價,這時,你不妨突然說一句:“噢!我知道,你一定是想付30元!”此時對方就有可能爭辯:“你憑什麼這樣說?我隻願付20元。”他這麼一辯解,實際上就等於報出了價,你就可以在這個價格上討價還價了。

結過博弈分析可以看出,商業談判中的報價與商品的定價都有相同之處,從某些方麵來說,談判中的報價也可以說是一種變相的商品定價,因此在談判中的報價技法就可以借鑒一下商品定價的方法與策略。但總得來說,關鍵是博弈的運用,如果你能掌握住博弈的技巧,那麼你就會是受益更多的一方。

博弈論小貼士

先發製人和後發製人的博弈策略各有優勢,先報價和後報價都有利弊之處,因此要根據不同的情況而做出靈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