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誰是誰的一念執著(5)(2 / 3)

我想,彭朋還算是有自省能力的男生,起碼在這點上,沒把自己歸為被捧的那一邊。

周末,我帶著彭朋去選衣服。扒去他撞色撞到眼疼的T恤,換上舒服的米白色,剪去他想讓人拔光的鳳梨頭,留下清朗明快的短發。還有那副他最愛的蛤蟆鏡,被我扔在地上,踏上萬劫不複的一腳。

彭朋說:“以前的衣服都不要了?”

“馬太!”

“發型也不能變了?”

“馬太!”

“眼鏡可是花180塊買的。”

“馬太!”

彭朋跳到我眼前尖叫:“這個馬太也太狠了吧!”

那時已是傍晚,陽光從樓群的身後溢出來,大片楊樹的葉子,沙沙地搖動著,像有巨大的沙漏,懸在頭頂。我看著彭朋的新造型有點兒呆。他晃了晃手,說:“發什麼愣呢?”

我用一種貌似不屑的口氣說:“想不到啊想不到,你也有人模狗樣的這一天。”

不舒服的溫柔

11月,國際電影節。我拉著彭朋買了西班牙電影周的通票。有《沙漠與浪潮》,也有《深海長眠》……彭朋坐在熄燈後的影院裏,伏在我耳邊低低地說:“這些片子是催眠用的嗎?”

我說:“這是氣質,是內涵。”

是的,外表是穿出來的,氣質是熏出來的。一個隻知道變形金剛大戰火影忍者的男生,絕不可能呼出迷人的氣息。當然,想要迷人,他還需要一門必殺技————我陪他報了吉他學習班。

其實,彭朋還算有點天分,一個星期就可以按著幾個單調的旋律,對著我唱《溫柔》了。

我發現彭朋真的開始變了,會善用一點兒他眼裏溫良的目光和嘴角淺淡收斂的笑。我坐在舞台邊上,聽彭朋一遍一遍唱《溫柔》,他的嗓子有一點兒啞,有種粗糙的不舒服之美。

門裏的好姑娘

轉眼寒假,我決定留下實習。彭朋很仗義,留下陪我,讓我感動得請他吃了頓“巴貝拉”。那時宿舍裏的室友都走了,隻剩下陶敏。有法國文化交流團到訪,她作為優秀學生代表,全程陪同。

周末,和彭朋約好在宿舍看美劇,我去門口超市買零食。

假期裏的舍監,隻睜一隻眼睛,習慣了彭朋來去自由。我提著袋子回來,聽見走廊裏有彭朋隱約的歌聲,很意外,是左小祖咒的《好姑娘》。他還是乖乖練了,盡管他不喜歡,還要裝得很懂。

我站在門外聽了一會兒,末尾有一串女生的笑聲飄出來,是陶敏吧,不知道什麼時候回來了。她說:“你唱得還行,可是這歌也太難聽了。”

彭朋說:“那我給你唱《溫柔》吧,這個我最拿手。”

看來,我改裝他成功了。連眼睛長在頭頂的陶敏,也喜歡他難聽的歌。隻是門裏氣氛愉悅融洽,我比較適合安靜地退場。我提著滿袋的零食,一個人走出宿舍樓。

之於我,之於你

我回到宿舍,彭朋已經走了。陶敏躺在床上說:“你去哪兒了,手機也不開,彭朋找你去了。”

我像根木頭一樣倒在床上,一言不發。

從彭朋遞給我那張粉色信封開始,我就應該知道,他不是來找我的,不是嗎?我隻是喜歡站在他麵前評頭論足,飛揚跋扈。轉個身,我又何嚐不是個一文不名的小女生,平凡低調,是花50塊就可以幫人求愛的人肉背景板。

所以,對不起了,彭朋,耽誤你追求愛情這麼久。其實我的意見沒那麼好,你穿明黃的衣服很好看,鳳梨頭也不錯,愛聽《好姑娘》的女孩很少,喜歡五月天的很多。你追不到女生,隻是手段太老,熱情過度,不知道現在悶騷的男生最當紅。

而我這樣精心地改造了你,隻是因為我愛好一款經典的網頁小遊戲,它叫《變裝帥哥》。我會讓頁麵裏的男生,穿米白色的T恤,梳清朗短發,喜歡有弗朗明哥的電影,彈一手好吉他……而這樣的男生之於我,就像陶敏之於你,是樹尖上可望不可即的果子,踮腳登梯子也還是要仰視。

為此,我應該感謝你,感謝你糊裏糊塗地做了我遊戲男主角的現實版,在那個被催眠的電影院裏,給了我偷吻你的機會。

是的,我吻了你。你睡在我的肩頭,嘴唇有爆米花的香氣,毛茸茸的短發刺得我臉頰酥癢微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