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生命麵臨挑戰(一)(1 / 1)

1972年,聯合國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召開了人類環境會議,發表了人類曆史上第一部《人類環境宣言》,宣布人類所有的成員都負有保護和改善環境的責任,要為現在以至未來保存和維持一個適於人類生存和發展的空間。保護人類唯一的共有家園一一地球,是地球村裏不同地域、不同國籍、不同種族、不同膚色、不同階層、不同信仰的全體居民的共同事業。

20世紀中葉,人類第一次從太空中看見了人類家園的概貌。地球原來隻不過是浩瀚宇宙中的一顆小小的藍色星球。隻要有一位“天外來客”、一顆脫離軌道的小行星與它相撞,就可能毀滅地球上的生命。然而,這種威脅隻是一種遙遠的可能,目前隻發生在天文學家的電腦推演之中。但對地球,對人類,對地球上生命的威脅卻是現實地存在著的,這種威脅正是我們人類己在有意無意之間造成的。這種威脅就是環境汙染與環境破壞。環境危機的紅色警示燈正在閃爍不止,我們人類再也不能視而不見、充耳不聞了。

1.來自大自然的挑戰

生命,從植物到動物,從最小的單細胞藻類到高度發展的植物,從最原始低級的單細胞原生動物到萬物之靈的人類,都是大自然的產物,都是地球演化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生命是蛋白體的存在方式,生命以新陳代謝和自我更新的特殊形式運動著,並通過新陳代謝與周圍環境進行物質與能量的交換。

科學研究表明,人體內化學元素的平均含量與地球地殼中各種化學元素的平均含量相適應。人體血液中60多種化學元素的含量與自然環境中的元素如磷、鉀、鈣、鈉、鐵、銅、鋅、碘等的含量相一致。在一般情況下,人體內的化學物質必須與環境中各種化學物質保持動態平衡,才能使人得以正常地生長發育。

環境中的化學物質或某些自然條件(溫度、濕度、風速等)發生的改變和變化隻要在一定的限度內,人體就可以通過機體的自我調節功能適應這些變化。如果環境和自然因素的改變超出一定的限度,人體就難以適應,導致病變,而環境汙染就是造成這種人體病變的直接原因之一。

當某種有害物質進入環境,並且其含量超出環境自淨能力的限度時,就會造成環境汙染,給人類帶來程度不一的危害。

那麼,什麼是環境和環境汙染呢?在環境保護中所稱的環境是指以人類為中心,圍繞著人群的空間,以及直接或間接影響人類生存、生活與發展的各種自然因素和社會因素的總體,包括為人類提供生存發展空間和資源的自然環境與社會環境。

所謂自然環境,是指在人群周圍的空間中可以直接或間接影響人類生活、生產的一切自然形成的物質、能量的總體。組成自然環境的因素很多,主要有大氣、水、土地、礦藏、森林、草原、野生動植物、太陽輻射等。自然環境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

所謂社會環境,是指人類為了自身的生存,在自然環境的基礎上,進行創造、改造的物質生產體係及積累的物質文明等形成的環境,也稱為人為環境,如自然遺降、人文遺跡、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運河、水庫、城市和鄉村等。社會環境隨著社會生產力水平和人類文明程度的提高而不斷豐富發展。

環境汙染是指,由於人類的活動,某些對人體、動植物有害的物質在環境中聚積、遷移,並對人體和環境造成危害的現象。還有由於某些人類活動造成物理性質的環境汙染,如噪聲、光汙染等。環境汙染是主要的環境問題之一,也是人們最早、最直接感受到的環境問題。

造成環境汙染的直接原因,是人類不合理地開發利用能源和資源,把大量廢物排入環境,超過了環境的承載能力。

環境汙染有不同的類型。按環境要素分類,有大氣環境汙染、水環境汙染、土壤汙染;按汙染性質分類,有化學汙染、物理汙染、生物汙染;按汙染物種類分類,有廢水汙染、廢氣汙染、廢渣汙染、噪聲汙染、固體廢棄物汙染、惡臭汙染及放射性汙染;按汙染範圍分類,有城市汙染、農村汙染、局部汙染、區域或流域汙染、全球汙染;按汙染原因分類,有生活汙染、生產汙染、工業汙染、農業汙染、交通汙染等。

環境汙染造成了環境問題,但環境問題不僅僅是指環境汙染。環境問題通常分為兩大類:第一類環境問題是指由自然因素導致自然環境的破壞,從而影響人類和生物的生存與活動,如火山爆發、地震、海嘯、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問題;第二類環境問題是指由於人類活動所引起的環境質量變化及這種變化對於人類生產、生活、健康和生命的影響問題。

當代人類的生存發展麵臨著巨大的挑戰,這是一種前所未有的挑戰,是人類在認識自然、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的漫漫長路上遇到的,它是人類自身的局限與時代造成的。它具體體現在當前的全球十大環境問題上,如氣候變暖、臭氧層破壞、酸雨蔓延、大氣汙染、水體汙染、海洋汙染、土地荒漠化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