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物取象”這個美學命題,曆來被我國的作家、藝術家看作是藝術創造的法則。五代畫家荊浩說:“畫者畫也,度物象而取其真”,指出藝術創作首先需要觀察“物象”,即從生活出發,其次要攝取生活的本質,即“真”。之後,宋、元書畫家郭熙說的“身即山川而取之”;明清小說家金聖歎說的“格物”、張竹坡說的“入世”、脂硯齋說的“身經目睹”;明末清初詩學家王夫子說的“現量”等等,都是對“觀物取象”這個美學命題所作的進一步闡述。《竇娥冤》等元雜劇,就是元代劇作家關漢卿對現實生活有感而發創作的經典著作。
據曆史記載古代優孟是最早扮演角色的藝人,他模仿孫叔敖去見楚莊王的故事,就是從“模仿生活”入手的表演。再如《鳴鳳記》中扮演嚴嵩的藝人,到宰相家去當仆人,觀察宰相的生活,使表演逼真,獲得成功。這是古代藝人通過“體驗生活”塑造人物形象的例子。
曆來的戲曲表演藝術家,無不遵循這條原則,在創造人物形象的同時,創造新的表演程式。京劇表演藝術家(武生)蓋叫天先生從馬路上車輪的轉動,創造了舞台上哪吒的“風火輪”;通過觀察鷹的飛翔形態,他又創造了“鷹展翅”的身段程式。川劇表演藝術家(旦角)陽友鶴先生從路人用草帽的綢邊遮擋太陽中得到啟發,創造了《秋江》中陳妙常拉開水袖橫擋頭後遮雨的身段。京劇麒派創始人周信芳先生扮演《義責王魁》中的老家院,在斥責王魁負心時,把王魁傳統程式的背身回歸桌邊的表演,改為麵對老家院漸漸退向桌邊.表現王魁的心虛,這是從生活出發創造的舞台調度。
二、摹情寫意的藝術觀
“摹情”指的是通過藝術家的感情,把生活概括、集中,並典型化為藝術的真實,強調用生活中最本質的東西來感動觀眾。《樂記?樂本篇》中闡述藝術是由感情構成:“樂者,音之所由生也;本在人心之感於物也”,主張“物”與人的情感的統一。唐代詩人白居易認為:“詩者:根情、苗言、華聲、實義”,認為藝術要感動人心,其根源是“情”。明代的戲曲作家徐渭把“摹情”作為藝術創作的原則:“人生墮地,便為情使……摹情彌真,則動人彌易”,認為隻有反映事物的本質實情(而不是生活表象)才能感動人。
“寫意”本是中國畫的一種創作方法,開創寫意畫先河的是五代的畫師徐熙和黃泉,到元代有了文人的水墨寫意畫,以倪瓚、王冕等為代表。中國畫的“寫意”風格:“以墨暈作梅,如花影然,別成一家,所謂寫意者也”,即以精煉之筆勾勒物之神意,注入藝術家的主觀靈魂意向。寫意是與“本質”“內在真實”緊相連的,必須找到事物的內在真實及情感的本質,並把它從非本質的東西中分離出來。
這種“寫意”說,被戲曲表演采納,成為戲曲審美主客觀的辯證統一;人物性格和藝術家情誌的統一。黃佐臨先生在分析中國戲曲的內部特征時,說得很形象:“寫實是西方藝術的基礎,而寫意則是中國藝術的基調,西洋畫家苦功夫下在眼睛裏所看到的上麵,而中國藝術家卻把苦功夫下在他腦子裏所洞察到的”,中國畫家“所關注的是對象的精神和本質,而不是對象的表麵”。
“摹情”和“寫意”的藝術觀,使戲曲舞台布置獲得極大的自由,對於生活表象的真實,戲曲都是“以少勝多”,略去沒有意義的描寫,或者隻選局部的但具有典型意義的形式,來刻畫事物的全部;時空可以超越,一個圓場等於幾千裏;舞台布景一物多用,“一桌二椅”可以代表各種景物;群眾場麵也可以“以少勝多”,幾個龍套代表千軍萬馬等等。因此,戲曲舞台可以在有限的舞台空間表現無限的大千世界,無論天上地下,海闊天空,萬事萬物,人仙鬼怪等等,在戲曲舞台上都能得到表現。而對於揭示戲劇衝突或人物內心矛盾、理智活動、感情活動等,卻可以“以多勝少”,把事物的內在運動延續或擴展到表麵的形象上來,使舞台上的事物的表麵形象比生活的表象顯得豐富、複雜得多。雖然在這種抒情時的唱段和舞蹈,比生活原型要放大、延長、誇張,但觀眾認為它反而越像現實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