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子銘朗童年,(1 / 1)

金子和王銘朗是在一個風景優美的古鎮長大,金子和王銘朗是同一幼兒園,同一個小學同一個班級,也曾當過同桌,金子就是這樣一點點的喜歡上了王銘朗,可能也隻有在哪樣年紀喜歡一個人才會那般純潔,那般剔透,看起來哪樣傻。那會兒的感情才是最真吧?即使那會兒什麼都不懂,

金子在鎮上完全沒有朋友緣,每一次和小夥伴出去玩兒都是自己背一個小背簍的玩具大家一起玩兒,玩兒完了弄髒了,就又一個人背水龍頭哪兒去洗,洗好了再一個人回家,就這樣過的童年,金子也是個沒有動物緣的孩子,養過小狗,小貓,小白兔,天竺鼠,沒有一個活了下來,金子不知為此哭了多少次。

王銘朗是個學霸,金子確實個上不去下不來的學渣。銘朗畫畫很好;金子符畫的很好;銘朗體育很好,尤其是籃球;金子和球有仇,越是這樣金子便越覺得王銘朗是個完美的人,越發不可收拾,

在金子二年級時父母離異,後有各自成家,金子卻是多餘的一個。在和父親居住時金子常常因為‘不按時完成作業’請家長,在學校裏金子常常手到同班同學的孤立,而老師也因為作業的問題討厭這個小姑娘,回家後父親也會因為小事而罵金子,使得金子心裏的負麵情緒越發嚴重,整日哭著喊著要找媽媽,這也讓金子以後的自卑心裏比較嚴重,

在金子父母幾番爭吵下,金子在四年級時轉學了,也正是因為這樣金子和王銘朗分開了。金子轉學後記得最清楚的人便是銘朗了,金子記得銘朗有一雙眼角上挑的眼睛,有又濃又黑的眉毛,記得他曾畫過長城,畫過一座矮矮的房子,記得他不經意間碰到她的手。可是望銘朗還記得金子嗎?或許是因為金子是在最懵懂的年華喜歡上了一個人,所以才會戀戀不忘吧。

金子在心裏也一直都在期待著他們的相遇,可是世界那麼大,兩個人那裏那麼容易相遇,更別提再相戀了。金子在銘朗的生命中隻是一個匆匆過客,銘朗卻是金子生命的不可缺少,銘朗可以隨隨便便的就把金子忘了,可金子卻是一輩子也忘不了,因為那是金子第一次那麼喜歡一個人,即使以後也有喜歡甚至愛上的人,可能都不會再有這樣的心情了,因為現在我們還未被‘世俗’‘肮髒’汙染,還是那般純淨無暇······

銘朗在進入出初中後便不再畫畫了,也沒有在像小學時那樣用心去學了,開始玩心大發了,以至於中考失利隻上到一個一般的高中,學體育。金子在初中時也是玩心大發,數學,英語落下太多,直到考試了才隻到補不回來了,金子在填誌願時也錯信她人,三流的成績填了個一流的高中,最終也是竹籃打水一場空,隨便選了個職校去學了幼教。真不知是有緣,還是沒緣,王銘朗的學校正好在金子家不遠的地方,可金子的學校卻在外地,這便是傳說中的有緣無份吧。

後來發現世界真小·····

------題外話------

苣塵第一次寫文,請大家多多支持。情節和文筆不好請大家諒解,什麼地方不好請大家告訴去苣塵,苣塵一定努力改正,苣塵是學生黨,隻能一周,希望大家不要嫌棄,苣塵也是書蟲,理解大家的心,苣塵保證不棄文。謝謝大家,請大家向苣塵提出寶貴的建議,謝謝。修改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