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吳邪,我現在在東京的一座大別墅裏,窗外都是我親手培育的櫻花,我不喜歡喧鬧的地方,但我這裏離市區很近,因為父母的意思可以讓我住在離學校近一點的地方,我父母是千紙鶴公司的董事長和總經理,可是我並不喜歡自己的身份,我喜歡做別人家的過客,張嘉佳的《擺渡人》裏麵有一句話特別適合我,“我來了,我累了,我好了,我走了。”
每次刮風,我的窗外就會下起櫻花雨,開始的時候有一些心疼,到後來也就習慣了,誰讓這麼美的櫻花卻開在rb這個鬼地方呢。
我已經16歲了,一如既往的去上那枯燥的動漫課,我心裏的指向是學音樂,我喜歡創作,總想著能創作出一些打動人心的音樂來,我在家裏一個人的時候就會自己作曲,然後填詞,盡管我現在學的是動漫,我也不會一直做我不是特別喜歡的事情。
下課了,我們班的班長陳琳娜特別喜歡最近爆紅的楊晨曦,每天幾乎都會和我談楊晨曦的事情,其實我特別喜歡他身上的一個特點,就是隻唱自己寫的歌,有一次我看他的微博,隱約記得他說:“假如我有一天對音樂不忠誠了,那你們自然也就離開我了。”
他對音樂的情感確實特別令人感動,但是我實在是不明白為什麼他會那麼瘋狂的迷戀楊晨曦,我一直都覺得她的心機特別深,薛小雪也和我這麼說過,我有的時候也會盡量的和她去保持距離,但是她總是纏著我,我總是拒絕她還覺得不怎麼好,這令我心裏十分苦惱,這些事情我從來都不會和別人說,畢竟我隻喜歡做別人眼中的過客,偶爾我也喜歡和別人玩曖昧,男生當女生一塊玩啊。
我忽然想起我初一的時候犯過的一次傻,我剛到初中的時候,有那麼一點羞澀,我不喜歡和別人分享東西,我甚至連一句話都沒有和我的同桌說過,我想那時大家一定都以為我是一個非常高冷的人,那個老師姓林,她十分照顧我,因為我的表姐是她上一屆的學生,我坐在班級第四排,因為我的個子高,所以我覺得那對我來說已經很照顧了。
排好座位以後,老師讓我們誒個自我介紹一下,我至今也隻記得一個人的特長,他就是我心中的初戀,他在我眼中是我見過最帥的男生,他的眼睛大大的,非常有氣質,他和我有著一樣的特長,那就是美術,我學了三年,不過他可厲害了,他是在bj學的美術,後來去了大連進修我現在想想他長大了之後一定是個大明星吧,眼睛一笑起來還有著光芒,不過我現在覺得其實他那也不算什麼了,時間可以衝淡一切,包括情感。
我的偶像是鹿晗,我一想到他心裏總是甜甜的,我一個朋友林欣穎說我經常換偶像的原因是我從來沒有一個值得我用心的偶像,我忽然想起了在空間看過的一句話:“開始花心的人,最後總會專心的讓人覺得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