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老總很激動,他留下了他的手機號、辦公室電話,希望記者和思雨隨時與他聯係,他願意提供一切幫助。
張虹連夜將熱線電話內容歸類彙總,選出一部分有代表性的讀者言論整理成一個專版,刊發在第二天出版的“情感傾訴”專刊中---《熱心讀者,關注美麗新娘》。
張虹還附上了一篇“記者手記”
愛情無罪
愛情是無罪的。相信每個人會同意這個觀點。一個是正在獄中服刑的犯人,一個是曾經的坐台小姐。當然我這麼說有些人格歧視的味道,但主人翁並不想向世人掩飾他們的真實身份。他們的心是坦蕩的,像水晶玻璃一般透明。讓我這個記者感動。有罪的戀人談戀愛,甚至結婚生子,並不為過,因為他們的愛是無罪。這個社會沒有剝奪他們愛人和被人愛的權利,任何人也沒有這個權利。法律也保護他們戀愛、結婚的權利,隻要是合法的。
如果硬要說:犯罪的人愛情也是有罪的話,那就如同那個印度電影《流浪者》中所說,法官的兒子是法官,賊的兒子永遠是賊一樣愚蠢可笑。
沒有哪一個人不渴望和追求生命中的真愛。卑賤者也有愛情,愛情並不是高尚者的專利。愛本身沒有罪過,隻要有了真愛,不管發生在什麼人身上,不管結果是悲劇還是喜劇,都是令人感動值得讚美的。社會需要寬容,和諧。愛也需要寬容、理解的環境。愛也是沒有階級性的,希特勒臨死還和情人結婚呢。他雖然是暴君,是曆史罪人,但他也是個凡人,他情人對他的愛是真實的,是沒有罪的。我們不能給有罪的人的愛也貼上罪惡的標簽。
劉墉這樣說,這世上許多東西,都不是能以市場價值來衡量的。譬如最珍貴的愛。記者並不是僅憑女性的感覺來看待這對戀人。記者在同雙方當事人的深入接觸交談中了解,從記者的理性職業角度理解,也被這對多年的姐弟戀情所感動,並決定同所有關愛他們成長的好心人士一道,盡微薄的力按他們的意願促成這樁真實的婚姻。
相信每一個有愛的人們,都會祝福這對有情人克服一切障礙,最終走到一起。有情人終成眷屬。
淩晨4點,張虹才下班回家休息,她還不忘給那位實習女生留下一張紙條,要她幫忙送二份當天的報紙給陳豔豔。
讀完這些中肯或勸告或鼓勵或要提供幫助的熱心人的話語,陳豔豔心潮起伏,她思考了一夜,最終她仍決定下來,堅決不在世俗麵前退縮,她給張虹通了電話,決定一起與她再次到監獄去。
第二次來到監獄,陳俊的精神狀態好多了,他說監獄民警也與他談過,他沒有什麼思想顧慮了,決定與陳豔豔結婚,但有二個條件,婚後不能要孩子,不能給陳豔豔增加重負;隻要陳豔豔一旦找到了心上人,隨時辦理離婚,他不後悔。
而陳豔豔則要求一旦結婚,就要有一個愛情結晶,給她一份生命的寄托,因為她已有了一份正當的穩定的工作和較高的薪水。在那位熱心快腸的老總夫妻幫助下,陳豔豔去了他的公司上班,負責公司文件的收發和電腦打字工作。
張虹記者全程陪同陳豔豔回鄉開了申請結婚證明,將它遞到監獄方麵手中。
之後則是繁瑣的層層手續和有關部門的批轉。
漫長的等待煎熬著一對特殊的戀人,考慮著一對即將走上紅地毯的年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