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前言(1 / 1)

淩晨2點半,一個人漫步在雨中,沒有人陪同,沒有人撐傘,一起的隻有雨,可雨卻一滴一滴的下著,仿佛也向我敘說著它的苦楚。

都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我開始喜歡雨,小雨的優雅,暴雨的狂野。它沒有雪的美麗,沒有雪的高貴,但是卻有著雪沒有的東西,就是雨中的那淡淡哀愁

雨的那獨有的特質,讓我喜歡在雨中哭泣,因為這樣就可以掩蓋自己哭過的事實,其實仔細想想完全多此一舉,因為眼淚對於別人是多麼的無用,隻有對於自己,眼淚才是那懺悔的證明,傷心的悲鳴。

小時候自己總做著同一個夢,有一個孩子在雨天,躲在牆角偷偷的哭泣。任誰走過,任誰嘲笑,任誰憐憫,都不曾抬起頭來。多年後回想起來,也許那是自己,因為無法再別人麵前掉下淚水,所以隻能自己一個人默默的哭泣。

自己在雨中的漫步,時間總是和自己玩起了遊戲,時而快,忽然慢,讓人琢磨不透。

一個人走在道路上唱歌,不怕被他人嘲笑,因為隻有自己知道,馬路上隻有自己一人。如果硬要說的話,還有路旁的樹,道上的車,還有那彌漫在空氣和雨中名為悲傷的氣息。

一個人漫步在雨中,時不時的回頭看看,也不知道是期望回頭會有人在還是沒有人在。我好像總是生活在矛盾的集合體中,久久的找不到正確的道路,但是又好像又不存在著名為正確的道路,正因如此,生活才顯得有趣,不是那樣的索然無味。

一個人漫步在雨中,突然做到了廣場的水池旁,看著雨珠落在原本平靜的水麵上,蕩起了不屬於自己的漣漪,那樣的場景是夢幻還是無奈,是該誇讚還是該歎息。

漫步雨中,讓人可以想起很多,自己的童年,自己的成長曆程,自己愛的人,恨的人,自己的親人,自己的對手,還有就是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自己。

一個人漫步在雨中,自己來到了廣場上,來到了廣場的最高點,坐在俱樂部的台階前,看著底下的車。底下的水,仿佛自己眼前還看到了下方那些形形色色的人,他們是那樣的迷惘,那樣的不真實,那樣的悲傷。

漫步雨中,仿佛自己走在名為記憶的殿堂。空洞又深邃,迷茫又黑暗,但是卻不悲傷。

轉了一圈,不得不回家的時候,我才發現,其實我不想回家,正如那句話說的那樣,人們之所以喜歡拋硬幣去解決問題不是因為它能解決問題,而是因為在拋的一瞬間,你就知道了自己想要的是什麼。

我現在不想回家,一點都不想,雖然那是我的家,裏麵有著我的父母,但是我不想回去,我還想走,我想走遠,但是世界是個很大的圓圈,我不能走到無限的那頭,終有一天我還是會回來的,想到這裏,我拿出鑰匙打開了房門,脫去衣服,打開暖氣,用著那冒著熱氣的水,衝洗著自己,竭盡全力的想洗去自己身上名為世俗的汙垢,卻發現一切都是徒然。

披上毛巾,穿上襯衫,不扣扣子,打開房門,關上房門,隨著門倒下,靠著門背上,喝著才從冰箱裏拿出的酒,不知過了多久,才發現好冷。打開空調。上床睡覺,因為隻有在夢中,我才能再見到你——gemini

也許gemini的名字不被人們所知曉。但是在我心中能夠超越holmes的隻有他,雖然我們現在不在一起了,但是我永遠忘不了我們在一起的十年,永遠忘不了我們的初次相識,永遠忘不了我們共同奔跑在倫敦的大街小巷,永遠忘不了他為我的魯莽而受傷,永遠忘不了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