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走出林家,圍觀人群紛紛投以冷嘲熱諷的眼神。
剛才在林家主廳發生的事,他們多多少少聽到了一些,但聽到跟看到,完全是兩回事。
一看到秦風烈帶著林夕出現,他們都嘲笑了起來,笑聲中充滿了不屑。
“癩蛤蟆配青蛙,這話說得真沒錯!”
“秦風烈這樣的廢物,就應該配林夕這樣的賤種!”
“不要理會他們,我們回家。”
秦風烈對著林夕淡淡一笑,拉著她,直麵迎上了人群的流言蜚語,沒有絲毫的逃避。
秦風烈居住的府邸,並不在龍臨城內,而是在城外的聖魂鎮。
雖然說是府邸,但不如說是一處院子,占地不廣,隻有可憐的兩三間房,空空蕩蕩,看不到伺候的仆人和婢女。
十六年前,秦家並非如此,乃是龍臨城赫赫有名的大家族,就連城主府都要禮讓三分。
可惜好景不長,秦風烈出生沒多久,秦家就遭到了暗殺,滿門上下,死傷慘重,秦風烈的母親也因此失去了蹤影。
為了找尋妻子的下落,秦風烈的父親離開龍臨城,從此一去不回,生死不知。
從那以後,秦家就走向了衰落,不得不移居聖魂鎮,家族的諸多產業,也以秦風烈年幼為由,相繼被他人接管。
最終,隻留下這間院子給秦風烈,生活極為潦倒。
少主二字,有名無分!
“出門有點急,所以沒有好好打掃。”
秦風烈看了眼雜草叢生的庭院,有點不好意思的撓了撓後腦勺。
“秦哥哥願意娶我為妻,我高興都來不及,又怎麼會在意這些。”
林夕笑了笑,她這話發自真心,隻要能夠跟著秦風烈在一起,就算再苦,她也不會抱怨。
兩人剛走進院子,迎麵就走過來一個身形消瘦同樣也是病殃殃的少年,手裏提著一隻大公雞,臉上青一塊紫一塊,手臂上甚至還有幾道血痕。
“少主,你可算是回來了,今天是你的大喜日子,我專門偷了一隻雞,準備殺了做菜,好好給你們慶祝慶祝。”
消瘦少年嘿嘿笑著,一咧嘴,整張臉都疼得抽搐起來。
“小恒,你這是何必呢。”
秦風烈怎麼都高興不起來,反而是歎了口氣。
這名消瘦少年,名為秦劍恒,自幼在秦家長大,跟秦風烈相依為命。
今日,秦風烈蘇醒過來,就發現秦劍恒不見了,整個庭院都空蕩蕩的,毫無生氣。
那時候,秦風烈還以為秦劍恒捱不下去,已經離開了秦家,另尋出路。
萬萬沒想到,秦劍恒並沒有離開,他聽到秦風烈去林家提親的消息,就專門去偷了一隻雞回來,要為秦風烈好好祝賀一番。
他身上的這些傷,不用明說,秦風烈也能夠猜到,肯定是偷雞的時候被打的。
“少爺,當初如果不是秦家收留我,恐怕我早就餓死街頭了,這點苦,根本不算什麼,為了少爺,就算是赴湯蹈火,我也在所不辭。”
秦劍恒說著,雙膝就要跪了下來。
秦風烈急忙將他扶住,目光中充滿了感動,大聲笑道:“今天是我秦風烈與小夕大喜日子,不要說這些不吉利的話,趕緊把雞殺了,我們好好吃一頓。”
“好嘞!”
秦劍恒點點頭,露出了憨厚大笑表情,立刻把大公雞捉進了廚房。
至於秦風烈和林夕,他們也沒有閑著,將庭院收拾了下,搬出桌椅,在府邸門口掛上大紅燈籠,雖簡陋,但整個院子也是洋溢著喜慶氣息。
一頓酒足飯飽後,夜幕已經降臨,一輪圓月懸掛在夜空中,灑下了柔和月光。