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曰:
雲暮月暝愁事深,扶窗聞鳥吟,
蠶演流年歲古稀。須眉白,
能剩幾光陰?
垂淚落如雨,碌碌做寓人。
比蒿草,盛於春處枯於秋。
乏無味,怎忍暮年心?
孟子說:“生”,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
人都喜歡活著而討厭死,這是人之生常情。我想如果一個人碌碌無為地活在世上,一生中一事無成,何嚐不是行屍走肉?沒有一點意思。一年一次掩秋草,這麼一生一死太乏味了。我又想雖然不能活得轟轟烈烈,也不能就像一支蠟燭,亮到最後,蠟盡光息,什麼也沒有留下,就永遠地消失了。據說曹操這麼說過不能流芳千古,也要遺臭萬年。當然這種說法是極端的,做不了大善人,便去做個大惡人,我不讚成這個說法。
如果做一個如何忠烈,能載入史冊,使普天之下,百世之後名聲赫赫、高風亮節、英風忠義、萬世永存,一個普通人確實也做不到。
哪個人不想活著?但活著卻不遵天理,隻能算僥幸地活著;人生自古誰無死?但要死得有價值,這才符合正道。
一個順應而知命的人絕不會站立在危牆之下,也不會去犯罪而死於非命。孔子曰:“天之所生,地之所養,父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可謂孝矣!不虧其體,不辱其身,可謂全矣。”
我對人生是這樣認識的:
人生百歲古來少,除去少年再除老,
中間光陰不算多,卻有憂愁和煩惱。
又道是:
月過十五月不明,花過清明花不好。
草過中秋日見衰,人過花甲漸漸老。
話再說回來,人世上死得其所能有幾人?作惡多端,死於非命也無幾人,多是隨天所生隨天所滅,生老病死乃正常現象。
我是這麼想的,死亡是任何人所無法抗拒的,死後能留下一點什麼給後人,這個東西不一定是錢財,更不能說是江山社稷,這些普通人是做不到的。也不是隻局限於幾間茅草屋,幾畝薄地。是什麼?也不是死後要兒孫能在荒郊野外壘起一個黃土墳將我這具僵屍埋下,並且再在黃土墳前立上一塊小石碑,因為平生輕淡沒有什麼事跡可以撰寫,這是刻上名字就足矣。這種保留也是庸俗得很,沒有功名,沒有成就,樹立再高的碑也毫無意義。也許會在不久被狂風暴雨所推倒,我曾看過在一個厠所裏就有一塊石碑橫鋪在那裏,當作墊腳石。
吳承恩老先生在《西遊記》書中有這麼一首詩,說的是:
人生人死是前緣,短短長長各有年。
劉全進瓜回陽世,借屍還魂李翠蓮。
還有我的家鄉毛山多出古墓,那些盜墓者為了挖掘文物,竟將千年的老墳刨開,還不知道是誰家的祖宗,因為一點陪葬品被挖了出來,東一塊腿骨,西幾根肋條,令人心寒。那些暴殄天物的盜墓者雖然無恥,如果軟身草草掩埋也不至於千百年後落個如此的下場。
因此我絕對不會將寸草帶入九泉,遭到後人的殘暴。
還有一件事我不願意在我身邊發生,清貧當然不是好事,我尚有多聞,老人屍骨未寒,後人為了財產卻禍起蕭牆大打出手。
說來說去,我自己也糊塗起來,有一天我終於想明白了,留一本書給社會,給世人,當然是件好事。寫書得有文化,我這點文化能行嗎?鼓起勇氣就有了底氣。
人有不足於我乎,求以有濟無,其心休休。就是說人心不足的時候,或者是能力不達的時候,可以努力去獲取,盡力而為去幫助別人,在這裏我說得是我寫書,便可以心安理得。不圖求什麼也就不會招致恥辱,或者被別人嘲笑。
有誌事皆成,我便揮筆寫起,就是寫不成書,也表達我一片心情,也許能夠成功。
有詩為證:
吾身雖無財,卻有十卷書。
窮窘有何懼?有書便知足。
老橋(戴修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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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書終
謝謝《叁零壹壹貳玖壹八壹八》蔻蔻,能榮幸受您賞識,誠心接受您對我作品能予推薦。
老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