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董笙。
但從小我就知道,我不是董家親生的。
我本來叫董生,生命的生。因為養父養母迫切地想要一個孩子。他們領養我,也是因為要給未來的“小少爺”一個保姆,。他們收養我時,我已經八歲了,算得上大齡孤兒了,但從進家門的那刻起,我就深知,我的未來,發生了變化。
父母不讓我念書,我就一直在家,直到十四歲那年,他們生下了屬於自己的孩子。
我不是沒有反抗過,我試著給那個女人飯裏加一些孕婦忌食的東西,但也許是她那些保胎藥起了作用吧,她什麼事兒也沒有。
有一次我和她單獨在家,她正好跑出去站在樓梯口,當時我就想,我可以一把把她推下去,讓她和她兒子去死吧!
什麼?你問我為什麼恨她?哈!你知道嗎,我不怕打罵,但我特別怕孤獨,她常常把我一個人囚禁在小屋子裏。你說,既然她不喜歡我,為什麼要來收留我呢!
最後,她還是把兒子生下來了。
我第一次見常勤,是在一次聚會上,那時候我還沒上道兒,他大我幾歲,我就叫他,哥哥。那天聚會後,我和他做了,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也許我骨子裏就這麼賤吧。再後來,我們就在一起了。
我和他說好,要一起去天都打拚幾年,他先去探路,我隨後,他去的第二年,我也去了天都。
嗯……讓我想想,我們在天都打拚了幾年就回來了,我來了這個酒吧,他去另謀生路。
我們一直特別好,包括在天都那幾年,身處衣香鬢影間心裏卻滿滿的全是對方,可是,可是……
對不起,我失控了……
我怎麼也不會想到,他會認識劉鋒,就是,發現屍體的那間房子的主人家的兒子,他,他就是一個衣冠禽獸!他吸毒!真的,你們要相信我。
我每天都要想方設法的經營酒吧,幹這一行不容易,我從沒提出過要讓他來幫忙,我不想讓他染上這個圈子的汙穢,可他,居然和劉鋒一起,開始吸毒了。
我起初一點兒也不知道,直到後來,他開始向我借錢,幾千,幾萬,甚至十幾萬,他把我當成什麼了,atm機嗎!可我直到那時,都沒有想過要傷害他一絲一毫……
直到後來,他做了一件太讓我傷心的事,不然,我不會殺了他,不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