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節何謂“高等教育管理”(1 / 2)

“高等教育”似乎是一個稍有文化的人都明白的詞語,其實人們對它的理解可能是十分模糊的。有人把“高等教育”與“大學”視為等同,所以接受高等教育的就是大學生。這種看法也不能算錯,因為自從人類社會有大學以來,相當長的一段曆史時期內,高等教育就是在大學裏進行的。然而,隨著現代高等教育層次和類型的分化,大學隻是高等教育機構中的一種,嚴格意義上的university隻是指進行本科以上層次學曆教育、學科較為綜合、具有研究功能的那些正規的高等學校。而實際上,大量的高等教育是由非大學以及非學校機構去承擔的。我國有很多人把“高等教育”理解為高中畢業後所接受的、職前的、普通的、學曆的,包括本科和研究生的教育。而國際上在20世紀後期通行“中學後教育”一詞,是指高中畢業後的所有教育。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於1976年頒布了“國際教育標準分類”,將初等教育(相當於我國的小學教育)稱之為第一級教育;將中等教育稱之為第二級教育,其中又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相當於我國的初中,第二階段相當於我國的高中;將高等教育稱之為第三級教育,而其中又細分成兩個階段:第一階段5A、5B涵蓋了我國的大專、本科層次,第二階段相當於我國的研究生教育。“第三級教育”的概念比過去的“高等教育”有更加明確的含義,包括各種不同的教育機構、教育模式和教學計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21世紀的高等教育:展望和行動世界宣言》中指出,高等教育包括“由大學或由國家主管當局批準為高等院校的其他教育機構的各類中學後的學習、培訓或研究培訓”。

謝維和教授認為,在過去的精英高等教育時代,或高教發展水平較低的情況下,人們一直把高等教育與職前的、普通的、學曆的教育等同起來,這是對高等教育很狹義的理解,也是一種帶有曆史特點的高等教育。或者說,是對高等教育的一種精英式的理解。在今天,如果我們仍然把高等教育的概念及其內涵和外延僅僅局限在這樣的認識上,僅按照精英高等教育的含義來理解今天的高等教育,並以此作為我們政策與實踐的基礎和依據,就不能很好地發揮高等教育的功能,就不能適應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對高等教育的需要,就會與社會發展相脫節[1]。

什麼是管理,“管理是對組織的資源進行有效整合以達成組織既定目標與責任的動態創造性活動”[2]。隻要有人類組織,就會有管理活動。人類的組織是多樣的,管理的活動也是多樣的。教育作為一種獨特的社會組織活動,其管理也與其他社會組織活動有著一定的差別。托尼·布什認為,與其他組織的管理不同,教育管理具有7個顯著的特點[3]:

第一,與商業組織的目標相比,學校與其他的許多服務性組織一樣,它的目標非常難以限定。學校和學院是培養人的地方,要向受教育者傳遞一定的信仰和價值觀,進行教養和教育,培養學生為接受高一級的教育作準備,為就業或可能的失業作準備等。這些都是模糊的、有矛盾的目標。除了要培養學生的學習能力外,教師還被看作社會工作者、監護人和半個家長。要在這一係列複雜的目標中排出重點是很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