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活動行業的未來發展趨勢(下)(1 / 3)

體育營銷活動

近幾年來,NBA更是借助北京奧運會等契機組織和策劃了一係列活動,開展體育營銷,包括球迷基層籃球活動、以NBA為主題的市場推廣活動、NBA拉拉隊大賽以及NBA主辦的媒體活動。2008年8月末舉行的球星巴蒂爾第三代戰靴發布暨“愛心之旅”活動以及球星路易斯·斯科拉和史蒂夫·弗朗西斯的“中國行”活動,更是體育營銷的深刻體現。

NBA作為一個“運動+娛樂”的品牌,幾乎具備了時尚、年輕、活力在內的所有元素,它所具有的獨特性和稀缺性,往往最具傳播價值和傳播效益。體育營銷是公司品牌推廣戰略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隻有融合了公司戰略的要求開展體育營銷活動,才可以體現體育營銷的真正價值。作為一個成熟的商業組織,開拓市場、獲取更大的市場影響力和盈利永遠是NBA矢誌不渝的目標。

在50多年曆史中,NBA用前30年做聯賽水平的培養和商業運作的內部基礎;後20多年將其推向市場,推向世界,並逐漸發展成為現在世界上最富有、最知名、最有發展前途的職業聯賽之一。

也因此,NBA的全國電視轉播從1984年的每年近2300萬美元,增加到現在的每年4億美元;有線電視轉播從1984年的每年1000萬美元,增加到現在的每年3.66億美元。

時至今日,NBA已經將眼光放到國際市場,在世界各地共有11處辦事機構,NBA中的國際球員也占到全部球員的15%,他們將NBA推廣成為最有國際知名度的聯賽。在聯賽聲譽不斷提高的同時,聯賽的資產也大幅度增加,經營NBA俱樂部成為一種趨之若鶩的商業活動。

國際大型活動運營公司成功擴張的基本操作模式

通過對迪士尼公司和NBA的商業運營模式的分析,我們可以總結出國際大型活動運營公司成功擴張的基本操作模式:

1.塑造品牌。美國市場營銷協會認為:“品牌是一種名稱、術語、標記、符號或設計,或是它們的組合運用,其目的是借以辨認某個銷售者或某群銷售者的產品或服務,並使之同競爭對手的產品或服務區別開來。”NBA品牌就是要向受眾提供高質量精神享受的體育品牌群,NBA用簡潔易懂的廣告語“I Love This Game”和獨特的logo使其與其他體育賽事品牌區別開來,並形成自己獨特的品牌影響力。而品牌經營為迪士尼公司贏得了全世界範圍內的忠誠顧客,形成了差異化競爭優勢。

2.多種活動營銷。積極尋求活動推廣機會,注重活動營銷,將會使您的品牌緊跟顧客的需求和顧客的偏愛而受到市場的認可和歡迎。創新活動方案、更新遊樂設備,用多種營銷方案來吸引回頭客——迪士尼樂園的成功說明,隻有根據目標市場的需求變化不斷創新產品與策劃活動,才能取得成功。

3.開發衍生產品。活動策劃和執行不是一次性消耗產品,重視與活動有關的衍生產品的開發,並形成不斷擴展的多輪銷售,是活動產業價值鏈不斷增值的驅動力。根據長尾理論,眾多小市場彙聚成可與主流大市場相匹敵的市場能量。相應地,衍生產品的開發就是活動產業鏈的長尾,它的作用不能忽視。迪士尼樂園借用其品牌在顧客心目中的形象、聲譽,將迪士尼品牌運用於服裝、玩具等衍生產品;出於對迪士尼品牌的信任與偏好,消費者會將這種品牌忠誠延伸到新的衍生產品中去,增加了新產品取得市場成功的機會,從而促進公司迅速形成產品多元化或產業多元化的經營格局。

4.注重無形資本運營。無形資本是媒介的核心資源,它包括版權資源、客戶資源網、品牌資源、企業文化等內容。無形資本是提高企業影響力的重要因素,迪士尼公司的對內營銷以及NBA的球星塑造,就是無形資本運營的體現之一。

中國活動市場的現狀及未來發展趨勢

現狀:名導演領銜的草台班子

嚴格說起來,中國目前還沒有真正的專業活動運營公司。瓜分活動市場的主要有三部分力量,一是傳統媒體,二是小型文化傳播公司,三是由所謂的名導演搭建的臨時班子。

1.傳統媒體。傳統媒體的主要收入來源還是借助內容銷售廣告,但是基於經營的壓力,也看好活動運營市場。越來越多的媒體已經成立了活動部,並力求活動的專業化運作。媒體從事活動的經營的確大有潛力,因為它可以借助母體進行傳播與放大,但這又是一把雙刃劍,至少是有利有弊,因為基於活動運營的特性,傳統媒體在經營管理模式上如果不能將活動部門從體製內剝離出來,則很難擺脫行政幹預,並最終影響到做大做強與不斷創新。

2.小型文化傳播公司。這類公司運營活動是活動市場還不規範、還不發達的產物。小型文化傳播公司運營活動的抗風險能力不強,且資源整合能力差。這類公司最多隻能局限在一些小型的社區和路演,大型的活動則無能為力。

3.名導演領銜的臨時班子。我們經常會在看到“××導演執導×××文化節開幕式”,“×××導演打造××演出”之類的報道。這類報道通常很震撼,也很吸引媒體關注,但很多情況下產生的僅僅是名人效應,按照活動運營的專業標準去評估往往是虎頭蛇尾,賺了個吆喝卻沒有多少實質的內容。因為名導演的主業可能是拍電影,除了奧運會這樣的國家任務,其他的節慶活動或晚會很難讓一個名導演為之付出更多時間、精力或調整職業規劃。如果總導演不能專注於活動,或者僅僅隻是掛個名“提籃子”,活動的效果是很難保證的。國內現階段的狀況通常是這樣,首先以名導演的名義把活動接下來,然後名導演會立馬拉攏一些流動的閑散人力資源組成一個班底,具體的事情通常都是由臨時組閣的人員操辦,活動正式運作的那一兩天名導演可能才會現現身。這種鬆散的草台班子,對活動品牌的打造不承擔任何責任,往往是一種短期行為,或者說僅僅是為活動而做活動。再說了,拍電影與做活動雖然有相似之處,但畢竟是兩個行業,名導演弄出來的活動也未必專業。這種現狀對推動活動行業往專業化發展十分不利,對活動本身的發展也是個很大的障礙,各級政府在選擇活動運營者時,應該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