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社會,女子多當作男人的物品。或殺或吃,都無不可;男人死後,和他喜歡的寶貝,日用的兵器,一同殉葬,更無不可。後來殉葬的風氣,漸漸改了,守節便也漸漸發生。但大抵因為寡婦是鬼妻,亡魂跟著,所以無人敢娶,並非要他不事二夫。這樣風俗,現在的蠻人社會裏還有。中國太古的情形,現在已無從詳考。但看周末雖有殉葬,並非專用女人,嫁否也任便,並無什麼裁製,便可知道脫離了這宗習俗,為日已久。由漢至唐也並沒有鼓吹節烈。直到宋朝,那一班“業儒”的才說出“餓死事小失節事大”“業儒”:以儒為業,指那些崇奉孔孟學說,提倡封建禮教的道學家。“餓死事小失節事大”:是宋代道學家程頤的話。的話,看見曆史上“重適”“重適”:是指女子再嫁。兩個字,便大驚小怪起來。出於真心,還是故意,現在卻無從推測。其時也正是“人心日下,國將不國”的時候,全國士民,多不像樣。或者“業儒”的人,想借女人守節的話,來鞭策男子,也不一定。但旁敲側擊,方法本嫌鬼祟,其意也太難分明,後來因此多了幾個節婦,雖未可知,然而吏民將卒,卻仍然無所感動。於是“開化最早,道德第一”的中國終於歸了“長生天氣力裏大福蔭護助裏”的什麼“薛禪皇帝,完澤篤皇帝,曲律皇帝”“長生天氣力裏大福蔭護助裏”:是元代白話文,當時皇帝在諭旨前必用此語,“上天眷命”的意思;有時隻用“長生天氣力裏”,“上天”的意思。元朝皇帝都有蒙古語的稱號:“薛禪”是元世祖忽必烈的稱號,“聰明天縱”的意思;“完澤篤”是元成宗鐵穆耳的稱號,“有壽”的意思;“曲律”是元武宗海山的稱號,“傑出”的意思。了。此後皇帝換過了幾家,守節思想倒反發達。皇帝要臣子盡忠,男人便愈要女人守節。到了清朝,儒者真是愈加厲害。看見唐人文章裏有公主改嫁的話,也不免勃然大怒道,“這是什麼事!你竟不為尊者諱,這還了得!”假使這唐人還活著,一定要斥革功名斥革功名:科舉時代,應試取中稱為得功名;有功名者犯了罪,必先革去功名,才能審判處刑。,“以正人心而端風俗”了。
國民將到被征服的地位,守節盛了;烈女也從此著重。因為女子既是男子所有,自己死了,不該嫁人,自己活著,自然更不許被奪。然而自己是被征服的國民,沒有力量保護,沒有勇氣反抗了,隻好別出心裁,鼓吹女人自殺。或者妻女極多的闊人,婢妾成行的富翁,亂離時候,照顧不到,一遇“逆兵”(或是“天兵”),就無法可想。隻得救了自己,請別人都做烈女;變成烈女,“逆兵”便不要了。他便待事定以後,慢慢回來,稱讚幾句。好在男子再娶,又是天經地義,別討女人,便都完事。因此世上遂有了“雙烈合傳”,“七姬墓誌”“雙烈合傳”:合敘兩個烈女事跡的傳記,常見於舊時各省的府縣誌中。“七姬墓誌”:元末明初張士誠的女婿潘元紹被徐達打敗,怕他的七個小妾被奪,即逼令她們一齊自縊,七人死後合葬於蘇州,明代張羽為作墓誌,稱為《七姬權厝誌》。,甚而至於錢謙益錢謙益(1582—1664):字受之,號牧齋,常熟(今屬江蘇)人。明崇禎時任禮部侍郎,南明弘光時又任禮部尚書,著有《初學集》《有學集》等;清軍占領南京,他首先迎降,因此為後人所不齒。清乾隆時將他列入《貳臣傳》中。的集中,也布滿了“趙節婦”“錢烈女”的傳記和歌頌。
隻有自己不顧別人的民情,又是女應守節男子卻可多妻的社會,造出如此畸形道德,而且日見精密苛酷,本也毫不足怪。但主張的是男子,上當的是女子。女子本身,何以毫無異言呢?原來“婦者服也”“婦者服也”:婦女,就是服從的意思。語見《說文解字》卷十二:“婦,服也。”,理應服事於人。教育固可不必,連開口也都犯法。他的精神,也同他體質一樣,成了畸形。所以對於這畸形道德,實在無甚意見。就令有了異議,也沒有發表的機會。做幾首“閨中望月”“園裏看花”的詩,尚且怕男子罵他懷春,何況竟敢破壞這“天地間的正氣”?隻有說部書上,記載過幾個女人,因為境遇上不願守節,據做書的人說:可是他再嫁以後,便被前夫的鬼捉去,落了地獄;或者世人個個唾罵,做了乞丐,也竟求乞無門,終於慘苦不堪而死了這裏所說的是女人再嫁後遭遇慘苦的故事,在《壺天錄》和《右台仙館筆記》等筆記小說中都有類似記載。!如此情形,女子便非“服也”不可。然而男子一麵,何以也不主張真理,隻是一味敷衍呢?漢朝以後,言論的機關,都被“業儒”的壟斷了。宋元以來,尤其厲害。我們幾乎看不見一部非業儒的書,聽不到一句非士人的話。除了和尚道士,奉旨可以說話的以外,其餘“異端”的聲音,決不能出他臥房一步。況且世人大抵受了“儒者柔也”“儒者柔也”:語見《說文解字》卷八:“儒,柔也。”的影響;不述而作,最為犯忌《論語·述而》記有孔丘“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的話。後來“述而不作”便成為一種古訓,認為隻應該遵從傳統的道德、思想和製度,不應該立異或有所創造。。即使有人見到,也不肯用性命來換真理。即如失節一事,豈不知道必須男女兩性,才能實現。他卻專責女性;至於破人節操的男子,以及造成不烈的暴徒,便都含糊過去。男子究竟較女性難惹,懲罰也比表彰為難。其間雖有過幾個男人,實覺於心不安,說些室女室女:即未嫁的女子。對於室女守誌殉死的封建道德,明清間有些較開明的文人曾表示過非議,如明代歸有光的《貞女論》、清代汪中《女子許嫁而婿死從死及守誌議》、俞正燮作《貞女說》等都對這一現象表示出反對意見。不應守誌殉死的平和話,可是社會不聽;再說下去,便要不容,與失節的女人一樣看待。他便也隻好變了“柔也”,不再開口了。所以節烈這事,到現在不生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