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六章 刑場(2 / 2)

林驚,女,年十四,不過比鳶姐兒大四歲,可看起來人比鳶姐兒還要瘦小。

再往下,於三年前賣入莊府,其身世不可祥。

三年前?那就是十一歲時,這個年齡賣進府裏,如此綽約多姿,想必莊彥的寵姬了。

李密看著不遠處的女子,身邊的人,頭顱掉在她的身旁,鮮血濺在臉,麵色發白,身子分明怕得認不得抖動,可依舊死死咬住嘴唇不讓眼淚留下來,滿眼滿臉寫著倔強二字。

李密想起鳶姐兒犯錯時的樣子,被管教媽媽打手心,明明覺得疼,縱使淚流滿麵,嘴上卻一點不肯放鬆,眼睛盯著一處,一眨不眨,倔強的模樣,如出一轍。

十四歲的年紀,若是放在尋常人家裏,該準備及笄了,也該說婆家了。

眼前女子,蛾眉皓齒,膚如凝脂,這樣含苞待放的人兒,如果沒有遇到這等事,怕是家中的門檻都要被媒人踩爛了。

若是讓媒人換了八字,定下婚事,該是每日滿心歡喜地為自己繡鳳衣,看著家人為自己準備嫁妝。

可如今卻跪在他的麵前,等待著……

“她本是無辜的,這樣好的年華應當遇見良人,被娶回家,錦衣玉食好生供著”

坐在一旁的司獄司使覺著今日的李大人有些奇怪,平日懶洋洋的,連眼皮都難得抬一下,今日怎麼看得這麼起勁,那種場景有什麼可看的。

李密一時失神,他的腦海裏有個可怕的想法,他想救下那個女子。

這個想法一出來就把李密嚇一跳,他怎麼能有如此瘋狂的想法。

救?如何救,他還能衝過去把刀奪下不成。

況且是朝廷下達的命令,若是別的罪或許還有救,可這是逆反之罪,他如果這麼做了,不僅自己官位不保,前程盡失,還會連累他的家人。

哪怕是二弟也不僅保不了他,還會被他拖下水,李家已經因皇位之爭守過一次牽連了,好不容易在朝堂上站穩腳跟,二弟救了李家一次,救不了第二次。

可惜可惜,身在亂世,每個人都身不由己。

既然救不了,幹脆就閉了眼,將腦海裏那個可怕的想法抹點,也將那個身形抹點。

半頃

“李大人”司獄司使道

結束了嗎?李密沒有睜開眼,心想。

“李大人,這可如何是好?”

李密不耐煩地睜開眼“什麼如何是好,又不是第一次監斬,既然結束了,你我也該回京複命了”

“不是的,李大人,還未結束,那最後一位囚犯似乎暈過去了,要不要叫醫婆子來給她看看,待她醒來再行刑”司獄司使站起身,一手指著遠處一邊道。

李密身形一振,眼神充滿疑惑,順著下屬手指的方向看過去,遠處有個人倒在地上,頭尚在,也就是還活著。

方才官差提了一桶水潑在她身上,仍不見醒,司獄司使這才迫不得已詢問李密。

作者的話:(罪狀、文書那裏是我隨便寫的,也不知道曆史上正規的罪狀是如何寫的,有怪莫怪!

拱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