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俊每天沒事兒一樣到夜總會上班,看一看報紙,關注一下報紙上有關K縣文物被盜案的新聞報道、偵破進展。
警方已在媒體上懸賞50萬元緝拿8.12文物盜竊大案疑犯。
陳俊無聲地笑了,但為了謹慎,陳俊這段時間那兒也沒去,老老實實地呆在陳豔豔的房間,享受倆人溫馨的同居生活。
這樣過了一個月,老板突然通知陳俊跑路,給他辦好了假出國護照,準備通過深圳轉澳門出境。
但在臨上飛機前,陳俊被早已等候在機場的警察抓獲了,被押送到鶴城看守所。幾名主犯也陸續被逮捕。
陳俊才得知,事情敗在他的同夥洪宣身上,也是他的疏忽大意,沒有叮囑洪宣按計劃銷毀作案工具。為保險起見,他們作案後,分散在鶴城各個角落,沒有再聯係,而頭腦簡單的洪宣沒有把那輛白色軍牌桑塔拉按計劃銷毀,而是留下來作了自己的坐騎,每天在鶴城招搖過市。
警方根據K縣文物館一個起夜居民提供的線索:8月12日案發當夜1點左右,有一輛白色桑塔拉轎車停在文物館附近的一個隱蔽處。
警方據此線索追查,終於在鶴城發現了一輛掛軍用牌照的白色桑塔拉。警方通過秘密調查,發現該車牌照為假車牌,開車的也是一個無業遊民,遂秘密逮捕、突審,洪宣最終經受不了警方的強製訊問,招供了作案過程,但78件文物已走私出境,無法追回了。
陳俊被關在鶴城看守所後,他才感到自己是這個社會最孤單的一個人,沒有人來看他。他也不想父母姐姐們知道自己所犯的驚天大案。
十天後,陳豔豔通過各種途經了解到陳俊被關押在鶴城看守所,立即給他送來了衣服被褥日用品,但由於是未決犯,案情在偵破階段,二人不得見麵。
此後在長達半年的偵查、起訴、審判中,陳豔豔每月都要去看守所一次,給他送生活必需品和錢物,讓陳俊深切地感受到了陳豔豔對他的好,在他落難的時候,隻有陳豔豔給了他這份無價的精神慰藉,感受到了無限的溫暖。
他決心,隻要自己有一天出去了,就一定要好好對待這個與自己一樣命運的女人。他真後悔自己沒有給一筆錢她,這樣也許能補償一下她對自己的好,平衡一點自己良心上的不安。
全部案犯落網後,陳俊被轉押到K縣看守所集中受審。
陳豔豔仍每月到K縣送錢物給他。但陳俊不知道,陳豔豔為了給他跑案子,已失去了夜總會的工作,又重回了暗娼生涯。她為他花重金聘請了二位大律師。
律師去看守所的那天,他才知道陳豔豔為他請了律師。律師告訴他,他的姐姐陳豔豔就要門口等著,希望他好好配合,爭取輕判,不辜負姐姐對你的所付出的一切努力。
陳俊這個從不落淚的大男孩,在二位律師麵前號啕大哭。他讓律師轉告姐姐,自己會聽她的話,希望她早日找個好男人,早點成家立業過平靜的幸福生活。
陳俊知道,搞不好他將被判死刑,而這個對他最好的女人卻沒有得到他一點好處,反讓她為自己受累,如果有來世,他願意做她的夫君,像天底下最好的丈夫那樣嗬護她體貼她疼愛她,但現在一切都已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