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尋求意義的動物,也是尋求控製的動物,總希望使自己的行為有明確的引導,也希望對別人的行為有準確的預測和理解。人需要知道相處的其他人對自己有利還是有害,需要知道自己的某種行為會帶來積極的還是消極的後果,需要知道其他人行為產生的原因及可能產生的結果。個體達到這種控製感的有效方法是尋求事物間的因果規律。歸因(casualattribution)使得人們能夠對事物有預見性,從而更好地適應世界;歸因使得人們可以知道其他人獨特的行為方式;歸因使得人們對行為的發生時間、發生影響因素有一定的了解,從而可以預測行為的發生。即便是錯誤的歸因和預見,也起著同樣的作用。歸因對人的生活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從概念看,歸因包括廣義和狹義兩個方麵。廣義的歸因指人對自然現象、社會現象、精神文化現象等作出解釋、說明的過程。從這種意義上說,人的一切認識過程都是一種歸因過程。狹義的歸因則專指心理學意義上的歸因,即根據行為或事件的結果,通過感知、思維、推理等內部信息加工過程而確定造成該結果的原因的認知活動(楊直,2006)。也有學者認為歸因指的是一個觀察者根據外在的行為作出有關行動者或他本人的內部狀態的推論過程(鄭全全、俞國良,2003)。關於歸因的理論化研究始於20世紀50年代海德(F.Heider)的通俗心理學研究,海德認為在作出因果關係歸因時,人們都使用了一條“不變原則”,即尋找關鍵原因。之後,1956年瓊斯(E.E.Jones)和戴維斯(K.E.Davis)提出相應推論理論,依據非共同效果和社會讚許性進行歸因。1967、1971年,凱利(K.Kelley)提出了因果歸因模型,他認為在歸因過程中實體的特異性、一致性和共同性是三個基本的推論維度,可稱為歸因的“協變原則”。1971年,韋納(B.Weiner)等提出了成功和失敗歸因理論,把歸因維度劃分為內因、外因、穩定的和不穩定的四個維度。羅特(J.B.Rotter)也曾在1966年提出歸因的控製源理論,把人們分成內控性和外控性兩種。事實上,在實際生活中,每一個人都有一係列從經驗中總結出來的有關人的行為與其原因相聯係的想法或理論。這種理論不夠係統,也沒有得到科學的驗證,許多是來自片麵的經驗,但它們卻實際上真正地在指導著每一個人的行為。因此,在探討歸因理論的同時,還應該充分認識到個體歸因的這種特點,個體並不必然依據心理學家們提出的歸因理論與方法進行歸因。歸因過程通常把個體置於環境與人交互作用的因果網中,對人、事物及事件的因果關係產生知覺、推理和判斷,把行為的原因歸於人或環境。歸因者有時候也會以觀察者的身份,站在自身立場的角度去推斷其他人的行為的原因。但是不管是對自己的行為歸因,或是對他人的行為歸因,個體會因為各種原因存在歸因偏差,有些原因是客觀的,有些則是主觀的。可能的歸因偏差包括:自我服務歸因偏差、虛假一致性歸因偏差、行動者-觀察者偏差和基本歸因偏差。

歸因研究之所以重要,一方麵在於它是認知理論和行為理論的中間聯結部分,是理解人的社會知覺的基礎,更重要的是因為它會影響歸因者以後的行為,如歸因者的情緒、自我效能、心理健康和幸福感等;不同的歸因模式會產生積極或消極的歸因者反應。個體可以通過一些歸因訓練來學習可能產生積極反應的歸因模式。在本章中將分三部分對歸因的基本理論及其應用進行闡述:一是歸因的基本理論,二是基本歸因偏差,三是歸因的應用研究。第一節歸因的基本理論一海德的通俗心理學歸因與教師績效評估--基於內隱的視角歸因的理論化研究開始於海德的研究。海德認為每一個人都有自己關於人類因果解釋的基本理論,每一個人通常都是心理學家,樸素的心理學家,他的理論也被稱為通俗心理學。他認為,人們有兩種強烈的需要:一是形成對周圍環境一貫性理解的需要;另一種是控製環境的需要(鄭全全、俞國良,2003)。為了滿足這種需要,人們會根據各種已知的和未知的信息線索推斷發生的行為和事件的原因。因為每一個人都是樸素的心理學家,所以一般人均能夠形成對事件因果解釋的理解和推論。人們隻有對環境中發生的行為事件有一個理解,才能夠對這個世界有控製感,如果不能形成這種控製感,個體會覺得無所適從,所以歸因每時每刻發生在人們的生活中。海德的歸因理論中,把行為發生的原因分為個人因素與環境因素兩個部分。個人因素指行為發生的原因由個人相關因素造成,如:能力、態度、動機、情緒、人格特質和身體狀況等。這些個人性格因素都是相對較穩定的、不大容易發生改變的內在因素,但都有可能影響行為的結果。環境因素是將行為發生的原因解釋為由環境相關因素造成,如:工作難度、運氣、機遇等。這些因素都是與外在環境相關的因素,也都可能是行為結果發生的原因。行為的結果應該說是由這兩個因素共同影響而產生的。當環境因素的影響較小時,那麼行為的原因更多的是由個人因素造成;當個人因素的影響較小時,行為的原因,則主要由環境因素所造成。所以海德的歸因理論也是環境-個人單一維度的歸因理論。那麼個體是如何作出具體的因果歸因的呢?海德認為個體使用了一條“不變原則”(principleofinvariance),即尋找關鍵原因。每一個行為事件的結果都可能存在許多個不一樣的原因,但這些原因中應該會有一個關鍵原因,直接指向這一行為結果。即在許多不同的情況和條件下,某個特定的原因都是和某個具體的結果相伴隨出現的,這個特定的原因和特定的結果之間存在緊密聯係。如果該特定原因不出現,結果也不會產生,人們就會把行為結果歸因於這個特定的原因,這個原則就稱為“不變原則”。比如一個人總是在遇到困難的時候抱怨世界不公平、抱怨他人,在其他時候卻很愉快,對生活充滿樂觀;我們就會把這種抱怨和困難聯係在一起,把抱怨歸於困難而不是歸於個體的內在人格因素。二瓊斯和戴維斯的相應推論理論瓊斯和戴維斯在1956年提出相應推論理論,擴充和發展了海德的歸因理論。

相應推論指的是,推論出的行動者的內在心理傾向性同這個人的外在行為相符合的一致程度(鄭全全、俞國良,2003)。隻有當我們可以準確地對個體內在心理傾向進行推論時,我們的歸因才會更有信心。從一個人的外在行為表現推論其內在心理傾向這個過程,看起來非常簡單,但事實上存在很多影響因素會使這種推論出現偏差。首先,人的行為除了受內在心理傾向影響外,還會受到不由自己控製的外在因素的影響,甚至是無意識因素的影響,因此,用人的外在行為推論其內在心理傾向必然會存在偏差;其次,人是非常複雜的,人的外在行為表現很多時候並不是內在心理傾向的體現,如果我們不能分辨個體外在行為後的真正動機,就很難對行為作出正確的歸因,往往容易產生偏差;最後,由於歸因者本身對某些外在行為在知識經驗上存在欠缺,或者存在一些主觀偏見,因此很難通過外在行為表現來推斷個體的內在心理傾向。盡管依據行動者的外在行為表現推論其內在心理傾向是一件非常困難的工作,但在許多情況下,依據一些信息線索,我們還是能夠成功準確地作出歸因。這主要依據以下三個判斷信息:第一,非共同效應(noncommoneffects)。共同性既不能解釋兩個人為什麼有相同的行為表現,也不能解釋一個人為什麼有不同的行為表現,而非共同性卻能夠對這些問題進行較好的解釋。非共同性因素能夠為我們提供大量豐富的歸因信息,使我們能夠對行動者的行為作出準確的歸因(楊直,2006)。例如,看電影的時候,大家都很安靜,較少發出聲音,人們就不能把一個人的沉默歸因於他的個性較安靜;但如果在討論的時候,大家都積極地加入討論,發表各自的看法和觀點,他卻沉默地不發表觀點,也不發出聲音,隻是一個人安靜地坐在那裏。第一種情境中的安靜是一種共同性因素,而後一種安靜則是一種非共同性因素;對於後一種非共同性因素,可以把這種安靜沉默的行為歸於他的個性較安靜。因此,為了準確地依據個體外在行為表現推論其內在心理傾向,可以依據個體的一些非共同性因素。在很多時候,非共同性行為表現更能反應個體真實的內在心理傾向。第二,社會讚許性(socialdesirability)。社會讚許性也可以稱為個體行為符合社會要求的程度。社會對不同角色地位的人有不一樣的社會要求。如教師應該以教書育人為己責,學生應該按時交作業、團結同學和尊敬師長,體育運動員應該有良好的體育道德風貌,等等。但在對個體的行為進行相應推論的時候,這些符合社會要求的行為能夠較好地反映出一個人的內在心理傾向嗎?我們能夠把這些符合社會要求的行為的原因歸於行為者的內在心理傾向嗎?瓊斯等人在1961年曾通過實驗來比較一個人的角色一致行為和角色不一致行為的效果。結果表明,一個角色不一致的行為與角色一致的行為相比,前者能夠為我們提供更多的關於內在心理傾向推論的信息。或者說,行為符合社會要求的程度越低,本質歸因的可能性越大,而相應推斷的可靠性也越高。在歸因過程中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其理由是,與角色期望相一致的行為更多的是我們所在的團體或社會對我們的基本要求,符合這樣的要求是個體對自己的基本要求或者角色要求,對個體內在心理傾向性的證明較少。

例如,對於醫護人員的社會要求應該是細心的、耐心的和有愛心的。如果醫護人員表現出符合社會要求的行為,即表現出耐心和有愛心的行為,我們在把其行為原因歸於內在個性特質原因時會很沒有把握;但假設醫護人員表現出不符合社會要求的行為,即對待病人很粗魯、對病人的疑問沒有耐心地進行解釋,此時,我們就會較有把握地把其行為原因歸於其內在的本質。第三,選擇自由性(freedomofchoice)。外在行為是否是行動者自由選擇的,對相應推論的可靠性也會存在影響。如果行為是行動者自由選擇的,那麼更多的歸因可以推論其內在的心理傾向;反之,如果行為不是行動者自由選擇的,則很難作出可靠的相應推斷。事實上,歸因的折扣原則(discountingprinciple)是社會讚許性和非共同效應的體現。。在非共同效應中,如果非共同因素不止一個,必然會使一個特定原因在解釋內在心理傾向的作用上打折扣;同樣,除了符合社會要求外,角色期待等也會促成折扣現象的產生。三凱利的歸因三維理論凱利於20世紀60~70年代提出了歸因的三維理論,或者稱歸因的共變或協變認知模式。他認為歸因理論是指個人如何作原因解釋的理論,分析個人用於進行原因推論的信息,及這些信息形成原因解釋的過程,強調歸因的具體過程。該理論認為,人們在歸因的時候會充分理性地在所有已知信息中尋求規律,尋求決定一種效應是否發生的各種條件的規律性共變。凱利提出了個人、實體及時間三個層麵的立體結構,來解釋人進行原因解釋的方式。這三個層麵分別由特異性(distinctiveness)、一致性(consistency)和共同性(consensus)構成。利用這三個標準,可分析個人進行歸因推論時所采用的信息來源。這三個標準具體為:特異性--指一個人對不同刺激或事件作出相同反應的程度。即個人對於刺激的反應是獨特的、隻存在於某一特定情境之下的,還是在其他情境中也可能發生的。如果個體對不同刺激都作出相同的反應,那麼該反應就是低特異性的;如果個體隻對某個特定刺激才作出特定反應,而對其他刺激都不會出現同樣情況,那麼該反應的特異性就是高的。

一致性--指個體對於某種刺激在其他時間和場合下都作出同樣反應的程度。一致性是從縱向維度上對個體的行為反應所進行的評估,也就是說個體的行為是否隻在當前的特定情境下才會出現,還是從過去到現在一直都表現出類似反應。如果個體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場合對相同刺激都作出了相似的反應,那麼該行為就具有較高的一致性;相反,如果個體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場合下對同一刺激出現了不同的反應,則該反應的一致性就比較低。共同性--是指對於某一特定刺激其他人作出同樣反應的程度,也就是將個人的反應與其他人進行比較,看其他人在類似情境下是否也出現同樣的行為反應。如果其他人對於該特定刺激表現出同樣的反應,說明該反應具有較高的共同性;反之,若隻在該個體身上才表現出這一反應,則說明該反應的共同性較低。個體如何依據這三條標準進行歸因呢?具體可。

舉例來說,一個人去影院看電影,出來之後很生氣,覺得這個電影很糟糕。那麼這個人對電影的評價到底是因為他本身的原因呢,還是由於外在的原因(電影的問題)?依據凱利的三維模型,我們可以進行如下分析:如果其他人並沒有覺得電影很糟糕,那麼,差評的共同性就是低的;這個人看其他電影也總是吹毛求疵、抱怨連連,那麼,差評的一致性就很高;而這個人平時在生活中對待其他人其他事也總是批評指責多於表揚讚賞,那麼差評的特異性也是低的,那麼就可以把這個人對該電影的評價歸結於其個人自身的問題。四韋納的自我歸因理論韋納的自我歸因理論初期隻有兩個層麵,分別是因素來源和穩定性,包括能力、努力、工作難度與運氣四項因素,其中能力和努力是內在的,運氣和工作難度是外在的,能力和工作難度是穩定的,運氣和努力是不穩定的。後來又增加了控製性層麵,修正為一個歸因的三層麵模型,包括能力、情緒、工作難度、運氣、經常性努力、臨時性努力、教師的偏見及他人偶爾協助等八項因素,分別由該三層麵組合而成(黃儒盓,2001)。下麵針對韋納的自我歸因三層麵理論、歸因因素分類結構進一步加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