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高級住宅區配套設施總體規劃(一)(1 / 1)

第一節高級住宅區總體規劃設計要點

一、總體規劃設計的地位和任務

(一)規劃設計階段中總體規劃設計的地位和任務

總體規劃設計的任務,是在規劃設計中具體地確定開發的目的和條件而製定的整體框架。雖然其整體框架因用地的規模和形狀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來說其工作的內容是,完成滿足用地條件的布局構思圖,並用表格整理出設計所探討的內容,最後製定出規劃設計的工作程序計劃。本章在分析發揮用地特性的前提下,有效地利用其條件的規劃設計方法。

集合住宅的規劃設計是一個小到一棟建築而大到一個數十公頃的住宅區或新城的規劃設計。集合住宅的住宅區在為居住者提供住所的同時,也成為街區空間的一部分,而建成的建築物,在其後的幾十年中始終存在著。在總體規劃設計中設計者也要理解這樣的社會任務,完善地製定出整體性框架。

在這裏從數棟住宅到大規模住宅區的總體規劃設計手法作出了論述,而單體的集合住宅隻是其規模有所不同,在設計方法上並沒有區別。小規模的項目整體上易於完善,有可能作出更為出色的方案。由於對於方案存在許許多多的製約條件,對每一個都要盡力去規劃設計,將為今後創造出良好的城市居住環境。不論集合住宅的規模大小與否,都要從社會資產來考慮,努力地進行總體規劃設計。

(二)規劃設計條件的分析整理

最初要分析整理出設計條件,並確定基本的方針,在此基礎上逐漸製定出各個部分的方針和研究的問題。在設計條件整理時最初要明確已確定的條件和未確定的條件。也有種種設計條件間的不一致的情況,這時必須對設計條件做出相互間的調整。特別是總體日程製定和造價設計與其他的設計條件間的關聯較多,又是開發規劃中的要點,其設計條件的分析整理和確認是必要的。

其次,在用地調查中,要進行現狀調查中的周邊地區的設施情況調查,並要把握公共團體的意向和城市的上位規劃,其集合住宅的設計在規劃上要與周邊地區相協調。因此在用地中繼承了什麼,更新了什麼,創造了什麼,這在總體規劃設計中是非常重要的課題。以往的規劃,往往采取全部推平的方法,而最近卻將開發建設作為地區規劃的一部分,在繼承土地中“遺產”的同時來進行規劃的“更新型”開發方式多了起來。在建設什麼的時候,要保留下什麼正在成為一個重要的規劃原則。

(三)基本方針的確定(建築布局和用地總體分區)

建築布局的規劃是在用地中考慮設計條件的基礎上所進行的規劃設計工作。在超過一定規模的用地的情況下,要進行用地的總體分區,通過分區性的規劃設計容易把握規劃的空間結構和尺度。

所設定的總體分區,既包括了流線規劃又有構築物和綠地等室外空間,也決定了住宅用地規劃骨架。總體分區根據周邊調查和用地調查所了解的基礎資料來設定。總體分區要綜合考慮各方麵的情況,既要考慮到是否與周邊的流線相聯係和周圍的自然環境條件等,又要考慮到用地內的流線以及原有的樹木和地下所埋設的設施管線狀況等。

經過這樣的總體布局與設計條件之間的反複研究,從而得出了布局構思圖的具體圖形。

(四)居住者基本情況的設定

居住者基本情況的設定是規劃設計基本方針的重要組成部分。要確定與該地點相符合的住戶麵積、租金以及售價,除了在住棟、住戶和戶外的居住生活要素進行設計之外,也要考慮滿足居住者生活方式的具有附加價值的要素。再者,在集合住宅的設計時,通常必須考慮如何有助於社區的形成,組團的規模和一個管理單位的規模是與社區的形成相關連的重要課題。

(五)有關重點問題的設定

在製定總體規劃設計時,要考慮①規劃是否符合居民的要求;②是否滿足用地條件,以及這個規劃設計能否經曆幾十年的考驗等,要在常常想到這些注意要點的同時來進行“住戶、住棟設計”、“生活服務設施設計”、“城市基礎設施設計”、“公園綠地設計”、“交通設計”等有關問題的設定。在上述問題所得出的結論基礎上再次反饋到總體規劃設計中進一步來進行具體化的規劃和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