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8章 奧楚蔑洛夫新傳(2 / 2)

▲鄭萬福先生看到新路食品有限公司的通知,揮筆撰文,投訴報端,以正視聽。現原文抄錄如下——

事必歸正

中國有一個故事。從前,一位商人旅行到他鄉,住進了一家客店。有一天晚上,商人吃完晚飯坐在客店院內休息。店主家的小孩拿著一顆非常漂亮的值錢的玉珠正在院內玩耍,正巧從後院來了一隻鵝把玉珠吞了下去。小孩玩得正帶勁,並沒有發現玉珠不見了。店主知道玉珠丟了非常驚慌並報了官。官府的人趕到客店多處查找也沒找到。當時在院內隻有商人和小孩,商人便被列入唯一的懷疑對象,最後被帶入牢房。官府逼迫商人把玉珠交出來,商人說:“明天一定給你們找出來,但你們必須把那隻鵝也要放在我的牢房內。”轉天,鵝拉屎時把玉珠拉了出來。官府和店主知道後,十分內疚地說:“為什麼當時你沒有把真實情況告訴我們?”商人講:“如果那天我把真情說了出來,你們肯定把鵝殺了。現在我雖然受了點委屈,可是一隻鵝沒有被殺死,真相也大白了,我覺得這種結果不是很好嗎?”

(美國新技術貿易公司駐天津辦事處 鄭萬福)▲鄭萬福先生的文章發表後,一位讀者撰文作了補遺——

也講一個故事

因被追償債務,美籍商人鄭萬福在20期《開放報》上發表了《事必歸正》一文,頗有心計地講了一個古老而動聽的中國故事。中國曆來有個規矩,凡講述古代故事,是要“引經據典”,言之有據的。筆者學識淺陋,遍查典籍,竟不知鄭先生的故事出自何處?約摸八成是幫閑文人“引進”或杜撰的。

筆者查閱新路公司的“典籍”時發現,鄭先生所欠債務,筆筆有據;他在欠款單上的簽名,曆曆在目。翻閱《聊齋誌異》時看到這樣一則寓言,原文如下:

“邑西白家莊居民某,盜鄰鴨烹之。至夜,覺膚癢,天明視之,茸生鴨毛,觸之則痛。大懼,無術可醫。夜夢一人告之曰:‘汝病乃天罰,須得夫者罵,毛乃可落。’而鄰翁雅量,生平失物,未嚐征於聲色。某詭告翁曰:‘鴨乃某甲所盜。彼深畏罵焉,罵之可警將來。’翁笑曰:‘誰有閑氣罵惡人。’卒不罵。某君窘,因實告鄰翁。翁乃罵,其病良也。”

大意是:一位先生偷人鴨子吃,露出馬腳,便想轉移人們的視線,但無濟於事,最後不得不承認錯誤。

筆者贅言:讀者看到這裏,或許對這場官司的結局並不十分關注,或許也不會因開發區發生這種事件大驚小怪。但是我們相信諸位看官會從中依稀發現,開發區收獲的不僅僅是經濟技術,而是在延伸到更寬闊的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